[情報] 網路 煒嘉公司 騙人的0元手機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ㄚHAN)時間19年前 (2007/09/03 22:49), 編輯推噓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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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名:煒嘉有限公司 二、地點:台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144巷6號 捷運雙連站一號出口左轉走五分鐘 三、時間:2006.8.28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用欺騙手法讓客人一隻手機綁雙門號 五、事實經過: 小的因為貪小便宜 看到網路上0元手機很心動 於是就到店裡去辦了一隻手機 (那個賣家的帳號是phone144_g) 回家的路上我開開心心的在玩我的SIM卡 遠傳的那張SIM卡很正常 玩到台哥大那張的時候才發現不對勁 因為我怎麼打他都說是暫停服務.... 我本來還以為該不會這張是假的吧 一問之下才知道這根本是兩個門號 跟他當初跟我說的另外一張是儲值卡的概念完全不同 才知道自己是被騙了.... 於是我今天就再跑一趟店裡去... 進門我很傻就先問他:如果我想解約的話要怎麼辦? 他馬上一臉不悅的回:我不知道喔!這你要打客服,他會告訴你~ 還補了一句:因為我的客戶都絕得很划算都沒有毀約過 我:喔!(然後一邊走出通訊行....) 正當我感到不知所措時,看到一家台灣大哥大的門市,於是我就走了進去.. 跟客服說了我的購買經過,客服就問我是不是前面那家(看來很多人被騙過了...) 我回答是後 客服馬上回我說:『你被騙了!』 聽到這四個字我眼淚差點標出來... 我問他說如果我要解約要怎麼辦? 他就問我是哪個門號的 (那時我還在以為台哥大那張卡是假卡沒門號的) 我就說:遠傳 客服就跟我說前面有一家遠傳可以去那裡問 (他故意把店開在台哥大跟遠傳中間是方便被騙的人跑是嗎!?= =) 我心急如焚的衝到遠傳門市去 再說了一次方案 三位客服人員異口同聲的說:『你被騙了!(再一次打擊我對人性本善的信心...) 我就問他如果我要毀約要怎麼辦 他說:如果你要違約就變成要賠兩家應該要上萬元喔!而且你才剛辦... (上萬!?我買這隻手機才便宜兩千塊錢違約我要賠上萬!?聽到我都快飆淚了...) 其中一名客服很好心的教我叫大人來,說我這樣是被騙的情況下辦的,可以告他~ 另一名客服建議我去問他能不能退其中一個門號然後賠他中間差價(以和為貴跟我同派的) 於是我採納了他的意見 臨走前我還問他:他們會不會打我!? 囧" 那位客服也很認真的回我:應該不至於打你吧!你去找你男生朋友來呀~ 跟他們道謝後 我就又回到那間通訊行 告訴他退其中一個門號然後我賠他價差的辦法 那個人的臉就比較沒那麼臭 然後叫我等幫我辦手機的人來 於是我就等.... 等來等去 三四個小時 他都不來 (我心裡就在想說其實你根本打電話叫他不要來了吧) 我就問他:你確定他會來嗎!? 他:會吧~他騎車很慢你等他一下吼!不好意思.... 在這漫長的等待過程中 我還眼睜睜又看到一個人被騙....(真抱歉沒辦法救你 > <) 最後我耐不住性子再問他一次 他就幫我打電話問那個幫我辦的人 然後把電話拿給我.... 電話裡我就問他能不能退 他就說不能退 然後我還問他:那可是另外一張SIM卡又不能接只能打阿! 他說:怎麼可能!?怎麼可能不能接!可以撥不能接.... 我:對啊就是不能接阿!他說暫停服務 (中間就是他一直在想辦法的無意義問句) 過個幾分鐘後(也太會裝!) 他才問:你打哪隻號碼? 我:遠傳阿 然後他發出噗滋的笑聲接著說:不對啦!你那隻是另外一個號碼耶!...blablabla 我才知道原來是兩個門號... = = (其實根本是我自己太笨吧!哪有同一門號兩家用的....) 但是 他當初跟我說台灣大哥大那隻是用來傳MMS那些加值服務用的, 如果不想要的話可以拿來抵通話費, 他只跟我說沒事就可以把這隻卡換過去打, 完全沒有跟我說這支的號碼跟另外一隻不一樣! 也就是他事實上是兩支門號!!! 變成我現在有兩支門號(就為了這隻手機 = =) 一隻遠傳365一隻台灣大哥大401 可怕的是我完全不會打到台灣大哥大那邊去.... 我身旁幾乎都是中華的人 囧" 為了便宜一點點手機錢 然後賠了一大堆月租費 唉~ 不值得阿.... PS.我不太會說話...文章有點斷斷續續的感覺...希望各位別太介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7.109 噓 henry720303:如果是我沒啥好講先寄存證信函然後接下來就告了 08/30 04:35 推 henry720303:或許你可以拿錄音筆再去一趟. 08/30 04:46 → keigos:我覺得還是先報警 真的 不要姑息小人 08/30 10:22 推 fishliker:提告吧...真的滿機車的... 08/30 10: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3.182 推 KDTD:真的很爛~~寫存證信函吧~~不過先去蒐證!! 08/30 11:01 推 sl1210:建議直接告 不花一毛錢 去按鈴申告 08/30 21:57 → music3641:提告的話..我沒有證據阿~(難怪他說不可以把那張帶走..? 08/30 22:38 → music3641:↑就是他跟我講解費率的那張紙 囧" 我真笨 08/30 22:39 → music3641:本來我還以為他是怕我拿給同業的人,結果.... = = 08/30 22:40 → music3641:我真笨~~~~~~~~~~~~~~~~~~(哭奔...) 08/30 22:41 推 fantasyna:建議你找大人出面 或是學校教官 打給他跟他說不給退就報 08/30 23:16 → fantasyna:警 而且對話要錄音 不退就真的報警 08/30 23:17 → fantasyna:沒證據就要想辦法找證據 不要還沒事就放棄阿 08/30 23:18 推 aowen:囧 綁雙門號已經是萬年老招了Orz 08/31 00:05 推 music3641:請問如果我等開學後再找學校教官的話來得即嗎? 08/31 00:10 → music3641:我20號才開學... ="= (而且我是新生 囧") 08/31 00:11 → music3641:我剛剛寫mail給壹週刊(朋友教我的囧") 08/31 00:12 → music3641: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帶針孔去找那家店...(幻想中) 08/31 00:14 推 Orz5F:推一下 rita710926這個賣家也是用相同手法 08/31 00:53 推 mevi:...原po太單純了吧  找消基會吧  越快越有機會 08/31 00:55 → music3641:>"< 請問樓上的這位大大,我要怎麼跟消基會說呢?我怕怕. 08/31 01:02 → rehtra:你要繼續怕事就等著繼續挨騙吧! 08/31 05:34 推 sl1210:我沒證據也告贏了="= 沒發票沒購買證據 08/31 21:18 → sl1210:如果賣家是累犯 檢察官絕對站在你這邊 08/31 21:18 → legist:------------------------------------------------------- 09/01 00:34 → legist:[公告] 本文係由板友轉錄至本板 故原PO亦無法修改本文 惟本 09/01 00:34 → legist: 板必須以制式之PO文格式填寫始符合板規 本文客觀上 09/01 00:35 → legist: 有無法作到符合PO文制式之情況 故建議原PO重PO文章 09/01 00:36 → legist: 我也才能將黑店的資訊m起來 讓未來的板友都能查的到 09/01 00:36 → legist:------------------------------------------------------- 09/01 00:37 推 firmamentx:原PO處理的作法實在是,有必要怕成這樣嗎? 09/02 22:19 → firmamentx:連找消基會你都覺得害怕,也太誇張了一點吧 09/02 22:20 推 fantasyna:就是會有原PO這樣的態度 黑心店家才那麼囂張的騙 09/03 01: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8.142

