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台北 中山區林森北路"衣蝶通訊"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Cool down!!)時間19年前 (2007/09/27 01:40), 編輯推噓40(40029)
留言69則, 2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一、店名 衣蝶通訊 二、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94號 三、時間: 2007/9/25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欺騙客人,以中古機充當新機,矇騙消費者,還打人   五、事實經過: 圖文版發表於mobile01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4&t=409136 9/25下午 我依照店家地址去面交 Nokia 6230 購買之前,蔡姓店家一再向我強調是全新原廠貨 並告訴我是香港貿易商的庫存 因為當天是中秋節,所以約在店門口取貨 他一拿出手機,我便發現盒上沒有序號貼紙 打開盒子拿出手機發現,殼也非原廠石墨黑 我當場向他表示這不是原廠全新手機 他說:「這是香港原廠貨」 我反問:「nokia 香港哪有工廠?」 他答非所問說:「nokia在阿拉伯也有工廠」 我哭笑不得的告訴他nokia香港沒有工廠 他便試圖狡辯:「香港就是大陸,你不知道香港在九七年已經回歸了嗎......」 我當場翻臉,要求他立即將訂金一千元退還 他就推說:「一千元已經匯去給香港的貿易商,不可能退給你」 還說:「我最討厭訂了手機不來拿的人」 然後大聲逼問我說:「一句話,你到底要拿還是不拿,你不拿我現在就要走了,我趕時間 」 我反問他:「你一千塊到底是要退還是不退」 他說:「不可能」 我說:「那沒什麼好說的,我們到警察局再說,中山分局就在旁邊」 隨即轉頭請我姐打電話報案 他露出無賴的笑容說:「要去你自己去,這是消費糾紛,你去告消基會,去警局也沒有用 」 一付吃定我不敢對他怎麼樣 ========================================================== 一開始他就以三趴手續費為由不讓我下標,要求我匯訂金後也藉故不給匯款證明 ========================================================== 接著我姐就打112報案,說警察馬上就來 他就開始要轉身逃跑 我就開始跟他在林森北路上玩起鬼抓人的遊戲[囧] 他一邊跑一邊笑,可能是覺得我是女生跑不過他 兩度跑到馬路中間,想用車流擋住我 再翻越馬路中間的鐵欄竿逃走 我實在氣急攻心,忍無可忍 就把他拖回路邊,死抓住他不放,大聲質問他說:「如果你不心虛幹嘛要跑,等警察來講 清楚」 他就威脅我說要打我 還說這樣算互毆,他不會被判刑 我只是死抓著他不放,要等到警察到 中間他很用力的想掰開我的手 後來發現掰不開[囧]虛砲..... 就舉手恐嚇說要打我,他說:「數到三我就要打下去了......」(內心的OS:你是小學生 嗎?[囧][囧][囧]) 我沒理他,只是一直用力的瞪他 然後他就舉起拳頭很用力的打我的手,還一邊說:「我是打我自己的衣服不是打你的手, 所以你不能告我」[囧][囧] 我想應該很痛,不過當時腎上線素飆升,一點都沒感覺 他打了一陣之後,發現沒用,就想用甩的把我甩開 很不幸的,他真的太虛了.....