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加州健身中心解約的存證信函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Violet)時間20年前 (2006/07/29 14:4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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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昨天7月28日星期五與加州健身中心簽的約 而銀行與客服星期六、日休假 我最快也只能在星期一去辦理解約 禮拜一去解約前先去寄存證信函 想請問好心的版友們: 這樣的程序上有沒有問題?時間上來得及嗎?@@ ------ 在此也附上存證信函的寫法, 希望版友可以幫我看一下有沒有什麼需要修改的地方 >_< 如下: 一、寄件人 姓名: 詳細地址: 二、收件人 姓名:英屬維京群島商加州健康事業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100臺北市忠孝西路1段36號1樓 三、副本收件人 姓名: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詳細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本人前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受台端銷售人員之邀請進行訪問買 賣,並與台端簽定總計費用為新台幣貳萬玖仟玖佰玖十玖元整之買賣契約。 本人今於同年月三十一日欲解除此買賣契約,因簽約至今未逾七日,本人亦 尚未支付任何款項及使用任何會員權利,故依照與台端簽定之會員協議書第 三點以及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之規定,以本書面通知台端解除此買賣契約 ,並無需說明任何理由及支付任何費用或價款。希台端於接獲本通知後,於 系爭買賣契約簽定七日內解除之。如台端對此聲明不予理會,本人將採取法 律途徑解決。敬請台端配合,以免訟累。 ---------- 先感謝各位>_< -- 待得天晴花已老,不如攜手雨中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21.233

07/30 02:13, , 1F
知道銷售人員的名字吧? 有在哪一個分店訪問買賣的? 可補充~
07/30 02:13, 1F

07/30 23:12, , 2F
是在台北車站前,一位叫做Mike的業務員
07/30 23:12, 2F
文章代碼(AID): #14omGQv-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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