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網路轉賣,卻違反商標法函送已回收

看板e-shopping (線上購物)作者 (翅膀兒)時間12年前 (2014/03/14 00:03), 編輯推噓23(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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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還是睡前回個文XD 先說我主要不是學商標法 只能用自己的一點經驗和分享給大家(我不會變色請見諒) ====================================================== 原po的姐姐是"先放上網路販售 警方再佯裝顧客購買" 而原po也有提到誘捕偵查 根據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6755號判決,98年台上字第7699號判決 刑事偵查技術上所謂之「釣魚」,則指對於原已犯罪或具有犯罪故意之人,以設計引誘之 ^^^^^^^^^^^^^^^^^^^^^^ 方式,使其暴露犯罪事證,而加以逮捕或偵辦者而言。此之所謂「釣魚」純屬偵查犯罪技 巧之範疇,並未違反憲法對於基本人權之保障,且於公共利益之維護有其必要性,故依「 釣魚」方式所蒐集之證據資料,非無證據能力。 ^^^^^^^^^^^^ 所以應該沒有所謂警方有違法偵查的問題。 ----------------------------------------------------------- 原po姐姐犯的是商標法第97條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 ^^^^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 者,亦同。 對,這就是原po在意的 如果說原po姐姐並不知道"雙C給一般社會大眾的直覺品牌感是chanel" 那她必須"舉證" 但也就是因為"很難舉證這類的問題" 所以警方是以大家幾乎都很常見的大牌子下去抓 基本上,廣告、雜誌、實體店面、報紙等等通路應該都很常見此logo 所以很難去"舉證自己不知道" ------------------------------------------------------ 緩起訴不會有前科紀錄,這點原po可以放心 ------------------------------------------------------ 我很在意裡面一點,走投無路請議員幫忙 其實大家有很多司法資源可以用 我也希望大家可以走正常管道 免費法律諮詢網:http://law995.twlady.com.tw/contact.html 地檢署也有不定期的免費律師可以諮詢 也可以上網google資料很方便 現在很多人都會在網路分享這些法律知識 甚至也可以請教身邊有法學背景的人 (我記得開庭寄送的傳喚書也附有相關資料) >>>>十分不建議請人去關心關切關說<<<< ------------------------------------------------------ 就像版友說的 法律是保護懂它的人 希望大家面對類似問題,不要慌張 如果自己真的違法,我們也只能盡可能降低傷害 而不是一昧批評司法不公 我之前打的案子也是靠我努力去換取自己的清白 有興趣可以看這裡:http://wings30222.pixnet.net/blog/post/170917189 還有警察說的什麼"就是要抓你這種" 這我倒是不知道了 但我想還是有很多認真負責的警察 也不光是只有轉賣被抓 之前菜市場也有人賣雙C的衣服也直接被抓到警察局 你說呢? 法律也不是全能,也不是萬能 不管怎樣訂還是會有漏洞、還是會有不公 而我們只能去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我也很慶幸在洪案發生後,軍事審判法火速修法 在監聽風暴中,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也在今年初非常明確新增及修訂條文 法律也是不斷在進步跟修改 只是也許跟不上大家的期待和時代的轉變 最後還是呼籲大家 敏感商標物品別買別賣別碰 希望有幫助到大家 晚安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5.225.85

03/14 00:11, , 1F
可以買,但千萬別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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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13, , 2F
怕買了想賣,盡量別買但不違法
03/14 00:13, 2F

03/14 00:14, , 3F
長知識 謝謝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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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15, , 4F
為什麼不罰原賣家阿我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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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16, , 5F
賣家才是真正有營利的人 不是更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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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22, , 6F
X我認為也有被抓被罰,只是沒人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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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24, , 7F
舉證是檢察官的責任..原po說簡易庭的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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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24, , 8F
要他姐證明自己不知道雙c..應該只是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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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25, , 9F
我自己想想都覺得超難證明= = 所以常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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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26, , 10F
是法官心證了(可惡 原來是這樣= =)
03/14 00:26, 10F
因為這logo幾乎是很常出現在民眾生活中 它具有很高的辨識度 我想檢察官也是拿出原po姐姐在網路上賣那件衣服等其他證據 而對於原po姐姐自己對雙c的"認定" 本來就要她自己舉證 不然照常理本就違法 所以抓大牌很保險 因為難舉證你不曾聽過不曾看過 檢察官基本上沒有錯 加上如果把舉證這方面都交給檢方 那才會喪失自己權益 我還是建議如果自己能多做點努力

03/14 00:29, , 11F
推促榜~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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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45, , 12F
講到關說我就想到我的自由年代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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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51, , 13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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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59, , 14F
推!!我也不喜歡關說那邊,人都想證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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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59, , 15F
認真的好文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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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0:59, , 16F
白沒錯,但沒人脈的人不就有夠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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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1:04, , 17F
最近麵包蟲嫌犯就是因為女友違反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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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1:05, , 18F
心生不滿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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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1:08, , 19F
推認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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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1:10,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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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1:17, , 21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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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1:26, , 22F
如果衣服上為雙c的花朵圖案~也算仿品嗎?
03/14 01:26, 22F

03/14 01:27, , 23F
看到最近的大拍賣家都有賣這件...
03/14 01:27, 23F
建議還是不要 之前市場被抓的雙C圖案是"帶點融化感的雙C" 只要蠻明顯辨識的都要注意 因為抓大賣家 有的警方可能會覺得很麻煩 畢竟犯的法條都一樣... 但就算有抓大賣家,我們也不會知道 只有誤觸此條的人才會像原PO這樣有疑問上來問大家 真正有意犯此條不會這樣公開詢問

03/14 02:07, , 24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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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2:45, , 25F
好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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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2:47, , 26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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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3:05, , 27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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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ngs30222 來自: 42.75.225.85 (03/14 06:52)

03/14 08:20, , 28F
好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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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8:52, , 29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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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9:35, , 30F
刑訴第256條 告訴人才能對緩起訴聲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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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9:37, , 31F
原po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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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D大補充,剛剛已詢問 是緩起訴不行聲請,但緩刑可以 因為緩起訴是相對不起訴->檢方認為事小到不需要起訴(但也不代表沒有犯錯) 所以給予緩起訴一個教訓 這邊有誤說聲抱歉>"< 基本上被判緩起訴是很好的,所以法律沒有定聲請再議這部分 ※ 編輯: wings30222 來自: 42.75.225.85 (03/14 09:42)

03/14 14:02, , 32F
我妹就被釣過…她只是一般學生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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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4:04, , 33F
而已,竟然還要上法庭,現在都有陰影了
03/14 14:04, 33F

03/14 17:37, , 34F
03/14 17:37, 34F

03/14 19:53, , 35F
推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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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8TRcIs (e-shopping)
文章代碼(AID): #1J8TRcIs (e-shop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