[囧][orz] 連一個45公斤的女生都甩不動 發現逃跑沒用後,他就不斷舉起拳頭恐嚇要打我 後來還真的要打,是我姐用力的拉住他的手 後來有一對住在附近的情侶見義勇為[鼓掌]過來幫忙 因為他們有看到他舉起手要打我的樣子 情侶男就很兇的罵他:「你一個男生打女生丟不丟臉」 蔡姓男子還嗆他:「你是混哪裡的,干你什麼事」 後來情侶男就幫我擋住他,叫我放開手 (PS 我發現大喊大叫其實是有用的,從"鬼抓人"開始我就一路邊跑邊大喊大叫,喊搶劫, 喊騙子,喊救命,我真的什麼都喊了.....) 在打了兩次112後,中山分局的警察終於到了 蔡姓男子一見到警察,還先嗆警察說:「不干你們的事,這是消費糾紛」 警察A收了雙方證件以後,蔡姓男子還一直在叫囂 警察B就跟他說:「蔡董,每天都處理你的事情就好(台語)」 我才知道,他已經用這樣的手法詐騙許多受害者 ========================================================= 他一慣的詐騙手法是在y拍上以停產的手機或零件吸引顧客 甚至還特別註明有店面保障,使人降低戒心 他會唬爛那是香港貿易商的庫存,要先匯訂金才能訂貨 然後他們非常小心,不留下證據 我後來在ptt黑店板和手機板上都發現他是惡名昭張的大黑店 只怪自己當時沒有先去拜黑店板大神 也有網友曾經到法院按鈴告他,一進去就發現 檢察官跟他說:「蔡先生,怎麼你賣的手機這麼多問題」 看來他是法院的常客 ========================================================= 後來在警察先生和見義勇為情侶檔(大好人啊~~[慟哭])的幫忙下 討回了一千塊 但是回家後,但是回家後,我的手上全是淤青,我姐的手上也是 真是令我憤恨不平啊暴走 所以我決定廣為宣傳,希望再也不要有人受騙上當 停產的手機,雖然很喜歡,就讓它過去吧 大家真的要特別小心 有查IMEI,但盒子上沒有貼紙,只對照了機身的貼紙,想當然爾,一定會一樣 另外也有檢查手機的lifetime,後來發現,它會一直都是零,所以怎麼看都像沒用過的 不過後來拆開後發現電池有傷痕,卡榫也有用過的痕跡,吊飾孔也有傷痕,除了機殼是全 新的以外(不過也不是原廠的) 我敢發誓,這絕對不是全新的手機....... =============================================================== 以上是我女友中秋節當天發生的事 希望大家要小心 歡迎用力轉貼 請大家以後面交記得不要掉以輕心,一定要多帶點人去,最好多點男的 =============================================================== 衣蝶通訊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94號 y拍帳號idee0989584115 他們不只一家店,在公館士林西門町紅樓都有店,不一樣名字,但都幹一樣的事,在y拍 也有很多個帳號,常常換 評價都會互灌 這是ptt上的受害者公佈出來的資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08.199 ※ 編輯: eazywind 來自: 61.64.108.199 (09/27 01:41)

