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lisoukou 不當推文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強哥)時間19年前 (2007/03/08 01:18),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於本板第 7569 篇文章(R: [抱怨] 西雅圖天母德行店的店員態度差勁)中, lisoukou 板友於 3/07 18:27 針對 PRAM 及 adila 以人身攻擊之方式推文乙則, 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逕送公海。 legist 敬上 ─────────────────────────────────────── 受處分推文:

03/07 18:27,
wwwscc別幫我說話了,已經有腦殘咬定你是我的分身
03/07 18:27
^^^^ ─────────────────────────────────────── 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 公告文禁止回覆文章。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32.178 ※ 編輯: legist 來自: 220.139.232.178 (03/08 01:54)

03/08 11:21, , 1F
沒想到 我的ID會用這種形式出現在m文之中 ( ̄ー ̄;)
03/08 11:21, 1F

03/08 13:42, , 2F
推!!
03/08 13:42, 2F
文章代碼(AID): #15xlFMUF (Anti-ramp)
文章代碼(AID): #15xlFMUF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