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tvbic 不當推文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強哥)時間19年前 (2007/03/09 15: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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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板第 7621 篇文章 中 (標題: Re: [轉錄][心得] 家樂福故意賣快過期的東西) tvbic 板友 針對 anbr 以人身攻擊之方式推文乙則, 其推文「回家吃藥吧」明顯可察其公然侮辱 anbr 有病, 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逕送公海。 legist 敬上 ─────────────────────────────────────── 受處分推文內容:

03/09 13:33,
anbr回家吃藥吧..
03/09 13:33
^^^^^^^^^^ ─────────────────────────────────────── 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 公告文禁止回覆文章。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4.1 ※ 編輯: legist 來自: 61.229.24.1 (03/09 15:49)
文章代碼(AID): #15yH5SZl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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