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對時尚說髒話,兼答客問
【網誌圖文版】http://tigerl.pixnet.net/blog/post/87681018
對網路通天的漫遊者世代而言,「時尚」作為一個介入消費市場及庶民
活動場域的關鍵詞,其出現於日常生活當中的機率就和晚餐時節踱步到
巷口麵攤切盤滷牛肚一樣尋常;資訊社會的成形、文化工業的發展,再
加上跨國資本財團的推波助瀾,這些外在環境的變遷都加速了巴納爾(
Malcolm Barnard)口中流行溝通的進程。相對於過去時尚大咖們宛如
光明會祕密行事的作風,於今主導流行趨勢和穿搭品味的設計師不再是
廟龕裏供奉的高高在上的神祇,他們樂於走下雲端寶座,回應那些由凡
間上達天聽的問題;挾帶著逼人的靈氣和創意,專意於本業似乎不夠,
Giorgio Armani跨足家具和旅館經營,Jean Paul Gaultier灌錄唱片,
Tom Ford拍電影,天子驕子們負才使氣,持續在伸展台與紅地毯之外打
造不敗的商品帝國。
而隨著各大舶來精品紛紛進駐華人世界,巴黎米蘭倫敦紐約東京上海的
流行烏托邦逐漸連成一氣,現實如此,就是虛擬的線上討論區或電子版
面也到處可見分享折扣特賣周年慶和秀場跑趴等馬路消息,這沒什麼不
好,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 裏的米蘭達已用十分俐落的警句勾擘出
時尚從靈感發想到過季花車間的期程關係──身為時尚工業末後的收受
端,懂得如何遮掩或露出皮帶頭、褲管該不該塞靴,諸如此類的穿搭工
夫有多重要呀!教導(或指導)流行美學的雜誌或達人於是應運而生,
並憑藉著四通八達的傳媒之便發散個體熱力,這也沒什麼不好,正如同
扭開電視頻道在第四台間衝浪換湯不換藥盡是些人妻團、大嫂團、通告
藝人團,相關的主題討論不是將置入性行銷發揚光大,就是二手名牌競
標、整櫃架衣褲鞋帽搬來攝影棚炫富拜金,隱約有活絡市場之功,只是
年深日久,大眾耳濡目染還以為時尚就只是「今年冬天該買雙及膝馬靴
」或者「排柏金包訂單需要耗費幾多銀兩幾多時間」,頻頻在流行體系
表面踵事增華,這就造成了時尚的「膚淺化」。坦白說,問題不在時尚
本身,而是──套個約翰.伯格(John Berger)的書名:「觀看的方
式」的殊異,導致台灣整體的時尚產業生態每每流向形而下的偏鋒。
美國版《VOGUE》總編安娜.溫圖爾(Anna Wintour)早在紀錄片《時
尚惡魔的聖經》當中現身說法:「我見慣了人們對時尚心存恐懼……時
尚的某些特質,的確會令人望而卻步。」恐懼固然可能來自未知,但也
可能導源於無知。在台灣,許多時尚產業的公關行銷已習於短線操作,
相關發表會或時裝秀動輒可見名媛、男女模和部落客們麇聚一處,鬧熱
的交際氛圍病毒感染般迅速擴散,彷彿人氣滿點,不過,常在Brand 版
發文的時尚編輯HERITAGE在參與2012年BURBERRY旗艦店開幕活動後發了
篇心得,遙深的感慨頗能引發共鳴:「(部分參與者)只能和名人們合
影留念、拍拍精美的食物和裝潢,像是炫耀般的在臉書上發表,可實際
上他們參與之後有沒有什麼想法?東西試用完之後,有沒有除了『好美
』、『好好用』的心得?」(對全文感興趣者請自行上作者BLOG瀏覽)
這可謂是經營者的短視,也是台灣時尚圈積重難返的共業,幸而在全球
化語境底下,我們仍可見到來自各領域的深度觀點,比方精神分析由名
流對皮草的眷愛尋溯潛意識底層的嗜糞原欲,文化研究則自蕾絲的織造
以及穿戴後欲蓋彌彰的視覺效果反想身體∕服飾邊界的消弭與再界定,
更不消說社會學裏頭皮耶.布赫迪厄(Pierre Bourdieu)、昆滕.貝
爾(Quentin Bell)、齊穆爾(G.Simmel)等學者對於時尚作為階級慣
習如何區分並凝塑群體歸屬的論證……時尚發展到今天,所引發的周邊
研究和關注已蔚為大觀,討論設計師的風格流變或品牌精神已屬基本,
