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分身狂貼返利文無法可管?

看板Actuary (精打細算)作者 (我的精神時光屋)時間8年前 (2017/11/29 02:27), 8年前編輯推噓-4(2629)
留言37則, 6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NewSport (獨家優惠)》之銘言: : : → TonyC: 根據這些截圖都符合板規三的每ID一週限2篇網路特賣情報文 11/28 22: : 52 : : → TonyC: IP相同不代表就是分身 同教室、同辦公室、同餐廳 都可能 11/28 23: : 10 : : → TonyC: 板規設置由來已久,我都是依循板規原則與立場執行管理 11/29 00: : 03 : : → TonyC: 不是什麼消極不消極的問題,請不要隨便中傷 11/29 00: : 04 : 我比較疑惑的是 : 別的版一有分身疑慮就會直接送帳號部查詢 : 而不是消極的擴張解釋同IP的可能性 : 關乎影響看板人權利義務的規定事項 : 用可笑的解釋就想直接架空這項規定 : 同IP 同樣標的的張貼 同樣規律的頻率 : 我都覺得這種情況下自欺欺人非常困難 但還是有人做到了 這個看板本來就有很多自欺欺人的狀況 所有文章都可以納入廣義的廣告,但我們告訴自己這些不是廣告 髮模文、卡號文、店家發文、部落格網址、個人營利網址 都會對於發文者本身有回饋 髮模文可以讓髮型師節省招髮模的時間金錢 卡號文可以讓分享者累積點數,消費折扣或是延長會員有效期間 店家發文可以招睞生意,增加銷售與曝光 部落格網址可以增加他自己部落格的點擊率,甚至還有部落格上面置入的廣告 個人營利網址沒有什麼不一樣 這些資訊,除了部落格網址外,其他看板都禁止,但我們不禁止, 我也不懂他們為什麼要標準不一 但我們都是相同的立場,重點不是分享者有沒有得利, 重點是看板的板友有沒有得利 所以過去幾年有了這些討論和結果 2014年 [討論] 關於個人營利網址(含紅利連結)和部落格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416377370.A.C32.html 2016年 [討論] 這樣算是廣告文嗎?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460478071.A.D23.html [討論] 停止情報文類型的分享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461336769.A.AB2.html 進一步延伸關於店家能不能來發文的討論 [討論] 關於店家或員工能不能來發情報文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410084400.A.59B.html 投票結果: 79.5%同意應繼續容許店家或員工發文分享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463287179.A.319.html : 我稍微逛一下汪踢 coupon forsale都有多次移送帳號部的前例 : 尤其是E-coupon關乎營利之嫌 抓的很嚴 : 同IP被發現就直接送帳號部了 還幫你解釋成各種情形 板規三以ID為規範標準,這是2013年在前一任板主時期就已經確立的 板規三不禁止個人營利網址也是在2013年前一任板主時期就已經確立的 不是我設定的,也不是後來才解禁的 我不確定這樣設立的緣由是什麼 但是經由我試圖要申請多重ID驗證的過程 他要求必須要有違反站規(一人最多5個ID) 或違反板規,才接受申請多重ID驗證 我猜想這大概就和警察不能無故臨檢盤查 是相同的道理 大概也就是這樣,不能隨便驗證多重分身,所以設定以ID作為管制對象 我們的板規一.5是規範多重ID 發文或推文圖利廠商 但是分享情報文是本看板的常態活動之一,不能算圖利廠商 進一步看這些文章其實更像是圖利發文者自己...而不是廠商 所以還是不能以板規一.5違規之虞去申請多重ID驗證 : 這種好版主哪裡找? : 版主說他做了很多事情 其實大家也不用否認 : 但你做了這麼多事情有解決看板人對於返利文的反感嗎? 其實換一個角度切入,該讓大家覺得反感的文章,我一點都不想替他維護 大家看到他的猖狂、氾濫,進而討厭他,這是他罪有應得 我甚至希望大家一直都記得這些商家的惡劣, 我為什麼要刪文章幫忙維護這種商家的商譽? 讓大家對他有好感? 不過這是題外話,不是我身為板主應該採取的態度 : 你不禁也行 版規設一週兩次也行 : 問題是你的解釋直接架空了這條規定 : 連IP都懶得換這種人還要護航 很難讓人不直接聯想到其中是否有利害關係 : 而且根據隔壁版的推文 用返利連結也有不止一例沒進張的情形 : 打去問客服之後不了了之 如果你不禁這種文是否要加以規範以維護版眾權利? 髮模文、卡號文、店家發文、部落格網址、個人營利網址都不禁止 這是一貫的管理原則和精神 大家反映了種種的問題,所以我回應、解釋、採取行動 十月初就開始先將邀請碼納管,還是遏止不住,所以後來進一步開設投票 讓大家決定哪些個人營利網址應該納管,現在最明確的是這兩個網站 大家還是可以繼續提名其他想要納管的網站 投票的有效門檻,經過回應跟討論,也已經調整到合理的標準 這些因應的調整都是在維護大家的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9.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511893649.A.6E7.html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11/29/2017 02:36:38

