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地方一則小新聞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暮春之雪)時間18年前 (2007/06/28 00: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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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A女住台北 賣家B女住嘉義 A女標下B女賣的一組洗髮精 收到貨品後才發現東西過期 於是A女向嘉義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要求賠償購買洗髮精金額 以及請假出席法庭所扣工資 還有來回車資 一共是一千多 但是法官判A女敗訴 報上並沒有說明是什麼理由 (個人推測有可能是因為A女把車資還有工資加進去的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246
文章代碼(AID): #16Wf8Rm3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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