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投票完成:是/否 應繼續容許店家或員工發文

看板Actuary (精打細算)作者 (我的精神時光屋)時間9年前 (2016/04/24 12:07), 9年前編輯推噓11(12128)
留言41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按大寫 V 進行投票,本篇文章為公告,在此推文不代表投票效力 投票期間為21天(~ 05/15/2016 11:59:48 ) 投票資格限定比照發文門檻,須登入滿40次以上 以下為投票意旨說明: 本看板現行的板規不限制、不禁止店家或是員工來發文分享 請問你認為 /「應繼續容許店家或員工發文分享」 若選擇 ,那未來還可以繼續看到以下文章,很多都是店家或員工來分享的 若選擇 ,則將調整現行板規,未來這些文章都將禁止店家或員工來分享 例如:1.某家租書坊倒店,所有書籍一折出清, 2.屈臣氏又有個超划算的優惠活動,店員提前來這邊告訴大家 3.某某電信公司的員工提前來釋放優惠方案的消息 4.中國信託的員工來分享信用卡的特殊優惠活動 5.台灣蚵農不想被中盤商剝削,來分享產地直購的實惠價格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409218264.A.940.html 6.衛生紙工廠的朋友自己上來分享NG衛生紙的購買管道 https://www.ptt.cc/man/Actuary/D66/D147/D1D2/M.1347934979.A.B90.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1.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461470834.A.8FD.html

04/24 13:11, , 1F
感覺會有問題 如何知道對方是否是店家或員工? 大家都說
04/24 13:11, 1F

04/24 13:12, , 2F
自己不是不就好了? 這樣哪有規範到甚麼 依你舉的例子
04/24 13:12, 2F

04/24 13:12, , 3F
好奇板主要如何認定PO文者是店家或員工
04/24 13:12, 3F
依據證據認定,若證據不充分,以無罪推定為原則

04/24 13:13, , 4F
我不知道其他板友怎麼想 但1 5 6我覺得是可以的 只要56
04/24 13:13, 4F

04/24 13:13, , 5F
那種有限制最多一個月只能po一次就可以了
04/24 13:13, 5F

04/24 13:14, , 6F
畢竟1 同一間店是能倒幾次 若是騙人的 出現兩次就知道了
04/24 13:14, 6F

04/24 13:15, , 7F
意見同S大,況且這種規定定太死之後問題會很多...
04/24 13:15, 7F
如過確認繼續容許,會再討論如何規範

04/24 13:52, , 8F
現在是第一項投票 還是只有這次投票?
04/24 13:52, 8F

04/24 13:53, , 9F
因為你的選項中看不見建議的店家標籤文以及其限制形式
04/24 13:53, 9F
你當作我 投票的題目 #1N5exDGG 那篇置底文章是沒寫東西嗎? 這篇文章只是單獨針對目前這次投票作公告,你這樣同一個主題到處留言,很難討論耶

04/24 13:59, , 10F
推樓上,店家標籤和相關限制呢?版主是想等這次投完店家可以
04/24 13:59, 10F

04/24 13:59, , 11F
po文才要投票的話,麻煩一起註明
04/24 13:59, 11F
我在 投票的題目 #1N5exDGG 這一篇置底文章第3點有說明 如果容許店家或員工發文,接著預定的題目: 是/否 新增[店家]分類標籤 或者以其他方式管理店家或員工分享的文章 可參考 #1N3sK1AW 這篇文章只是單獨針對目前這次投票作公告

04/24 13:59, , 12F
這是精打細算板 不是anti店家廣告板吧 如果文章符合板規
04/24 13:59, 12F

04/24 14:00, , 13F
僅因發表者身分就限制其發言權利 這樣太過頭了
04/24 14:00, 13F

04/24 14:01, , 14F
還有店家抽獎文,一起放進範例可以嗎?那家和特賣情報文一
04/24 14:01, 14F

04/24 14:01, , 15F
樣頻繁,比你列舉的1到6比例還高
04/24 14:01, 15F
原本就是禁止抽獎文,你要討論什麼?

