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買屋糾紛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流氓兔)時間20年前 (2006/02/21 14: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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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arhar (北極熊)》之銘言: :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真晶建設或著仁愛香榭. : 這是屬於新第來亨系列的建設公司 : 我們家終於在大家都有工作後 : 決定在大家工作方便的地方買房子 : 所以貸款買了在仁愛路這邊的小套房 : 但最近發現問題多多 : 想向大家請益 : 1.我們目前的住戶尚未召開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 但真晶建設已向市政府登記本大廈的管理委員...一個他們的經理 : 我們住戶都沒看過的人 這是預先登記的, 某些先建後售的大樓都有這種方式, 等住宅都售出後, 可以另外舉行管理委員會, 重新推舉. : 2.真晶建設想我們每戶收了半年的管理費 一坪120元 : 但除了警衛之外 我們不知道這些錢用在哪裡? : 我們家住進來兩三個月了 從來沒有看過任何一張明細表 帳目不明, 可以用書面通知管委會要求公布, 要不要用存證信函隨便你, 如果帳目不清, 或疑似挪做它用, 可以提起訴訟, : 3.我們住的是10坪大的套房,電費卻異常的高有什麼分攤電費900多元, : 還有流動電費400多元,我不太懂這兩個電費是什麼? : 因為以前我們家住的大廈是從管理費中扣除公共電費... : 那現在他把公設電費直接分到每戶的電表.. 那是公共設施的用電, 包括電梯用電, 戶外燈用電, 警衛室用電, 如果有機械式停車場, 那升降機用電也包括, 直接分攤是某些大型住宅區的做法, 流動電費我就不是很瞭解名目是什麼了, 我猜是指會隨使用率而增減的用電吧. : 3.我們部分的住戶曾連署寄發存證信函給名義上的管理委員以及建商 : 談及想召開住戶大會以及管理費使用明細還有公設問題 : 但對方相映不理,有部分住戶接到管理委員的謾罵電話 先請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介入調解, 如果不行就直接興訟, 若是可以取得一半以上的用戶委託, 即可舉行管委會, 選舉新任的管委會, 相關法律可以上網找找. : 4.一樓的院子疑似公設,但卻被分戶圍成一樓住戶的院子,車庫 : 建商確說我們放棄一樓公設.... 請他提出證明, 但是這應該是不成立的, 可報請違建拆除, 因為既然是公設, 用途早在申請建照就決定了, 不合建照的用途即是違建, 依法即報即拆, : 5.這整棟建築基本上都是違建...夾層屋 請注意夾層屋是二次改建還是原本就興建的呢? 若是二次改建, 也就是說你有付錢給另一個名目的公司, 那是你自己沒注意清楚, 但是房價如果包括增建的夾層, 那可以請求賠償, : 因為這個建商自銷,而且慣用手法就是賣完公司就消失了..換名再出發 : 所以我們希望趕在賣完前成立管理委員會 : 但我們現在的情況能成立嗎? 要取得一半的住戶委託, 也就是說可以跟其他住戶說, 你們只要簽名, 我們出面, 看你自己願不願意淌這淌渾水. : 而且有部分的人接到電話被罵之後 : 就不太願意明顯表態,我們曾經嘗試在電梯間貼公告卻被撕掉 : 請問我們能怎麼辦? : 謝謝大家看我吐苦水...因為我們第一次買到問題多多的房子 : 真的很徬徨...不希望摸摸鼻子了事,但也怕惹到可怕的人 : 希望大家暫時不要買這個建商的房子.. : 他真的有很多名字..聽說同時在台北的其他地方還有案子再進行 : 所以大家要購屋前先仔細瞭解.. : 不然真是很困擾呀 既然怕公司脫殼, 採取法律行動是必須的, 看過一則新聞, 法院對公司尚未出售的房子做扣押, 拍賣後做為原住戶的賠償金. 要處理就要果決, 擔心來去就失去時間性了. 找民代介入是最好的方式, 但是不是萬靈丹, 現階段就是努力搜證, 所有的單據契約都要保存, 就算是買屋的廣告單, 也許上面就有證據可以幫你求償. 漫罵電話也可以錄音, 這種是要有人帶頭, 不然時間久了就沒有在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3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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