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elliott0314 不當噓文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強哥)時間19年前 (2007/07/22 00: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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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板第 8616 篇文章([抱怨] 台北 公館 真美麗飾品(水源市場))中, elliott0314 板友於 07/21 22:39 針對 mindy0408 板友 以人身攻擊之方式噓文乙則, 已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依板規第五條第二項逕送公海。 legist 敬上 ─────────────────────────────────────── 受處分噓文:

07/21 22:39,
忍不住再補刀 有夠臭的客人
07/21 22:39
^^^^^^ ─────────────────────────────────────── 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五條第一項。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 公告文禁止回覆文章。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47.93 ※ 編輯: legist 來自: 220.139.247.93 (07/22 01:06)
文章代碼(AID): #16eYxfCE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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