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增訂(修訂)

看板hypermall (大賣場)作者 (SkyLine)時間10年前 (2016/01/01 18:23), 10年前編輯推噓-5(0543)
留言48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2016/01/01修訂新版規之文字用詞。 1.禁止張貼任何政治影射、政治宣傳、特定政治人物之個人評論...等政治性相關話題。 包含本文、推文以及簽名檔。 違者水桶7日,情節嚴重者劣退文章1篇。 討論政治人物關於賣場相關之公開政策、新聞則不受此限制。 公告後即刻實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87.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ypermall/M.1451643787.A.5D5.html ※ 編輯: shyily (114.25.187.89), 01/01/2016 18:26:06

01/01 19:02, , 1F
何謂"政治性",既有板規也未明確定義包含要件
01/01 19:02, 1F

01/01 19:03, , 2F
政治影射、政治宣傳、特定政治人物之個人評論
01/01 19:03, 2F

01/01 19:05, , 3F
若用廣義的"政治性",所有對於公共政策的討論,包含賣場
01/01 19:05, 3F

01/01 19:06, , 4F
的政策討論,通通都是具有政治性的
01/01 19:06, 4F
關於"政治性",我先引用wiki的政治人物頁面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4%BF%E6%B2%BB%E4%BA%BA%E7%89%A9 政治人物的定義: 政治人物是指以政治為職業,或積極投入政治活動或公共事務的人, 無論其動機是私人利益、黨派利益或國家利益。 政治性話題:以政治人物為主角的衍生話題。 關於此條例的例外部分我已經說明很清楚了, 可以討論政治人物對賣場相關的政策討論 在這邊我舉例2個新聞為例子。 1.賣場塑膠袋轉成北市垃圾袋 明年3月實施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56930 2.「別再假裝受害者」 賣場食品明年7月起強制自主檢驗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230/621917.htm#ixzz3vzSS4k9y 話題百百款,板規無法每一項都管到。 即便法律都無法面面俱到,更何況只由不到幾任的板主所制定的板規。 我想如果有心人士要鑽板規漏洞來亂板,最終的那一把尺還是在板眾。 ※ 編輯: shyily (114.25.187.89), 01/01/2016 19:16:27

