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不要去台北車站附近開封街一段..叫獨X …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不高興@@")時間22年前 (2004/03/02 18:4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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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真實的故事… 寫這封信並不是為了毀謗這家廠商…. 只是真的找不到任何途徑可以申訴… 因為我們當初的處理不當…使我們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而且打官司需要龐大的費用…所以才以信件方式告訴大家… 希望看完信的大家…若是相信此事…請幫忙我們轉寄…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 我想每個學校的每個系常常會做些系服系外套的… 我們也是…我們系學會就在台北接洽廠商… 在台北車站附近…開封街一段…一家名叫獨X無X的廠商… (懂得人應該知道是哪間…因為是公開信件…還是不敢直說其公司之全名…) 是去年暑假(2003.8)接洽的….他們答應幫我們製作系服與系外套… 還送了許多週邊的商品…系旗.通訊錄.名片夾之類的… 態度還不錯…可能我們是學生吧….總覺得廠商都是以誠信在做生意… 所以也沒想到許多負面的事情…例如違約之類的… 剛開始事都還好…..合作還OK… 之後快到交貨的時間…他們打電話跟我們說…. 因為他們跟作衣服的工廠有些事….拖到我們的衣服…. 所以他們沒辦法如期交貨….我們想說也不需要刁難人家…. 就答應讓他把交貨時間往後延….或許是因為這樣吧… 他們之後才會一直對我們吃死死的…. 最後終於等到樣衣做好ㄌ… 但與我們要的差很多…. 所以我們要求他們在第二次樣…並且簽下完成日期但… 他們還是一直拖…打電話去也迴避我們的問題 一直拖我們的時間….而當初想要買系服系外套的學長姐也慢慢的不想買了…. (只剩半年了….他們不想花這些錢…) 之後我們在去台北跟他們談….他們居然說….當初你們說是希望9/28交貨 而不是一定….只是希望阿….希望會事與願違的….. 所以居然這樣拖我們的時間…..當初想也想不到他們會做文字遊戲….. 之後交貨時間一直往後拖….拖到了今年2004的2月….. 半年了…….天阿….. 因為我們之間一直給他們機會原諒他們…. 怎知他們…….可能覺得我們太好欺負了吧….一直拖時間…. 當初所有的事項都是用電話中聯絡的….沒有白紙黑字… 我們當初懂得不多…..沒有這方面的知識…. 讓他們這樣吃定我們…. 原本通訊錄是贈品….之後他們說因為我們系外套數量不足… 所以不願意贈送….要再收費…. 我們說是因為他們當初拖我們的時間才讓我們學長姐不想買的…. 他們又一直把重點放在數量不夠….雙方沒有交集….. 又一直說要是我們要告他們…我們打官司會輸….. 我們跟他們談不下去了….還是妥協付了通訊錄的錢…. 畢竟也真的是數量不足…. 還重新簽了一份合約…他說這份合約的效力可以抵調之前所簽的合約… 我們還是簽了….想想真是呆…這樣就沒辦法告他違約了….他們真是聰明… 之後在交貨的前一天….現在時間已經是2004/2/19了 交貨時間是2/20喔…….他們打電話打電話過來…. 他跟我們說….因為通訊錄有些地方版面太小印不清楚K. 他們擅自改用A5的紙張….而且還是印完才跟我們說喔… 還很得意的說:多出來的那些錢就不跟我們多收 接電話的同學傻了….只回了一聲""喔"" 他們之後就咬定我們以口頭答應…. 但並非如此阿…..本來就不能任意修改我們的東西… 而且還是做完之後才告知….任意修改還事後告知… 我想….不用多說….也知道誰是誰非…. 不過我們也不夠聰明….電話的應對不夠完善… 明明要交貨了….之後卻說要我們先匯款才願意把貨寄出來…. 但當初他跟我們是說先給貨在清款的… 但是當初先給我們系服時也沒跟我們收錢阿… 而且合約上也是寫著""貨到清""三個字… 但是他們又說什麼是因為他們之前被騙所以才突然改成這樣的… 說什麼公司的規定….. 我們也是怕被騙阿….而且他們已經讓我們很擔心了….這樣欺負我們… 之後找了教官跟他們說….他們還是不肯…. 算了….我們就乾脆直接去台北驗貨…..在當場付錢算了… 所以就在2/28當天去台北驗貨…..不出所料…. 系外套也與我們當初說的不符合….款式細節都不是我們當初說的… 通訊錄除了大小不一樣之外… 連紙張都跟我們當初說的不一樣…我們要牛皮紙…他卻給我們普通的紙… 我們真的不滿意…..但是他說重作又要等2個星期….. 他說要就重作….等2個星期…. 要碼就是直接給這些貨…..然後每件衣服加通訊錄折70元…. 總共少算4000多…..我們不想他們有瓜隔了….好累阿…. 所以就妥協了…….他們還一直說我們要是去告一定會告輸….. 事情是到一段落了……..也算結束了….. 但是我真的沒辦法出這口氣….雖然沒有損失金錢….. 但是被拖了半年…..任誰都會不高興….所以才用這些方法傳達我的意思… 也不是說這家廠商對每個客戶都這樣…..我也不曉得…. 或許我們只是個案….但這仍是個事實…..他們沒有商人該有的誠信…. 一直拖延……可能是我們給他們的感覺太好商量及欺負了… 你們可以相信….當然也可以當成網路亂說的故事….. 這對我而言是個教訓…..之後至少我知道了以後該怎麼簽合約… 以後大家簽約時…別太相信商人….不是要把商家想的很壞…. 只是這是一個保護自己的方式….不要像我們這樣…. 想告都無評無據…..因為都是用電話說….沒有白紙黑字…. 像他們一通電話難道簽的約就不算數了嗎??? 簽約時什麼事都要做最壞的打算…..都要寫違約的賠償事項…. 什麼都要先說好…..最好留下依據…. 還有簽約時要看清楚底下商家自己附加的條款…. 我之後才注意到….有項條款說….如果要打官司…..我們要替他們付律師費及官司費用… 我們也不覺得我們會告輸…因為他們真的很過分…. 只是不想把事情鬧大….. 所以真的要看清楚….最好簽約時先去看看貨詢問相關法律知識… 我們也算受一次教訓學一次乖吧…….至少以後知道該如何簽約了…. 這封信你們可以當是網路亂傳的網路信件……也可以相信我說的….. 都不重要…..但是希望看到信的人都可以學到如何簽合約…. 不要在像我們這樣….吃了虧了….都沒有什麼有力的證據可以保護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166.131 ※ 編輯: kenmy 來自: 203.71.166.131 (03/02 10:48)

推 218.175.37.153 03/02, , 1F
那個附加條款應該無效吧~如果沒記錯的話
推 218.175.37.153 03/02, 1F

推 218.166.78.119 03/02, , 2F
學生好欺負. 找個法律系的問問. ..
推 218.166.78.119 03/02, 2F
文章代碼(AID): #10H6KXA7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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