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標題(請務必進來看,別再選擇跳過了)

看板littlegift (小禮物交換)作者 (我和你走散了。)時間15年前 (2008/07/28 17:53), 編輯推噓5(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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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收到板友來信問我為什麼違規 其實我發了好幾篇公告文 不過好像看到的人還是不多 我只好再發一篇文 請大家不要再選擇性跳過了 以下是大家問過我的問題 我簡單做了Q&A 以後還會陸續補充(希望不要了Orz) 1.我的文章為什麼不見了? Ans.因為你標題違規、把信回到板上、沒有重po,所以被砍文了。 違反板規請先自行檢討,不要總是先來信板主或板主之類的, 你面對的只有板主三人,板主面對的是多少板友, 大家都能遵守規定,只有你自己不行,為什麼只會來板主呢? 如果你要找文章屍體,請到精華區"違規文"找文, 那裡有照年、月、日來編排,請自行對照此篇Q&A的第5點找錯。 (如果你真的懶得看完整篇,請至少跳到第5點看完,謝謝!) 死都不改違規3次以上,劣文退回。 因為很多人用自己的小id來po文,劣退後不痛不癢繼續違規, 所以現在限定劣文3篇(含)以上不能po文。 2.為什麼之前沒有規定,現在要規定這麼嚴格?  Ans.三年前開板就有標題的規定,那時候是用直接砍文來處理違規標題, 不過因為之前我出國讀書一陣子,而另一個板主較忙碌, 所以造成板面混亂,關於這點對許多資深老板友感到很抱歉。 前陣子兩位板主討論,決定重新處理標題, 希望能解決板面混亂的問題,恢復板面整潔。 2008年7月底都還是宣導期,只會幫你改標題提醒你, 你必須自己改回標題,等到2008年8月就一律砍文了。 目前違規會用!標記,不要以為用!不痛不癢沒關係, 用!標記後沒人可以回你的文章,也不能回你信, 當然你東西就換不出去了!!! 3.標題有這麼重要嗎? Ans.有的。標題整齊和統一對交換流通有一定的幫助, 無論是用/搜尋或是爬文,統一標題都會讓使用者便利很多。 批踢踢現在有很多板友互動的板(ex:合購、共乘...), 都有實施標題統一的規定,因此花幾分鐘注意標題, 能讓你早幾天交換成功。 4.如何修改標題 Ans.目前已過宣導期,若我還沒發現前你自己先發現違規 請你用大寫T修改標題,並且改成正確的標題, 而非改成"你爽"、"你方便就好"的標題。 5.我到底哪裡違規? Ans.首先請你閱讀置底文[公告] 板規4點(超感謝starness大力贊助!!!), 這篇內文裡面有標題的完整範例和解釋,如果你還是真的找不到你的違規在哪, 我下面列出大家最常犯的幾個違規,請檢查對照看看。 a.標題正確的話,地點和第一個物品會跟你上下板友對齊。 b.地點寫一個地點就好。 (其他地點內文補充) c.多樣換物請用/分隔。 (不要用空格或其他自己發明的符號或文字分隔) d.若XX換XX也只需放在內文不用放在標題。 (寫欲換物,而不是寫欲換物) e.同種東西不用空格 (ex:思樂冰3D卡不要寫成思樂冰 3D卡) f.標題不可過長,當你發現標題後面出現…,就是太長了。 g.你是不是把不屬於小贈品的東西放在標題了? h.除了英文單字外請勿任意空格。 (ex:[交換] 地點 7-11hello kitty,7-11後不用空格,hello後可以空格) i.板規有提到這裡不是交換板和販賣板,請勿交易金錢、郵票或禮卷等。 k.欲交換者請回到信箱,回在板面上原po不一定看得到。 6.標題範例到底在哪? Ans.看不到是吧?就讓我這個有耐心說破嘴也沒人聽且氣死活該的板僕再跟你說一次! 標題:請選擇[交換]類別,需註明地點、物品名稱。請依以下格式填寫,不符者砍文!  [交換] 地名 交換物品名稱/第二樣以上物品名稱 ^ ^^ (若同時交換多項物品,請簡略名稱,並以/(斜線)區隔) 空一格 空二格 (地點請選擇『最方便的一個』填寫就好,其他補充在內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73.61

07/28 18:43, , 1F
版主辛苦了m(_ _)m
07/28 18:43, 1F

07/28 18:45, , 2F
板主辛苦了,管理板務真的不簡單..:)
07/28 18:45, 2F

07/28 22:32, , 3F
這篇公告後連續兩篇又是違規標題 我只好再補上範例
07/28 22:32, 3F

07/28 22:33, , 4F
請各位板友互相尊重 感覺說破嘴都沒用=.=
07/28 22:33, 4F

07/29 06:39, , 5F
要不要狠一點? 8/15 中元節過後,8/16後的違規文直接砍文?
07/29 06:39, 5F

07/29 06:39, , 6F
這有關標題的公告沒記錯的話是7/17開始宣導的
07/29 06:39, 6F

07/29 06:41, , 7F
7/17~8/16 剛好為期一個月,違規文直接退回原信箱後再砍文
07/29 06:41, 7F

07/29 22:17, , 8F
8月初就會直接砍文了 違規者也不會退回信箱
07/29 22:17, 8F

07/29 22:17, , 9F
我會再發公告文 謝謝你:)
07/29 22:17, 9F

07/29 22:17, , 10F
我想他們這麼不尊重人 我也沒必要尊重他們退回信箱了
07/29 22:17, 10F

07/30 16:08, , 11F
抱歉,我想說的是"交換物品"可能讓人誤解是欲交換之
07/30 16:08, 11F

07/30 16:08, , 12F
物,板主可否多加個"己方"之字可能會減少誤會
07/30 16:08, 12F

07/30 19:13, , 13F
謝謝你的建議 不知道我這樣改可以嗎
07/30 19:13, 13F

07/31 12:09, , 14F
看到了,我想應該有看完全文的都不會犯錯了吧
07/31 12:09, 14F
※ 編輯: jmrla 來自: 218.172.221.39 (05/23 22:11) ※ 編輯: jmrla 來自: 218.172.221.39 (05/24 02:42)

04/13 22:40, , 15F
請問交換隱形眼鏡有違反版規嗎?
04/13 22:40, 15F

01/10 14:55, , 16F
樓上不知道隱形眼鏡是"侵入性醫療用品"嗎?
01/10 14:55, 16F

05/23 00:15, , 17F
3566 copy這篇 #1DphZQTv 且他四處copy文章在衝文數
05/23 00:15, 17F
※nickofbsb 於 07/16/2012 19:35:30 將推薦值歸零

09/18 07:32, , 18F
請問如果採用如超商的交換方式是否涉及金錢交易這條?
09/18 07:32, 18F

09/18 07:34, , 19F
例如:超商所供消費者幾點點數+多少錢便能換物品
09/18 07:34, 19F
kilihime:轉錄至看板 equal_change 10/29 22:53

08/13 10:57, , 20F
是我眼殘嗎? 精華區沒有違規文啊?
08/13 10:57, 20F

03/28 19:26, , 21F
我能體會版主的心情,因為我是小學老師。有些人真的
03/28 19:26, 21F

03/28 19:26, , 22F
講10000000000000000000遍還是不知道!!
03/28 19:26, 22F

01/11 03:45, , 23F
現在很多把換入物寫在標題的,版主還在嗎?
01/11 03:45, 23F
文章代碼(AID): #18ZPSQkZ (littlegift)
文章代碼(AID): #18ZPSQkZ (littlegi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