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仿單討論part3(法務信件)
Dear all
昨天去信站方法務之後,法務同意我公開他回應的信件,也是當初公告文轉述的原始文字
希望可以稍微釐清法律方面的問題。
另外,禁仿單不等於禁淘寶,
至於有版友提出淘寶=仿單,這部分請您提出完整的說明,證明淘寶全部商品皆為仿單
我們將會在收到說明文件後針對內容做版規方針修訂
如未提出證據證明,請勿散播不實言論模糊討論焦點,情節嚴重者以亂版論。
--------------------------------我是信件分隔線---------------------------------
先把可能會牴觸的法條列給你們,
一) 商標法
第六十一條:商標專用權人對於侵害其商標專用權者,得請求損害賠償,並得請求排除
其侵害,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第六十二條:意圖欺騙他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
似於他人註冊商標之圖樣者。二、於有關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之廣告、標
帖、書明書、價目表或其他文書、附加相同或近似於或近似於他人註冊商
標圖樣而陳列或或散佈者。
第六十三條: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二) 著作權法
第九十一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九十四條:以犯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或第九十三條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還有專利法,不過目前盛行的衣物仿單比較少有專利問題,所以我就不列了。
其實要我說實話,實務上很簡單,你看連Y拍這種大公司都敢讓他們放了,
會出什麼問題嗎XD 而且如果真的要提告,要證明法律上的"故意、過失"其實
有點困難。所以你們先別太擔心。除非你們有"明顯推廣""鼓勵",不然要證明
版主的故意過失責任其實沒那麼容易。
不過話說回來,PTT雖然是學術網路而沒有營利行為,版主們也不是收錢才做事,
更沒有跟版友收錢才能討論,因此責任上很輕微。但不代表可以因為不容易歸責你們
就決定採取放任管理,久了總有人會去信檢舉的。
再來,仿冒品如果打著正牌的名義,那絕對是觸法的不用講。
但如果是那種很像但掛自己的牌,或是在小地方有變化而已且沒掛牌,
這在實務上除了專利權有些微可能以外,
也只剩著作權(例如盜用圖片,特定圖騰等)
看看有沒有辦法定罪,這兩種有很大的差別。
如果是第一種,不管是A貨D貨還是S級在PTT應該全面禁止,畢竟那是直接觸法的,
如果是另一種,我認為貴版風氣若勢不可擋,這類可以適度開放。
說到互相交流的部份,我記得PTT有反仿冒版,那裡就可以詢問東西是不是仿品,
建議您可以把貴版版友這部份的需求轉到那裡去,因為那裡不是問可不可以買,
而是僅就物品是真是偽提出討論,版友詢問過知道答案後會不會買,
是他自己內心的意思表示,這就與本站無關了。但若貴版風氣是傾向
來當作他決定購買的因素,這樣該版面就會有負連帶責任的可能。
所以我想你們就用這樣的大方向去決定貴版的處理方向吧!
若要問我個人意見,我會站在保護版主的立場,全面禁止。
而且PTT這裡畢竟是學術網路,肩頭責任比較大,出事情很麻煩。
但如果你們覺得不可能擋得住,那就切記仿品一律禁止,
XX款那種可以選擇性開放,但只要有字眼曖昧會讓人以為是真貨的
(商標法有規定連相近的都不行喔!),還是建議禁一禁。
除非是那種擺明了說是自有品牌或是有秀出與正品不同處的,
開放才會比較沒問題。
理論跟實務在這個問題中其實當然是理論從嚴,實務從寬。
我作出以上建議。
批踢踢法務 alanmax
-----------------------------------我是信件分隔線-------------------------------
再次聲明,禁止仿單為的是保護各位,而非推崇買正品就是高尚之風氣,
我們很感謝各位對ES的付出以及關心,也很希望各位可以在不受威脅的環境下討論
為此做出這樣的決議。
另外這次討論大家的火氣都很大,也在此請各位理性討論。
我知道自己在很多地方都還需要學習,所以版務處理或回應上多有冒犯或失誤,
還請各位多見諒,謝謝各位。
bluepi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93.9
推
01/19 20:35, , 1F
01/19 20:35, 1F
推
01/19 20:36, , 2F
01/19 20:36, 2F
→
01/19 20:37, , 3F
01/19 20:37, 3F
推
01/19 20:37, , 4F
01/19 20:37, 4F
推
01/19 20:37, , 5F
01/19 20:37, 5F
推
01/19 20:38, , 6F
01/19 20:38, 6F
推
01/19 20:39, , 7F
01/19 20:39, 7F
推
01/19 20:40, , 8F
01/19 20:40, 8F
推
01/19 20:42, , 9F
01/19 20:42, 9F
推
01/19 20:47, , 10F
01/19 20:47, 10F
推
01/19 20:47, , 11F
01/19 20:47, 11F
推
01/19 20:49, , 12F
01/19 20:49, 12F
推
01/19 20:49, , 13F
01/19 20:49, 13F
推
01/19 20:54, , 14F
01/19 20:54, 14F
推
01/19 20:54, , 15F
01/19 20:54, 15F
推
01/19 20:59, , 16F
01/19 20:59, 16F
推
01/19 21:00, , 17F
01/19 21:00, 17F
推
01/19 21:01, , 18F
01/19 21:01, 18F
推
01/19 21:03, , 19F
01/19 21:03, 19F
推
01/19 21:06, , 20F
01/19 21:06, 20F
推
01/19 21:06, , 21F
01/19 21:06, 21F
→
01/19 21:13, , 22F
01/19 21:13, 22F
→
01/19 21:13, , 23F
01/19 21:13, 23F
推
01/19 21:17, , 24F
01/19 21:17, 24F
→
01/19 21:21, , 25F
01/19 21:21, 25F
推
01/19 21:27, , 26F
01/19 21:27, 26F
推
01/19 21:46, , 27F
01/19 21:46, 27F
推
01/19 21:47, , 28F
01/19 21:47, 28F
推
01/19 21:48, , 29F
01/19 21:48, 29F
推
01/19 22:01, , 30F
01/19 22:01, 30F
推
01/19 22:05, , 31F
01/19 22:05, 31F
→
01/19 22:38, , 32F
01/19 22:38, 32F
→
01/19 22:38, , 33F
01/19 22:38, 33F
→
01/19 22:40, , 34F
01/19 22:40, 34F
推
01/19 22:59, , 35F
01/19 22:59, 35F
推
01/19 23:09, , 36F
01/19 23:09, 36F
推
01/19 23:21, , 37F
01/19 23:21, 37F
推
01/19 23:25, , 38F
01/19 23:25, 38F
推
01/20 00:30, , 39F
01/20 00:30, 39F
推
01/20 01:24, , 40F
01/20 01:24, 40F
推
01/20 01:28, , 41F
01/20 01:28, 41F
推
01/20 11:41, , 42F
01/20 11:41, 42F
推
01/20 15:08, , 43F
01/20 15:08, 43F
e-shopping 近期熱門文章
PTT消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