04/24 14:30, , 16F
我說的是店家推文每10樓送贈品的抽獎文,討論這個
04/24 14:30, 16F
每10樓送贈品的文章有那麼多嗎? 我只有看到一篇兩篇而已 依照目前的討論,目前傾向不納入抽獎文認定中,傾向不予禁止 #1N2ezslY 如果你要推文之前就知道會推在幾樓,這樣算抽獎嗎? 還有,傳統定義的抽獎會禁止是因為實際抽中的機率太低,這樣的文章又太多,佔據版面 但是這種指定樓層贈獎是一定會送,而且是一定會送給本板的板友,這樣該禁止嗎? 再說,推文推到爆成那樣,表示很多人都想參與,這樣該禁止嗎? 那種文章,和免費贈品、送試用品的文章又有什麼不同? 這些問題我們可以再繼續討論... 不過請回到該篇的標題底下集中討論

04/24 14:48, , 17F
OK 沒看清楚 抱歉
04/24 14:48, 17F

04/24 15:12, , 18F
板主您知道每十樓送贈品的原PO,每次PO文都會刪舊文嗎?
04/24 15:12, 18F
除了橄欖油的這一位,你還有看到誰這樣做嗎? 歡迎到 #1N2ezslY 該篇集中討論喔

04/24 17:11, , 19F
建議配套至少也個小規劃再投票 否則若配套大家都覺得不可
04/24 17:11, 19F

04/24 17:12, , 20F
行 再來推翻這一次的投票結果嗎? 也太奇怪了
04/24 17:12, 20F
#1N7331iH myiyi不是這麼說的,不過這個基本的態度問題既然是目前是最多人想要先開始 的投票題目,也沒關係,如果會被推翻就推翻囉,也可能不會推翻啊 ※ 編輯: TonyC (123.193.51.131), 04/24/2016 17:56:44

04/25 00:47, , 21F
這是只有手機的話能投嗎?我覺得店家分享情報也是值得看
04/25 00:47, 21F

04/25 00:47, , 22F
的情報啊,這個版又不是什麼人氣爆版,有文章太多洗版的
04/25 00:47, 22F

04/25 00:47, , 23F
問題
04/25 00:47, 23F
如果手機使用 mo ptt 或 jptt的話大概沒辦法 iOS要用 miu term 或 Android 使用 LunaTerm / TouchPTT / KeyboardTerm 三選一 登入以後在看板的文章列表按大寫V,接著一步一步操作都會有提示,跟著做就好 ※ 編輯: TonyC (123.193.51.131), 04/25/2016 00:54:52

04/25 09:30, , 24F
如果商家故意要隱瞞廣宣,真的很難判斷,辛苦版主了!
04/25 09:30, 24F

04/25 21:41, , 25F
情報本來就是情資交流啊 情資本來就有好有壞
04/25 21:41, 25F

04/25 21:44, , 26F
符合本版精神叫好 不合叫爛 版規分不出來所以版規爛
04/25 21:44, 26F
歡迎提出更有建設性的板規條文建議

04/26 00:57, , 27F
這真的沒有什麼好投只有主觀跟客觀而已,有便宜就是
04/26 00:57, 27F

04/26 00:57, , 28F
資訊,難道一定要個人覺得便宜才是資訊嗎?
04/26 00:57, 28F

04/26 01:07, , 29F
如便宜就是資訊,那暴利產品像衣服天天1款降價20元來打廣告
04/26 01:07, 29F

04/26 01:07, , 30F
可以嗎?假裝路人賺p幣,事實上到店殺價隨便都折50以上
04/26 01:07, 30F

04/26 01:18, , 31F
版主有搶過熱門的幾樓文嗎?熱門的很難搶到你要的樓數, 又
04/26 01:18, 31F

04/26 01:18, , 32F
哪來的推文前就知道會推在幾樓?除非同時間沒其他人推。其他
04/26 01:18, 32F

04/26 01:18, , 33F
店家企業辦的抽獎也一定會送出贈品,推文推到爆不是跟fb抽
04/26 01:18, 33F

04/26 01:18, , 34F
獎底下留言爆掉一樣?那是店家指定抽獎方式,只是沒放fb連
04/26 01:18, 34F

04/26 01:18, , 35F
結,有機會拿免費當然很多人參與,那跟抽獎有何不同?
04/26 01:18, 35F
依照目前的討論,目前傾向不納入抽獎文認定中,傾向不予禁止 #1N2ezslY

04/28 17:52, , 36F
我同意阿。如何投票?
04/28 17:52, 36F
進入本看板後,按大寫 V 進入投票系統,依照畫面指示投票

04/28 20:17, , 37F
樓上看第一行
04/28 20:17, 37F
※ 編輯: TonyC (123.193.51.131), 05/05/2016 12:14:11

05/05 20:27, , 38F
手機無法投票QQ?
05/05 20:27, 38F

05/09 19:00, , 39F
覺得可以開放店家po文,重點是,要清楚寫出其為店家
05/09 19:00, 39F

05/09 19:08, , 40F
不然店家真有心,也是找個人頭,還不如直接開放
05/09 19:08, 40F

05/13 15:53, , 41F
寫清楚比欺騙來得好
05/13 15:53, 41F
文章代碼(AID): #1N74PoZz (Actuary)
文章代碼(AID): #1N74PoZz (Actu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