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板規修訂與板主執行標準
看板Actuary (精打細算)作者a85316 (No More Pain)時間10年前 (2016/05/05 01:23)推噓0(1推 1噓 23→)留言25則, 5人參與討論串1/5 (看更多)
既然板主要人提出實質意見再來說話
那我就來提一下意見吧
當然板主想要M起來讓我遺臭萬年也是可以的^^
先說個大前提
我覺得現有板規的問題不大 只需要補充一下細節
最大的問題在於板主詭異的板規執行標準
現在板友們主要的意見多為
1.板上太多廣告文
2.板上幾乎都是特賣會文耶
對於2 我沒意見 因為這需要的是板友共同的努力
至於1
雖然台灣學術網路禁止私人營利使用 http://voip.tanet.edu.tw/viewtopic.asp?id=63
但現有板規三、2提到涉及個人營利的網址需標註
代表其實是可以PO的
個人認為可以將其中一項分類改為[廣宣]
讓板友們在標題即可過濾廣告文 應可減少民怨
現行板規已有發文次數限制 但仍可考慮特別調高廣宣文的限制 並嚴禁自動置底
另外板規四、3 禁止抽獎文 (文章內包含 有機會、抽獎等字眼)
個人認為其實已經可以囊括大部分的抽獎文
但這邊必須和上面所提之板主詭異的板規執行標準一同討論
詳細案例於#1N87A2w8
sevenisme □ [情報]免費蔓越莓組合(市價3676元)母親節好禮
這篇文章含有數個爭議
而板主所提出的觀點 個人與下面推文的其他板友都不太能接受
一、這篇文章算不算個人營利?
本人:這篇文章當然算個人營利 況且原PO自己也在底下承認
但因為板規三、2不禁個人營利 所以PO了也沒差 只是原PO也沒註明就是了
板主:
噓
04/2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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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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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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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有PTT使用者拿了廠商的錢來PO廣告文 才算營利
廠商自己PO 自己因此獲利不算
二、這篇文章算不算抽獎文
板規:
四、3 禁止抽獎文 (文章內包含 有機會、抽獎等字眼)
#1HI-HnEk
=================================================
不管是內文或是標題只要有提到抽獎就不可以
甚至有省錢的情報 卻說這麼做還可以抽獎同樣也是禁止
=================================================
板主:
噓
04/2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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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4/2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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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4/2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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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4/2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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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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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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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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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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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1.PTT內文裡完全沒有提到特賣
FB內文中亦是如此 只在下方附了一下特賣網址而已
https://www.facebook.com/Rubyberry6699/posts/1776469345919389
"以抽獎為主體 特賣為無直接關係的附帶品"
2.個人非常不贊同 板主所謂的"和特賣會一同開放才是相同標準"之論調
特賣會當中即使有抽獎活動 那也得先參加特賣會才有
"特賣會是主體 抽獎只是其中一部份元素"
兩者最大差別在於 前者可單獨參加抽獎 後者必須先參加特賣會才行
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更何況文章內連特賣兩字都沒有 而是藏在連結內的連結中
3.板主自己提的標準#1HI-HnEk 明明也說只要提到抽獎就是不行 自相矛盾
4.板主就算要將此視為板規疏漏之處
打算只要提到別的情報 就可以一律開放抽獎文
也該發一篇公告正式對板眾宣布 推翻#1HI-HnEk 並修改置底板規
而不是以"板主的自由裁量權"來肆意妄為 還要板眾在各篇推文中尋找執行標準
5.更好的做法是 要求原PO刪除抽獎部分 或板主刪文不劣退 原PO可重發
但板主卻選擇直接姑息
不斷以其他內容有優惠來護航 莫非板主真的忘了有種東西叫"大E編輯"?
三、板主可以用板規以外的方式進行處罰嗎?
板主對待#1N87A2w8的方法:
噓
04/2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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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4/27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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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4/2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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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4/2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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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4/2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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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 板主即使判定此篇文章沒有違規
但因為觀感不佳 就決定要剝奪原PO刪文的權利
並打算讓原PO遺臭萬年來作為嚴厲處罰
當我質疑為何可以用板規上沒有的方法來進行處罰時
板主的回應是:
噓
04/29 16:33,
04/29 16:33
噓
04/29 17:08,
04/29 17:08
M文當然是板主權限 但執行板規也是板主權限 維護使用者權利更是板主義務
然而今天板主先前沒有訂下這個板規 就隨便以M文來"處罰"人
個人覺得完全說不過去
如果板主打算用遺臭萬年作為抽獎文的新處罰方式
也該更新在置底板規內 而不是以板主權限搪塞過去
結論
1.廣宣文可開放 可新增[廣宣]分類
板規三、2涉及個人營利的網址需標註 須嚴格執行
2.抽獎文照板規四、3 禁止抽獎文 (文章內包含 有機會、抽獎等字眼)
應該是要全面禁止的
但板主認為只要有別的情報就可放行的話
那可以乾脆改成禁止抽獎文 (但只要記得加上其他情報就沒問題了喔啾咪^_<~*)
3.新增板規四、6 文章觀感不佳 將處以遺臭萬年(M文禁刪鼓勵噓)之刑
4.希望這篇可以讓板主了解 自己的處理標準到底有多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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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11.37.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462382601.A.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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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感謝板主幫忙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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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板主的標準很詭異啊
>>>> 母親節特惠組免費贈送 <<<<
重點難道不在於免費贈送嗎? 況且他事實上並非免費 而是抽獎
原PO要是不小心寫成 母親節商品免費贈送 不就馬上再見了 但內容根本沒差啊
如果他是寫 母親節特惠組2880 且有抽獎活動 那才叫特惠文+抽獎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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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一直以來口氣沒多糟 完全是就事論事
反倒是板主態度充滿攻擊性
不合你意就要被質疑新警察 被說管太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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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1:43,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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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文內也說了 拍賣會附贈抽獎文 和抽獎文隨便搭個情報 根本不一樣
不同文章卻用同樣標準 本身就不合情理
2.同樣文內也說了 有抽獎的地方提醒原PO編輯掉就好 其他情報可保留
要是刪除抽獎part之後影響文章主旨 那篇文章不就等於是抽獎文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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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影響板眾權益的任何措施 必須在板規或公告中載明
把文章M起來留紀錄這點我同意
但您想要"讓他遺臭萬年"這種私刑心態就是不對
說實在的 他臭在哪裡呢? 送的不夠多嗎?
板上廣告文那麼多 您不也放行了嗎? 為什麼要對這篇特殊對待呢?
您都已經給他符合板規這塊免死金牌了
那他就有資格合法PO廣告文吧
一個廠商在合法地帶發廣告 我看不出哪裡會影響商譽了啊
另外 您說要禁止他一發再發
本來板規裡面就有發文數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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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兩類計算, 分別限制發文篇數, 同一個情報請勿多個帳號重複張貼
(1)網路特賣 每個ID 同一天最多發表 1篇,同星期內最多 2篇
(2)其他情報文 每個ID 同一天最多發表 1篇,同星期內最多 5篇。
===============================================================
如果他真的重複PO了 那就按板規處置就好
就算是要留作紀錄 那板上每篇文都要M囉
每一篇的作者都有可能會手動置底、一發再發啊
有一種東西叫負面行銷 搞到現在我都已經背起來原PO的廠商名了
再怎樣臭名都比無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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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2:41,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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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 但我覺得也可以用在相同內容的限制上
※ 編輯: a85316 (175.111.37.157), 05/05/2016 03: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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