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台灣的法律治不了爛賣家?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只是純疑問討論而已)時間8年前 (2016/10/30 10:59), 8年前編輯推噓4(4027)
留言31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前家人在臉書社團上 跟ㄧ位網友購買了ㄧ雙價值一萬多的鞋子 對方聲稱全新品,保卡跟鞋盒之類的配件全有 實際購買後只有ㄧ雙鞋子送來,其它都沒有 鞋底還有明顯穿過磨到的痕跡。 對方堅持不給退貨,於是我跟家人就先跑警局,想告對方詐欺,畢竟他有部分配件是完全沒 給,而警察也是推來推去ㄧ直說是交易糾紛,要我找消保會,然後跟我們說你堅持要在警局 告也可以,但最後法官ㄧ定會判交易糾紛不屬於詐欺類,所以不起訴。 你還有可能會被對方告你誣告等等.. 後續的訴訟費用也都要自理?! 然後我就打了1950消保會,我詢問消保會的申訴不是只有提供對方是企業經營者才可以申 訴他嗎? 志工回覆我,你只要有購買憑證,匯款紀錄,對話紀錄,不管對方是誰,不ㄧ定要是企業經營 者,都可以申訴,7天內更是可以無條件退貨。 申訴之後,隔天消保官打給我們說,你必須提供對方地址,才能寄公文給對方,否則無法辦理 !!! 拜託,哪個白癡賣家會給對方自己的地址,讓買家來告他啦,在者普通賣家平常也不會提供 自己地址啊,現在很多都是超商店到店好嗎? 最後就是消費者倒楣嗎? 警察推給消保會,消保會推給賣家沒地址 那我想請問對方就算是用購物商城跟Y拍 地址登記假的,那誰也告不了他的不是嗎? 我自己也有在經營網拍,也怕跟買家有爭議 所以都是很用心在經營自己的商品 但角色對換之後,發現買家真的完全沒保障 那是不是大家以後用假地址登記,不管在那個平台販售東西,東西壞了髒了,買家都拿賣家 沒辦法,那這樣錢真的很好賺耶!!! 不知道其它他版友有沒有走過消保會的經驗 因為我是覺得真的沒什麼用,賣家無敵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32.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477796361.A.7A9.html ※ 編輯: bboy612120 (117.19.32.199), 10/30/2016 11:00:01

10/30 13:13, , 1F
要跟警察堅持要告! 請警方查IP地址 寄發存證信函 這樣才知
10/30 13:13, 1F

10/30 13:13, , 2F
是誰 才能後續處理
10/30 13:13, 2F
堅持提告只能硬告詐欺,詐欺是公訴罪無法撤銷,如上述可能不起訴,而且查IP是網路警察 的工作,警察只會受理,在發給網路警察去辦,就算真的查到地址,警察也不能公開給原告 知道,這是基本原則,所以我不管如何,沒地址就是走不了消保法這條,根本是超大漏洞。

10/30 13:40, , 3F
消費糾紛是民事,警察局不受理民事案件,你要告就去法院
10/30 13:40, 3F
走民法要告哪ㄧ條!??

10/30 15:00, , 4F
因為你跟賣家的確有這些問題產生,若堅持提告後法院不受
10/30 15:00, 4F

10/30 15:01, , 5F
理,也只是引用法條錯誤,很難構成誣告,警察只是推托不
10/30 15:01, 5F

10/30 15:02, , 6F
理。
10/30 15:02, 6F
所以我才覺得賣家無敵,因為走警局跟消保都治不了這種賣家,扯爆!