09/03 23:04, , 1F
喔..真抱歉讓打擊黑店的同志們失望了~我確實很沒勇氣
09/03 23:04, 1F

09/03 23:06, , 2F
我不敢打去客服也不敢打去消基會更不敢提告
09/03 23:06, 2F

09/03 23:07, , 3F
明天會有大人陪我再去那間店一次,如果還是不能處理
09/03 23:07, 3F

09/03 23:08, , 4F
我再打消基會吧!後續情行我會再PO上來和大家分享...
09/03 23:08, 4F

09/03 23:10, , 5F
謝謝各位打擊犯罪的同志們給我這麼多建議和勇氣
09/03 23:10, 5F

09/04 00:45, , 6F
也要找消保會哦 消保會是隸屬行政院的 至少是公家機關
09/04 00:45, 6F

09/04 00:46, , 7F
畢竟消基會只是民間的財團法人 他的力道用在個案上會比較小
09/04 00:46, 7F

09/04 01:30, , 8F
樓上的大大謝謝你^_^ 還有我剛剛去看那個帳號的網拍
09/04 01:30, 8F

09/04 01:31, , 9F
發現他已經關了~但是rita710926這個帳號還在!
09/04 01:31, 9F

09/04 01:39, , 10F
不是!他原本的帳號還是在!而且這兩個帳號應該是同一人
09/04 01:39, 10F

09/04 01:40, , 11F
幫我申辦的人叫古少馨外號叫小新
09/04 01:40, 11F
文章代碼(AID): #16t1xZs0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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