討論穿搭技巧更是基本中的基基本(當然,基本不見得不重要)。
回到個人的書寫脈絡,我早先也在其他版面或相關討論區答客問,比方
有網友張貼某品牌鞋款徵詢意見,我覆信答曰:「這款……我仍然會稱
它為『帆船鞋』,因為它的後鞋跟上頭具有帆船鞋的排氣、排水縫線;
廣告中強調其是以橡膠大底(Rubber Sole)、近乎靴類的厚實鞋底為
設計(和傳統帆船鞋的平底防滑水波紋、切紋有別),不過鞋面處又融
會了氣孔雕花,藍底配色大概也有和『紅底』鞋打對台的惡趣味,算是
時尚血脈交混後的雜種成品。我個人對『雷根鞋』的定義從嚴,畢竟廣
義而言雷根鞋毋寧是帆船鞋的後續變種──因為美國總統雷根非常喜愛
這款鞋型,經常穿戴登場而得名──基本上,它的鞋帶孔必須呈現三孔
設計(一般帆船鞋則多為兩孔),鞋底則時常採用「射出大底」,並帶
點立跟;Timberland所出的品牌款式即為雷根愛用款(可上網搜尋圖片
),無論如何,這鞋款和樂福鞋類似,穿搭方面都儘量以不添襪子為主
,品質好的帆船鞋就算光腳套入也不易產生摩擦的不適膚觸,但真要不
習慣的話,就配個有型的帆船襪吧!」諸如此類,怎麼樣?我想這大概
較符合所謂平易進人的實用性,不過呢我很快便放棄這條進路,是因為
、嗯,滿多人在做了,而且都做得比我好,如此我不如別闢蹊徑,比較
希望達到的效果是:略施「小記」,若能引起部分讀者產生「想更進一
步瞭解」的渴望或持續追蹤話題,功成身退可矣。
事實上,這些充滿文青「小確幸」感的「微心得」,我的確可以用我的
方式說解得很清楚,但一方面我生性疏懶,也缺乏慢工細活的時間,許
多抒發只能淺嚐輒止,否則每位設計師、每季的作品主題系列都來個皇
皇鉅著還得了,這塊領域充其量只是我的業餘興趣,然而業餘久了,畢
竟也積累出一些感想,當然假使有人願意提供稿費,那我也樂於每篇來
個鉅細靡遺的三五千字XD。其次呢,正如同偉大小說家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冰山理論」所揭示的,我不認為書寫者掌握壟
斷文本詮釋的權力,或者具有建構透明文本全景的義務,這點不可能也
不必,網路世代,每名使用者毋寧都成為波特 (J. D. Bolter) 在論集
《書寫空間》中所言的「讀寫者」(wreader ),符號的排列組合,從
編碼到輸出、再到解碼的過程已不再是作者一個人說了算數,相反的,
「閱讀」實在有賴於讀者積極的參與──基礎的背景知識是需要的,好
奇心的撐持亦不可少,我以文字佐圖,固然如點水蜻蜓款款飛,但我的
用意本不在包山包海,相關檔案附上來源出處無非希望觀看者依照各自
的需求或興趣按圖索驥;何況,各大品牌及相關傳媒官網皆備有更為嚴
整的資訊,信手動動滑鼠鍵盤、DIY 很難麼?非得要做到脖子上掛大餅
的地步麼?倘若期待輸出方提供一切,不如去讀產品說明書。
這是我撰文原初的設定。
整個時尚體系開散出來的視域絕對非單薄的個人意見所能涵攝,說我話
只講一半是真的(未竟之言在於:請先對設計師及品牌有一基底概念,
就像讀書評和影評前,何妨先參覽原書和電影?);至於有沒有內容,
則要看觀看者是否有能力和心思取一瓢飲了。之後我除了介述設計師、
品牌精神、時尚工業和相關佚聞等拉雜之外,偶爾也將穿插對當季商品
進行點評,內容當然是個人化且主觀的,否則何以稱「心得」?尺寸短
幅不啻拋磚,而內文書寫的讀解則首重發聲語境及脈絡(比方:我使用
「三隻小豬」這個成語的方式一定跟杜正勝不太相同)。沒錯,「以輕
取難、以微容大」或許也會被我拿來沿用在 Roy Halston Frowick以及
部分的 YSL身上,這就好比我們同樣會使用「華麗」來形容克林姆的畫
作、蜷川實花的攝影以及朱天文的《荒人手記》般,但是如論如何,我
不會用這組語彙來指稱ANNASUI或VERSACE;也因此,前篇談論Moschino
的隨筆,在推文當中出現川久保玲的名字(並認為可以此代彼)我也是
整個傻眼──並不是設計師在產品中動用到愛心圖騰就會自動變得一樣
好麼?
