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Cephas 板友 違反板規 送公海一週
於本板第 8644 篇文章(Re: [抱怨] 抱怨 遠傳 亂收費~~)中,
Cephas 板友於 07/24 10:48 10:49 10:50 之推文,
雖未明示出人身攻擊的語句,但可分辨出其為注音輸入法之「智障」二字,
已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之規定,
故板主必須警告之,希望所有板友皆能謹記「慎言」及「尊重」之發言原則。
惟詎料 Cephas 板友已於今年七月二十二日曾有違犯板規之記錄,
且已受警告處分,如今違犯板規,雖屬輕犯,仍係再犯,
依板規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無法再以警告從輕處分。
故適用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規定,
送公海一週(自處分公告時起算,計一百六十八小時整),
期間屆至後由被處分人寄信通知板主,再由板主解其水桶。
legist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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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推文:
推
07/24 10:48,
07/24 10:48
→
07/24 10:49,
07/24 10:49
→
07/24 10:50,
07/2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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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五條第一項。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如指涉某人為小白、腦殘、豬、狗等等,及其他
謾罵、誹謗、侮辱用詞)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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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禁止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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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21.249
推
07/25 12:1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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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0:06,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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