11/29 02:35, 8年前 , 1F
好笑 納管 管在哪裡 更不用說那個垃圾750人門檻投票了
11/29 02:35, 1F

11/29 02:35, 8年前 , 2F
你講的哪個不是引起強烈民憤和指正你才心不甘情不願的
11/29 02:35, 2F

11/29 02:36, 8年前 , 3F
包括你現在出來講話 說直接點 就是看到罷免全贊成
11/29 02:36, 3F

11/29 02:36, 8年前 , 4F
覺得受到威脅 才趕緊出來曬存在啦
11/29 02:36, 4F
不是,是因為罷免文的內容有不實指控,在他反映問題之後, 我已經確實做出改善跟對應處置,他還要寫成我好像什麼都沒回應、什麼都沒做 我不能接受這種謊言跟中傷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11/29/2017 02:38:38

11/29 02:37, 8年前 , 5F
還硬把一堆無關的邏輯扯在一談
11/29 02:37, 5F

11/29 02:37, 8年前 , 6F
那我問你 憑什麼卡號文不能獨立發文章 反正也不禁止啊
11/29 02:37, 6F
卡號文管制的由來可以參考這篇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363112014.A.D57.html 簡單說,大概和這次大家對返利文太多太亂,是類似的情況, 因為對很多人來說還是很重要,不希望禁止,所以納管 髮模文納管也是同樣的道理

11/29 02:37, 8年前 , 7F
偷渡一堆狸貓換太子的垃圾話
11/29 02:37, 7F

11/29 02:38, 8年前 , 8F
更不用說分身了 不敢查是怕又燒到自己不是?
11/29 02:38, 8F
我從來沒有分享過返利文,請不要再無中生有 惡意中傷

11/29 02:39, 8年前 , 9F
最好是不實 對 都你對 你要不要看你公告被噓到X幾了
11/29 02:39, 9F

11/29 02:39, 8年前 , 10F
你好意思說 我不好意思聽
11/29 02:39, 10F
就是不實啊 在前陣子大家討論版上的亂象後 雖然T版主有出來發聲 並舉辦那高門檻的投票 我已經把門檻下修到合理標準了,為什麼還故意要繼續說我用高門檻? 不過版上依然充斥著許多返利文與藏在推文裡的邀請碼 後來這些天我已經陸續把推文的邀請碼都刪除了,今天還水桶了其中一個人 故意這樣寫,實在不知道是何居心 有在逛版的各位應該有發現那些都是特定人士與其分身在發文 不懂T版主為何不敢大刀闊斧的直接水桶 明明民意已經很明顯的有反感了 水桶人是要依據板規,不是依據民意,這幾天我依板規水桶了快十個帳號 flyingkao發返利文因為不符合板歸三要求的格式,我也直接水桶了 sibylwu2003在推文分享邀請碼也依照新版規水桶了 雖然此看板人氣並不像隔壁省錢版人氣高昂 但是特賣會資訊也是貢獻諸位不少情報 T版主在這陣子明顯的想拖延時間 偶爾發發聲 但實質上根本沒有改變什麼 這些都是我在gartz2發文前就陸續在這幾天裡主動完成的事情 他完全不先確認狀況就故意這樣說,我懷疑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想解決問題 曾經有建議T版主多新增一位版主來管理版務 不過似乎被忽略了 這我在回文裡也有答覆他,歡迎,什麼叫做似乎被忽略?

11/29 02:42, 8年前 , 11F
喔 或者說 你承認除了罷免文 其他的指控 都是對的嘍
11/29 02:42, 11F

11/29 02:42, 8年前 , 12F
所以只針對他的罷免文進行快速而...嗯還是很幹話的回應
11/29 02:42, 12F

11/29 02:52, 8年前 , 13F
無限輪迴的鬼打牆
11/29 02:52, 13F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11/29/2017 03:10:33

11/29 03:37, 8年前 , 14F
什麼鬼阿 他很明確就是多重ID了阿 板規一.5很明顯違反
11/29 03:37, 14F

11/29 03:38, 8年前 , 15F
板規一.5是規範多重ID發文或推文圖利廠商
11/29 03:38, 15F

11/29 03:39, 8年前 , 16F
你自己斷句成板規一.5是規範多重ID 發文或推文圖利廠商
11/29 03:39, 16F

11/29 03:39, 8年前 , 17F
就算了 還限縮廠商的規範 我看到真的笑出來
11/29 03:39, 17F
不論你想怎麼斷句,那句話的意思是利用多重分身發文或推文,來圖利廠商,則違規 絕不是單純因為某人利用多重分身發文就違規,站規每人可有5個ID 也不是單純因為某ID推文有圖利廠商就違規

