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次增定板規說明,請大家推文表達意見!
各位板友您好:
為使板務運作更順利,預防未來本板失序情事發生,
故增訂板規條文,敬請各位支持、配合。感激不盡!
本次新增條文有: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
第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
第五條第二項(原條文第二項移置第三項)
4. I 禁止:
(8) 鬧板文章 (影響本板秩序、挑釁板友之文章皆屬之)
4-1 I 使用者欲噓文者,同篇文章限噓文三則;如欲噓文之標頭超過三行,
則須使用→符號,不得再使用噓文;如內容過長,請直接回覆文章。
II 同一使用者,於同一文章內,使用噓文標頭超過三行者,由於板主無
權刪除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5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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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噓文之限制:同一使用者,於同一文章內,使用噓文標頭限於三則以內。
雖有板友反映三則過少,個人認為這是合理的數目。
想徵求各位板友的意見!
請大家推文表達意見,推文方式如下:
太少!希望每個人在同一篇文章中可以噓文的上限是X則。
合理!支持每個人在同一篇文章中可以噓文的上限是三則。
待大家表達意見後,個人會依多數意見更動或保留板規!
敬請大家踴躍推文發表意見!謝謝 Orz
板主 legist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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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46.232
※ 編輯: legist 來自: 61.229.46.232 (02/2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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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關心。
的確限制噓文數原則上會增加板主的工作量,我似乎沒考量到這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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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沒有錯,我的意思是也只限制單一使用者在同一篇文章內的噓文數而已。
底下推文我有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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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推/噓文中不該出現人身攻擊比較重要!!
然而板主不可能事先控制某些板友的違規言論,
就像刑法裡規定殺人罪也不可能使罪犯不去殺人
規定這種事情只能事後去處分的。
如果有人不怕死(不怕被板主送公海),
那麼法律(板規)規定違犯者要處罰大概也就用處不大了。
我除了呼籲與勸說之外,其實很難事先預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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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ivysky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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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述,板主可以呼籲板友的推噓文內容要符合板規,
即使是強力要求,卻仍無法使每個板友守板規,我想這個也不是說說就可以解決的。
另外,我倒覺得內容空白的推噓文沒有禁止的必要。
有時人們就只想表達支持或反對之意,
不見得每個人都有辦法或都想要去言之有物的說,
但單純地不附理由的表達支持或反對之意我們就該禁止嗎?
似乎不能這樣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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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原PO也會有基本的人格權,包括人性尊嚴存在。
每個人都有可能犯錯,你我皆然。
有時連續噓文的內容並沒有違犯板規,
有時原PO真的是錯的離譜,
但是,是人都有被尊重的基本需求,
正確的人也不會連續道出他人的不是而顯得自己更尊貴,
但往往不慎無知或犯錯的人們,在他人強烈猛力卻又是正確的批評之下,
只會覺得被羞辱,而不會去承認自己是錯的一方。
即使是承認了,也只因為一時的不慎,而內心受到強烈的挫折及傷害。
如果「得理不饒人」是本板板友的共同願望,
如果大家都希望自己在不慎犯錯時也受到同樣的不尊重的猛烈對待,
那麼我當然會遵從多數人的意見。
但我相信在PTT上的各位,至少是大多數的各位,應該是善良且尊重包容他人的。
所以才會臆測這樣子的決定,應該是符合大家的意見及看法才對的。
如果我的認知錯誤,那麼請各位原諒我的幻想及誤解。我會修正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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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自己也很矛盾,自己沒來由地搞出一個
讓自己工作量變大的鬼事情來做。似乎是相當怪異且愚蠢。
其實我心裡同時也想著,不需要限制嘛。
維持原狀,省事又輕鬆,只要在出事時公告警告或浸些水桶就好了。
但如果板友們炮火依然強烈,且又很精準地沒有違反板規的話,
只會使得願意分享非好店資訊的眾多板友怯步。
使得本板的功能日漸降低。
這些負面作用可能一兩天看不出來,
雖然強烈指導正確概念的板友也是用心良苦,
但卻會因為給人的感受不再友善,
久而久之大家漸漸地也不願再來分享(被批)了,
那麼,本板是否也該因此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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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最後仍然還是要說,以上意見都是我個人的意見,
若最後支持不需對噓文設任何限制的板友仍占多數的話,
我會依多數板友意見廢棄我設訂定的規定的!
仍然歡迎大家推文表示意見!
板主 legist 敬上
※ 編輯: legist 來自: 220.139.232.24 (03/01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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