最後談到白條念茲在茲的「嫁雞隨雞的反芻」,其實寫的時候我自己也
敁敪過一陣──「嫁雞隨雞」另一個考慮的替代選項是「人云亦云」,
後者似乎相對明確,且語意上有更自然的對應;後來捨此就彼,係考量
到「嫁娶」本身即是傳統制度的因襲,其二「嫁雞隨雞」是給他者牽著
鼻子走,「反芻」則象徵著自我重複,結構面能與文中提及的跟風(無
論是消費者或設計師或設計本身)現象相類比;此外,「隨雞」諧音「
隨機」,雞和反芻(常見於牛、羊等牲畜的生物行為)則進一步提示「
由人而獸」的降格意象,兩者皆可映現流行盲從者亂失分寸的心智狀態
,而兩個「雞」字在形、音、義上的密集盤桓,本身也達致迴環疊沓的
視聽效果;又,這個句子乍見不易析辨,我猜想一定有人會反覆看上幾
遍,甚至在嘴頭間咬嚼的工夫也彷彿是另類的反芻動作(笑)……我只
能說,這些修辭之外的層面關涉到讀者本身對於文本文字感知、讀解以
及想像的能力,我相信諸如此類的思、意、文、言嫁接確實設下了迷障
,使誤入者在閱讀的密林間流連忘返,但應當也有人能從這些引譬連類
中得到某種「逾越」辭面門檻後的「愉悅」才是。
某種程度上我大概有弗洛姆(Erich Fromm)所言的戀屍癖吧,只是行
為表現在文字使用上頭但,why not?得魚可忘筌,不過要是這串討論
到最後變成在檢討國文程度,倒顯得沒意思了。
德希達(Jacques Derrida)業已指出語言∕文字本身具有延異∕衍異
(differance)傾向,克莉絲蒂娃(Julia Kristeva)暢言文本之間的
互文關係(intertextuality),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則並
舉文本(text)和織物(texture) 的相似性,由語源及符號觀點建構
流行體系──總之,寫給誰、寫什麼、怎麼寫,寫作者編織文本,設計
師編織服裝,過程亦如八仙過海,眾家各擅勝場,而「書寫」這樣的傳
譯方式大抵就如同張愛玲說的:「作者給他所能給的,讀者拿他所能拿
的。」撇除鍾鼎山林的喜好不談,每位讀者心目中也該有各自的理想文
本,正如同每個文本也都有各自的理想讀者,硬要削足適應仙度瑞拉的
玻璃鞋,到底不健康。
我只希望有人看了這些小文,偶能產生會心之感,冥紙當然也愈多愈好
(借用龍應台在其小說評論集的序中所言)。行有餘力的版眾,如果被
圖文挑起興味,願意花點時間去追索時尚背後的流脈:流行體系的行銷
模式、消費買賣間的折衝、風格取材、設計師其人其事……那麼我分享
的初衷,也就算順利達陣了。
PS. 有版友寫信問我寫字時是否都那麼「用力」?呃那個,去年底退伍
後我在MilitaryLife軍旅版也開始寫系列當兵心得文,筆法或許比
較平鋪直敘(?)。但坦白講,要以什麼樣的修辭風格表達什麼樣
的內容,那是作者的策略及選擇權。鳳飛飛的歌〈來來來〉,當中
幾句發人覃思的詞兒我趁題發揮:「音樂(文字)是一場快樂的酒
宴∕從燕窩到豆腐乾都隨你便∕你一定能找到喜歡的風味∕和朋友
一起快樂地流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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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36.181
※ 編輯: TigerL0927 來自: 114.45.136.181 (01/08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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