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網拍退換貨問題已回收
大家好
這幾天因為處理網拍鞋子退貨問題
有點不愉快
由於姊妹淘一直要買
剛好有團購
就跟了下去
上一次買了兩雙
這次也是
但其中我的那一雙
因為我覺得有點過啷
我收到隔天就通知賣家想要換貨
換小半號
該賣場標榜有一次免附回郵運費的福利
但賣家請我自己寄回去
完全沒有說明運費負擔的事宜
我的直覺就是賣家要我自付運費寄回去
所以當下就又表明"決定退貨"
並註明以下法規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
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
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賣家在收到信之後就開始
回復pchome也是這樣的
我的認知是賣家試圖用pchome的做法來要買家負擔寄回的運費
但我當下也表明不合法
且前陣子也有買pchome的東西
pchome的店家也有做讓步的處理
所以就又不小心打包更多東西(離題)
我又在回信跟賣家溝通
我能接受的退貨方式
1.就是快遞來收(退鞋錢)
2.我寄回(退鞋錢+運費)
最後附上
關於定型化契約下之消費者保護方面,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
定型化契約中所使用之條款,應本於平等互惠之原則。
如有疑義,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如條
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最後賣家還是要我自己寄回
還說沒有說不退我運費@@
但讓我最不高興的是
"日後也請高抬貴手莫再與本賣場有所往來"
我想他應該已經設我為黑名單
所以我就馬上在早上就寄回去了
現在只想趕快拿到退款
前前後後跟姊妹淘買了四雙鞋
每雙都11xx以上(已是團購價)
不太便宜
該賣場本身標明有一次免付運費換貨的福利
但其實他們是解釋說
"商品可自費寄回,賣場免運在寄一次,已符合對等原則。"
跟我認知的免費換貨不一樣
我認為換貨快遞來送新的時
順便拿走要換的
這樣才是免費換貨一次吧
要買家自己寄回
然後才說在再寄一次是賣家出
已是公平互惠
請問各位高手
這樣合理合法嗎??
還是我的認知有錯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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