10/30 21:18, , 7F
你遇到鴿子吃案
10/30 21:18, 7F
沒有吃案,警察說的也是事實,這就是台灣。

10/30 21:58, , 8F
民事不受理?? 真的假的
10/30 21:58, 8F
警局只管刑事刑法案件,民事不受理沒錯。

10/30 23:14, , 9F
這真的是消費糾紛啊 警察也哀莫能助
10/30 23:14, 9F
是沒錯啦,那買家該怎麼辦呢? ※ 編輯: bboy612120 (1.34.244.159), 10/31/2016 00:19:55 ※ 編輯: bboy612120 (1.34.244.159), 10/31/2016 00:21:29

10/31 00:22, , 10F
這文章也是讓大家長知識,不是企業經營,很難告到賣家
10/31 00:22, 10F

10/31 02:56, , 11F
你自己告民事不就好了
10/31 02:56, 11F
本來就有申訴的系統,因為漏洞導致告不了他,當然也可以去法院告民事,但民事訴訟的費 用要自費,時間也會拉很長,到最後根本不只ㄧ萬多了,有多少人寧願默默吃悶虧,所以我才 覺得這種體制很扯。

10/31 05:04, , 12F
一萬多的鞋子不去實體店買也是很天才
10/31 05:04, 12F
有種東西叫限量,有些東西店面也沒賣,先做功課在來檢視別人,天才!? ※ 編輯: bboy612120 (49.216.131.239), 10/31/2016 10:15:17

10/31 12:25, , 13F
FB 是最難抓人的平台吧
10/31 12:25, 13F

10/31 12:25, , 14F
然後這邊是賣家版 不是應該去買家版詢問才會有經驗分享嗎
10/31 12:25, 14F
嗯嗯,好的

10/31 16:56, , 15F
我的意思是你要處理,就要堅持告刑事詐欺,警方說什麼會
10/31 16:56, 15F

10/31 16:57, , 16F
被反告誣告,這點基本上不用擔心,因為你只是引用法條錯
10/31 16:57, 16F

10/31 16:58, , 17F
誤,他的確讓你有被欺騙的感覺,所以反告你誣告是告不成
10/31 16:58, 17F

10/31 16:59, , 18F
的。至於警方為什麼要這樣嚇你?當然就是推托吃案呀,你
10/31 16:59, 18F

10/31 17:01, , 19F
再去報案,他若推托,你就拿起手機錄影,他就會受理了。
10/31 17:01, 19F

10/31 17:02, , 20F
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才能省事,基本上案件成立,對方就會
10/31 17:02, 20F

10/31 17:03, , 21F
找你合解了。至於告民事..嗯,光舉證就累死你,至於賣家
10/31 17:03, 21F

10/31 17:04, , 22F
卻什麼都不用做,真的被民事庭判賠,也只需賠該賠的部份.
10/31 17:04, 22F
嗯嗯這我知道,只不過如果不起訴,連民事都不用賠,浪費倒楣的買家時間而已。

10/31 17:13, , 23F
可以估狗"不完全給付"相關法律,至於樓上要告詐欺....
10/31 17:13, 23F

10/31 17:13, , 24F
別鬧了,就算警察局沒檔下,也會被檢察官檔下
10/31 17:13, 24F
檢察官沒權利擋喔,公訴罪告上去就只有法官能結案,沒有什麼擋不擋的問題。 ※ 編輯: bboy612120 (49.216.131.239), 10/31/2016 17:25:16

10/31 17:42, , 25F
goo.gl/sMbB2y 給你個連結參考,想告就去告
10/31 17:42, 25F

10/31 17:43, , 26F
本來告人就需要花時間,哪有不花時間不花錢的正義?
10/31 17:43, 26F

10/31 17:47, , 27F
檢察官可以不起訴....
10/31 17:47, 27F

10/31 19:44, , 28F
是的,我這方式是藉行事詐欺來讓警方找出對方,若對方因
10/31 19:44, 28F

10/31 19:45, , 29F
擔心害怕而來合解就好解決了。即使失敗了,後續再提民事
10/31 19:45, 29F

10/31 19:45, , 30F
,也能因此知道對方是誰,方便後續提告與舉證喔。
10/31 19:45, 30F

11/02 13:24, , 31F
臉書社團沒有評價顯示我都覺的有30趴的受騙機率
11/02 13:24, 31F
文章代碼(AID): #1O5M89Uf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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