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差勁美髮沙龍紀實--亞典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heresy)時間19年前 (2006/10/11 18:01),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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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motion (Fool & Fitz)》之銘言: : 太氣憤了,但為了客觀,文字儘量簡潔。 : ---------------------------------------------------- : 店名:亞典時尚沙龍 : 地點:台北市四維路160巷2號 : 時間:2006/10/9/下午 : 事蹟:客人已選好消費方式,但該店家以含糊不清的表達方式詢問客人要何種消 : 費,並引導客人選擇價位高的消費。客人發現並清楚表達立場後,仍要求 : 收費。 : 其實這一切本只是店家與消費者之間的認知問題,但店家的態度相當差。我 : 從未質疑洗頭妹騙人說他有報價錢,而是他的表達方式明顯有瑕疵。今天你 : 身為一個店家,本就該抱著服務客人的態度,我們也無意當奧客。但你因為 : 你的瑕疵而要求客人做多餘的消費,很不敬業,何況我在消費中途發現問題 : 時,就提出我個人的意願了,如果店長所謂的處理方式,是仍要我進行該消 : 費並付更多的錢,就該當場向我提出,讓我有所選擇。 : 後來那位店長,不斷的跟我強調他有確定他的洗頭妹有報價,實屬搞不清問 : 題所在,因為問題在於他錯誤的傳達方式。而當我把上述我的想法跟他說 : 後,店長居然回我『我也不能只聽你的片面之詞,我也會相信我的員工』, : 整句回應實在牛頭不對馬嘴!今天事發的過程雙方都溝通過了,無相信與否 : 的說詞,更何況你這句話是在質疑我妹可能騙人?今天不是我付不起,但我 : 沒必要去承擔你因為表達瑕疵所造成的損失,賣牛肉麵的不小心丟了鮑魚進 : 去,難道要客人付錢?再者換成店家的立場,我理解你對於自己損失的懊 : 惱,但這樣對待客人的方式實在非常不當。 : 後來在他的堅持之下,我付了錢,但表示不會再來消費,並且會將這件事寫 : 到網路上,店長還中氣十足的回我聲『好!』,彷彿我是個奧客,真是不可 : 理喻! http://tw.lifestyle.yahoo.com/biz.html?bizid=99747b70545bc280 看來是這家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42.236

10/11 23:18, , 1F
沒錯,就是這家,原來yahoo有這發言的好天地,謝謝網友~
10/11 23:18, 1F

10/11 23:23, , 2F
而且就我所知既無停車場更無代客泊車....
10/11 23:23, 2F

10/11 23:24, , 3F
在那種地點與店面感覺,要聲稱有停車場實在太瞎了....
10/11 23:24, 3F

10/18 14:46, , 4F
店長太機車了吧..服務業通常都不會直接跟顧客吵架
10/18 14:46, 4F
文章代碼(AID): #15BC49D5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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