11/29 03:44, 8年前 , 18F
然後最後是以實際上返利連結是否有效為問題
11/29 03:44, 18F

11/29 03:46, 8年前 , 19F
沒有用的話何來情報之要件? 跟本版何關?
11/29 03:46, 19F
一個情報文要成立,不是一定需要網址, Google很方便,你不想回饋他,可以不要使用他的網址, 所以板規強制規定若有個人營利網址,就必須要註明否則違規, 每個人可以選擇要不要使用他的網址對他回饋

11/29 03:46, 8年前 , 20F
看你回那鬼東西 恭喜你成為我第一次想投罷免的版主
11/29 03:46, 20F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11/29/2017 04:37:48

11/29 07:06, 8年前 , 21F
我檢舉過了,他說單單多重分身不違法版規
11/29 07:06, 21F

11/29 07:06, 8年前 , 22F
所以不用送審查id是否同人,他們都只是住在附近的人而以
11/29 07:06, 22F

11/29 07:07, 8年前 , 23F

11/29 07:07, 8年前 , 24F

11/29 07:07, 8年前 , 25F
什麼鬼理由都說的出來
11/29 07:07, 25F

11/29 07:08, 8年前 , 26F
你做了什麼,只回文打槍我而已
11/29 07:08, 26F
這是多重帳號管理辦法,要申請查驗必須是這兩個理由 若不符合就不能申請,不是隨意都能申請的 一. 使用者可以申請的帳號數目 1. 無違法事由,但擁有超過五個以上的分身帳號者,經板主職以上使用 者提出IP佐證後得聲請帳號部查證,查證屬實則保留上站次數最多的 五個帳號,其餘一概砍除。遭砍除的帳號將不予以公告。 砍除的ID雖不予公告,但會留存於帳號部工作板備查。 2. 有違規事項者則依「多重帳號查詢懲處案件的限制與辦法」處理。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11/29/2017 09:24:47

11/29 10:15, 8年前 , 27F
廢話 你就故意想讓分身返利文合法 當然分身合法
11/29 10:15, 27F
我已經解釋過 板規三以ID為規範標準,這是2013年在前一任板主時期就已經確立的 板規三不禁止個人營利網址也是在2013年前一任板主時期就已經確立、運作多年的 不是我設定的,也不是後來才解禁的,你說我故意要讓分身合法,這是不實指控

11/29 10:15, 8年前 , 28F
請你處理掉 在那邊用什麼750人門檻不可能的任務投票惡搞
11/29 10:15, 28F
750已經調整為100了,請你不要故意裝作沒有調整

11/29 10:16, 8年前 , 29F
你最好以前以後修改任何板規都是拿這個垃圾門檻騙人啦
11/29 10:16, 29F

11/29 10:16, 8年前 , 30F
真不知道為什麼遇到返利文你就突然變得這麼"謹慎"
11/29 10:16, 30F
2013年板規三就已經確立了個人營利網址的管理辦法 因應大家的需求,也已經調整板規,十月初已經先第一步納管邀請碼 現在經過投票 要將特定能夠檢證的營利網址納管 其中的考量我也已經一再地說明 投票一旦有效,決定納管,就會直接寫入板規,不能沒有門檻,請你不要一直無視

11/29 10:17, 8年前 , 31F
哇 這幾天水桶一個人 聽取民意耶 好棒的政績
11/29 10:17, 31F

11/29 10:17, 8年前 , 32F
我告訴你 現在你搞到這個程度 民意就是 叫 你 滾 !!
11/29 10:17, 32F

11/29 10:17, 8年前 , 33F
你要不要聽
11/29 10:17, 33F
沒有不聽,都有做出對應的調整了

11/29 11:32, 8年前 , 34F
前板主確立的就不能更改嗎 文章限制應該是限同一使用者
11/29 11:32, 34F

11/29 11:33, 8年前 , 35F
而不是限一個id而已
11/29 11:33, 35F
如果氾濫的狀況一直無法控制,不排除去修改這個板規 我已經提出要以板規二納管,投票期間已經進行一半了,現在才提出這個意見 你提議推薦的goyomoney網站也已經列入投票 投票納管的方式如果有效,應可控制這種失衡的情況 若不行,可以繼續考慮其他辦法,不排除你這個提議

11/29 12:01, 8年前 , 36F
****請記得到LifeRecallBM版,支持罷免唷*****
11/29 12:01, 36F

11/29 14:06, 8年前 , 37F
11/29 14:06, 37F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11/30/2017 03:38:03
文章代碼(AID): #1Q7QgHRd (Actuary)
文章代碼(AID): #1Q7QgHRd (Actu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