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小幅更新update至 v1.2版!
看板street_style (街頭流行文化)作者brucep (Greed is nature....)時間14年前 (2011/07/23 00:4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 3人參與討論串1/1
眼尖的板友可能已經注意到
下方置底的板規已經更新到V1.2了
從原本新版規的公布到現在也已經約2個月左右的時間
這段期間內也有收到一些板友的來信建議,在板務上也遇到一些實際處理上有困難的問題
因此基於這些經驗,把板規做小幅度的更正,也在此公告各位並說明之~
I.
首先,是關於發文門檻的問題
我想一直持續在關注SS板的板眾應該也有感受到
最近頗常出現一種發文類型,就是以寥寥數個字三言兩語,然後附上連結說請你看看
這樣類型的文章內容。
以板主的立場而言,只要提供的資訊內容的確是未曾於板上發過的,那自然也是樂見
但是還是希望發文者,能以SS板使用者的身分
對自己本身所提供的情報資訊內容,多加入些個人心得感想
例如之前參加過這活動的心得阿,或是覺得這單品究竟是好是壞喜歡與否之類的
對於活絡板上的討論與交流才更有幫助
所以之後的發文內容,在不包含網址的情況下,發文字數門檻為100字
相信這應該不算多吧 :P
II
前陣子在板上曾有板友間互相以攻擊性文字相互謾罵的情形
而均給予水桶一個月的處分
那時曾有人詢問故意引戰的,跟因此被激怒而回應的人都同樣處分
這樣是否公平呢?
板主討論後覺得有道理,故將板規修訂成
若經板主認定為主動發起挑釁或引戰之一方,則水桶加重為三個月並劣退。
而若有更嚴重情形,屢勸不聽之類的,則永久水桶。
當然,真正要避免這樣的情形再次發生,還是有賴於各位板友的良好自制力囉~
III.
關於有時會有人在推文中偷渡商業買賣/廣告文的情形
這點實在防不勝防,加上板主權限並沒有只刪除推文的功能
若是刪文的話,那麼對原發文者而言來說有時是很無辜被波及的
所以目前板主們能採行的方式只有:
將被推文之原文寄回給原發文者並刪除之,原發文者可在刪除推文後重新發文
以盡可能維護原發文者的權益。
基本上板規更動就是在這三點上啦,那同樣的若是有人有意見也請不吝來信或推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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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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