09/27 01:53, , 1F
這間已經是眾所皆知的超惡劣店家了 怎麼不告他傷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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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1:57, , 2F
我正在想要不要去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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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2:00, , 3F
又是這家..(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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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2:19, , 4F
去驗傷告他傷害,就算不告也先保留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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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azywind 來自: 61.64.108.199 (09/27 03:21)

09/27 04:33, , 5F
妳真的太猛了 推一個! 女中豪傑巾幗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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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5:05, , 6F
原po太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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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7:03, , 7F
呃...惡人自有惡人磨,原PO還是不要這樣以身犯險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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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8:00, , 8F
應該順便跟警察提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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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9:40, , 9F
快趁淤青還沒消去驗傷 然後提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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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0:02, , 10F
她根本就沒啥後台,是個白癡吧?不過很懂法院、調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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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0:03, , 11F
上次學長被他拐,調解的時候帶了7個球隊的在樓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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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0:04, , 12F
沒多久就賠錢了,所以我覺得他沒有像自己說的那樣這麼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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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0:45, , 13F
這可以提升為警察要管的阿 告常業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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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17, , 14F
這篇好像跟mobile01那篇一樣。剛剛才看完01的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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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19, , 15F
快先去驗傷!我跟這種人渣同姓真是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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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26, , 16F
嗯...是同一篇...廣為宣傳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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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6:23, , 17F
爛店跟爛人~~怎麼都不會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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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8:49, , 18F
真可怕 黑店版現存文章居然有二十篇在講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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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8:49, , 19F
真是黑店中的大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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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0:38, , 20F
快去按鈴申告 告她詐欺+傷害 太可惡了 他是累犯很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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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0:39, , 21F
他叫蔡明峰 當時我就是不想跟他硬碰硬 才去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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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23, , 22F
能形容一下長相嗎?那麼凶的人連45KG的女生都甩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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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24, , 23F
大快人心,但是感覺這種店家永遠存在,因為人性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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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25, , 24F
所以這告訴我們 一分錢一分貨 不要吃虧但也不要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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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16, , 25F
我也在友站看過了..希望版主能收到精華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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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24, , 26F
去奇摩交友 編號 M2084070 就是他 仔細看資料 很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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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25, , 27F
這是一個受害者提供我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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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25, , 28F
其實牠賣我手機還比較貴 我只是貪近就跟牠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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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40, , 29F
交友的那個好像已經沒了....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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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48, , 30F
我剛剛看還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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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50, , 32F
15-664070 兩條要合起來 不會縮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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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51, , 33F
我看也沒有 超想看過街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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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53, , 34F
看見了 就是他 沒錯 但是還是不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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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53, , 35F
以前有3張照片 兩張不見了 哀 還是在手機店裡拍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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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59, , 36F
要是我夠有錢的話,一定向報紙買全版廣告昭告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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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00, , 37F
現在看覺得自己很帶種...因為我去年底也跟他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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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01, , 38F
不過我是買剛出來 所以沒有太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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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1:06, , 39F
幫縮http://0rz.tw/2335p 應該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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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1:29, , 40F
要用蘋果日報來幫他宣傳嗎?我願意當證人~可以在01 PM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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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1:30, , 41F
我的回文在第五頁,W900I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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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2:50, , 42F
要跟蘋果投訴一定要有當事者願意出面(這一點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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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2:51, , 43F
有了當事者,接下來的就是蒐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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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2:52, , 44F
在網路逞口舌之利是無法改變現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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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06, , 45F
我還是覺得去按鈴申告告牠詐欺+傷害 不花一毛錢 他是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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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07, , 46F
我告贏過 別怕 檢察官看它是累犯一定是挺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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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8:43, , 47F
不過之前我打給中山二分局 他說那家店沒有被檢舉過 真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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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9:17, , 48F
因為他們都不希望你報案...這樣治安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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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0:48, , 49F
沒被檢舉過=1.警察吃案 2.跟業者私下和解 3.受害者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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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1:00, , 50F
去驗傷 拜託拜託 一定要去驗傷!最好是不能告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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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1:29, , 51F
我有去驗傷了,只是一直在想到底要不要去告,告了能得到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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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1:31, , 52F
麼? 對他來說,也許不痛不癢也不怕,所以我才希望讓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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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1:32, , 53F
知道,就像這個版的宗旨說的,讓市場淘汰他,不要再有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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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1:33, , 54F
這樣惡劣的店家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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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1:42, , 55F
這種俗辣最好是被告了還不痛不癢不怕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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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1:43, , 56F
一定是又痛又癢又怕,為了社會正義,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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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3:51, , 57F
好痛>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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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8:33, , 58F
照sl1210大的說法來看,你告下去是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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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8:36, , 59F
告吧!讓他多付出一點『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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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04, , 60F
詐欺的部分因為當時我不想跟牠耗下去了 所以就賠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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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05, , 61F
你只有1千 你應該有本錢可以跟耗刑期 你最有利的就是傷害
09/29 12:05, 61F

09/29 12:06, , 62F
因為詐欺是非告訴乃訴罪 是刑法 因此檢察官知道後要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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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07, , 63F
傷害的話你就要再去問問看是刑法還是民法
09/29 12:07, 63F

09/29 12:08, , 64F
我去過國稅局檢舉牠 國稅局居然說要有證據 沒發票哪有證據
09/29 12:08, 64F

09/29 12:09, , 65F
我也跟雅虎檢舉過 他們也不理="=
09/29 12:09, 65F

10/02 20:04, , 66F
原po 好強... (鼓掌)
10/02 20:04, 66F

10/09 15:39, , 67F
要是我是原PO..我也一樣會死命抓那個爛人哩..不過..我會更
10/09 15:39, 67F

10/09 15:41, , 68F
狠..找機會打他..再說我是自我防衛.看它怎樣..
10/09 15:41, 68F

01/16 20:22, , 69F
我也被騙過.我買一隻VS3.他給我一隻被拆修過的機子!!!!
01/16 20:22, 69F
文章代碼(AID): #16-fb-Wv (Anti-ramp)
文章代碼(AID): #16-fb-Wv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