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Yahoo奇摩拍賣嚴重欺騙消費者!請大家抵制!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mchotdicku (mchotdicku )時間20年前 (2006/03/29 20:30)推噓27(27推 0噓 3→)留言30則, 27人參與討論串11/56 (看更多)
※ 引述《is1128 (想不出來)》之銘言:
: ※ 引述《attila2 (幻紫無垠影瀧蒼月)》之銘言:
: : 黑的有點過火!
: : 如果照他這樣子搞!!
: : 那我賣餅乾是不是不能一斤一斤賣!!
: : 一定要一片一片才能賣!每一片都讓他們賺!
: : 如果我賣的是巧克力!不能一盒一盒賣!
: : 只能一顆一顆賣~每一顆都讓他們賺!
: : 簡直太扯!
: : 這是賣家不爽的原因~
: : 護航Y拍的懂了嗎
這麼說好了,
牠的規則是這樣子的,
你可以賣一盒巧克力,
但是不能出選擇題讓買方選.
A口味,B口味,C口味要分開放.
賣衣服也是,
不能把好幾件衣服放同一個拍賣頁面.
對賣家而言,這樣當然是省刊登費.
對y拍而言,就是少賺錢.
: 以上這些文字很情緒化,而且舉的例子完全不一樣
: 一點都對這件事情沒有任何幫助
: 原PO是不是真的因為這樣而造成廣告問題而被取消
: 誰都不知道?奇拍不願意給人家解答
: 在這裡的人也是猜測而已,是不是原PO就是真的在廣告呢?
: 或許原PO只是技術太差,一眼就被看出來是在廣告,也難怪首先拿原PO開刀
: 既然要抵制,那就不要用他,EBAY這個全世界的賣場還是免費的勒
: 你既然覺得他爛,那就不要用,要用又嫌人家爛
: 然後認為消費者付錢就是大爺,管你法條用哪條,規則是甚麼
: 消費者我說甚麼你就改甚麼,消費者我爽就好
: 真是錯誤的消費者觀念
很抱歉,
我對這段話不能認同,
一個"收費的"網路平台,
充斥仿冒品,
隨意自定規則,下架賣家商品,
完全沒有一套保障買賣雙方的合理機制,
遇到糾紛,雙手一攤.
我現在檢討的是牠的"網拍服務品質".
你卻質疑我當初的 "消費選擇",
這是完全不相干的兩碼子事.
我當初 "棄e-bay,選yahoo", 這是我經過合理的分析後的選擇,
選了yahoo之後,
發現牠的缺點,我難道不能批評嗎?
我覺得牠單方面訂定的契約不合理,
只是片面保障牠的利潤,而非全體賣場秩序和使用者權益,
我不能央請主管機關介入調查嗎?
不管我當初選擇這個服務業者的理由是什麼,
我目前"消費者"的身分是無庸置疑的,
所有對服務品質的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每一個人對黑店的不滿,都可以用 "不爽就不要買" "覺得爛就不要用" 來解決,
那天底下就沒有交易糾紛了.
前文已經說過,
恨就恨在網路交易是消保法的灰色地帶,
目前根本沒有法律條文明文規範網拍業者.
這個問題才是關鍵.
: 如果說我是護航者的話,倒不如我護航EBAY
: 我自己在購買的狀況,盡量選擇EBAY有賣場的,使用EBAY比較多
: 奇拍就是看看就好,至少EBAY這個全球的賣場不敢亂來
: 要抵制就抵制的清楚一點,不要說說就算了
: 不要在這裡唱高調之後,回過頭又默默的使用奇拍
: 還是努力的希望EBAY好好加油,畢竟他才是網拍的始祖
E-bay是"免費的"網拍平台,
免費提供 "網拍" 服務,
yahoo是 "收費的" 的網拍平台,
既然收費,就應該用"消費者保護" 的觀念去看.
當我陳述後者的不合理之處,
你不能拿前者來當檔箭牌,
搞的好像吃yahoo的虧的消費者就是自作自受,活該.
我是很睿智的消費者,
我在yahoo和e-bay兩者之間, 做了一個詳盡而且合理的比較之後,
我發現:
1.yahoo收費,一次3元,但是E-bay不收費.
2.yahoo拍賣結合信箱系統, 寄發得標信,
台灣地區擁有yahoo信箱帳號的使用者非常多,
相同的帳號亦可以同時使用yahoo拍賣, 拍賣新手可以直接入門.
yahoo又有"即時通",這是目前很多國,高中族群的通訊方式.
相形之下, E-bay沒有自己的信箱系統.
這是E-bay人氣不如y拍的原因之一.
3.yahoo有自己的入口網站, e-bay沒有,
這個差別是e-bay人氣不如y拍的原因之二
4.yahoo很聰明的結合當地消費者使用習慣,
包括拍賣廣告型態, 瀏覽介面, 商品分類等等, 都符合台灣當地使用者的習慣,
而E-bay似乎只是把歐美的介面"中文化",
經營,管理,宣傳,都不如Y拍,
這是E-bay人氣不如y拍的原因之三.
結論就是: y拍人氣高, 但是要收費,
買賣最重要的是人氣,
賣東西要到人多的地方賣,
買東西也是要到東西多的地方找,
我願意拿三塊錢去買人氣,
所以我最後選擇了一個收費的網拍平台---yahoo,
但是,
這並不表示我就是凱子, 可以任y拍予取予求,
我付費,就該得到合理的服務,
一個消費者不但應該聰明,而且還要強勢.
光靠市場機制,
你不可能得到最好的商品,
總總客觀因素使然,
e-bay的人氣在台灣不可能贏的了yahoo,
yahoo已經全盤掌握台灣網路交易族群的使用習慣,
根本不可能有第二個網拍平台可以幹掉牠.
所以呢?
我們就放著牠爛?
不批評,不討論,不反應?
向主管機關反應, 具體陳情, 這是合理的.
去威脅牠, 若不改善,就要抵制牠, 這是可行的.
但是去嘲笑批評牠的人: "不爽就不要用". 我認為這是不對的.
"無法可管",再加上"市場獨霸". (唯一的競爭者就是e-bay,偏偏e-bay又不爭氣)
目前可以逼牠改善的,也只有輿論和消費者自己的力量.
y拍有討論區, 該討論區有時就會發揮一些輿論效果,
例如y拍辦活動出紕漏, 大家頻頻抱怨,
牠在輿論壓力下就提出賠償方案之類的.
你有一個完全錯誤的觀念,
那就是 "只知道用市場機制來懲罰黑店".
但是事實上,
"不爽就不要買" "不爽就不要用" 這種觀念只是把消費者打成殘廢的"黑武器"罷了.
我現在要買東西也是會 "習慣" 上y拍看看新品和二手的行情落差.
賣東西也是會拍個照片,放到y拍上.
我還是一邊用,一邊罵. 這是我犯賤嗎?
我覺得不是,
這個道理絕對不難懂,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好了,
台鐵爛不爛?
去跟樓上那些版友說這句話吧: "不爽就不要坐,那麼多客運可以選"
容我再重複一次:
"不爽就不要用" 這種觀念只是把消費者打成殘廢的"黑武器"罷了!
--
沒有joke的西斯和沒有西斯的joke如同沒有在野黨的民主和沒有民主的在野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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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143.151
※ 編輯: mchotdicku 來自: 61.58.143.151 (03/29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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