01/01 19:20, , 5F
我原先被你水桶的推文,是在回應asin404
01/01 19:20, 5F

01/01 19:20, , 6F
你卻說我是政治推文,那麼照你板規的定義
01/01 19:20, 6F

01/01 19:21, , 7F
請問我影射、暗示或評論什麼政治人物或事件?
01/01 19:21, 7F

01/01 19:22, , 8F
你很明顯在說科P阿,需要我翻asin404的文章給你看?
01/01 19:22, 8F

01/01 19:23, , 9F
asin404是在新板規發布前推文,你是在板規發布後才推文
01/01 19:23, 9F

01/01 19:24, , 10F
該文章主題明顯與科P無關,你突然插進一個政治話題。
01/01 19:24, 10F

01/01 19:28, , 11F
你覺得我說明還不夠,申訴的主動權在你。
01/01 19:28, 11F

01/01 19:39, , 12F
我是在說柯P沒錯啊,但是我是在評論政治嗎?
01/01 19:39, 12F

01/01 19:40, , 13F
你自己板規是訂"任何政治...之個人評論"
01/01 19:40, 13F

01/01 19:40, , 14F
請問這是我推文的意旨嗎?
01/01 19:40, 14F

01/01 19:41, , 15F
什麼叫做我插入政治話題,我就不是要帶入政治話題
01/01 19:41, 15F

01/01 19:42, , 16F
自己硬是要把我推文詮釋為政治性推文,還在這強辯
01/01 19:42, 16F

01/01 19:42, , 17F
所以你是發表針對"asin404"的不滿評論嗎?
01/01 19:42, 17F

01/01 19:42, , 18F
我明講好了,我推文是針對asin個人立場,根本不是在講政治
01/01 19:42, 18F

01/01 19:43, , 19F
你終於懂了阿
01/01 19:43, 19F

01/01 19:44, , 20F
那我需要改判板規3-2嗎?針對asin404的嘲諷性言語
01/01 19:44, 20F

01/01 19:44, , 21F
還可以丟"最終一把尺是板眾",拿板眾出來坦勒
01/01 19:44, 21F

01/01 19:45, , 22F
什麼時候"不滿言論"或"針對某人立場推文"
01/01 19:45, 22F

01/01 19:45, , 23F
可以被解讀為"嘲諷性言語"了?
01/01 19:45, 23F

01/01 19:46, , 24F
不過是個館版的人可以這樣無限上綱,恣意濫用板規
01/01 19:46, 24F

01/01 19:46, , 25F
跟獨裁者有什麼兩樣?
01/01 19:46, 25F

01/01 19:46, , 26F
"怎不出來嘴?" 這句我覺得已經構成挑釁的言語
01/01 19:46, 26F

01/01 19:47, , 27F
你不滿可以去申訴 板眾覺得我做法不妥可以拔我職
01/01 19:47, 27F

01/01 19:47, , 28F
還有,你這樣在公開場合不當解讀我的言詞
01/01 19:47, 28F

01/01 19:48, , 29F
若對我個人名譽造成損害,請小心法律責任
01/01 19:48, 29F

01/01 19:49, , 30F
你有意見可以洽組務板申訴 或 站內信討論
01/01 19:49, 30F

01/01 19:49, , 31F
我的原文是"怎麼不繼續說",什麼時候變成"怎麼不出來嘴"了
01/01 19:49, 31F

01/01 19:49, , 32F
我不再於此討論串回應相關問題
01/01 19:49, 32F

01/01 19:50, , 33F
請你自己遵守板規,將你指控的"怎不出來嘴"原文附上
01/01 19:50, 33F

01/01 19:50, , 34F
的確原文是"怎麼不繼續說" 打成"怎麼不出來嘴" 屬筆誤
01/01 19:50, 34F

01/01 19:50, , 35F
如果你沒有提出證據,請你自行請辭
01/01 19:50, 35F

01/01 19:51, , 36F
那麼請問"怎麼不繼續說"哪裡挑釁?
01/01 19:51, 36F

01/01 19:51, , 37F
我前面說的很清楚,你自己腦補胡亂詮釋本人言詞
01/01 19:51, 37F

01/01 19:52, , 38F
已對本人名譽造成損害,你要不要鄭重跟我道歉一下?
01/01 19:52, 38F

01/01 19:53, , 39F
個人就"怎麼不出來嘴"一詞向"q15069"道歉
01/01 19:53, 39F

01/01 19:53, , 40F
沒有根據的東西,隨意指控就可以用"筆誤"一筆帶過喔?
01/01 19:53, 40F

01/01 19:54, , 41F
好便宜的胡言亂語,還是版主呢
01/01 19:54, 41F

01/01 19:56, , 42F
我看不懂前面二行的道歉"針對怎麼不出來嘴"是為了什麼道歉
01/01 19:56, 42F

01/01 20:00, , 43F
這種敷衍的道歉方式,我不接受
01/01 20:00, 43F

01/01 20:04, , 44F
第一,本人推文係針對asin404,非政治。
01/01 20:04, 44F

01/01 20:04, , 45F
第二,推文未對asin404人身攻擊,為針對其言論之回應。
01/01 20:04, 45F

01/01 20:05, , 46F
對於shyily版主對於本人推文為嘲諷性言論,
01/01 20:05, 46F

01/01 20:06, , 47F
以及曲解與捏造本人推文的舉動,表達嚴正抗議。
01/01 20:06, 47F

01/01 20:07, , 48F
修正,對於shyily版主定義本人推文為嘲諷性言論
01/01 20:07, 48F
ql5069:轉錄至看板 L_ShoppingMa 01/01 20:53
文章代碼(AID): #1MXbEBNL (hypermall)
文章代碼(AID): #1MXbEBNL (hyperm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