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Yahoo棄標制度就是要搞的買家、賣家互相對立!!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hihihihihi)時間18年前 (2007/05/14 16:18),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自己有賣場一直在賣高價物品, 常常都會碰到買家和我協議交易取消的狀況 譬如說「認知不同」、「購買本人其他較低價物品」之類的狀況 如果不想被YAHOO收取3%的話,就必須要移除此得標者, 讓YAHOO認為雙方沒有完成交易 但是YAHOO就是只能接受「賣方因素」和「買方因素」兩種方式移除 然後就會被YAHOO記上棄標警告,多少次以後就會被停權 所以常常到這個時候買家和賣家都會發生爭執,因為畢竟不是自己的錯 但是卻要被當作「棄標的那方」,任誰都不想見到自己的帳號被停權。 目前YAHOO提出的解決方式,就是寫信給客服單位,還要互相給評價,還要舉證 這樣才能當作雙方沒有完成交易 但是當然就各位所知一樣,YAHOO客服單位都是請「單細胞細菌」來當服務人員 每次只會貼固定格式文章,然後就要不斷的舉證、舉證, 一件小事情都要寄信來回3、4次才能解決,根本就是在搞賣家 所以每次雙方同意不完成交易我就很苦惱 移除他也不是,不移除他我又要被收3%,用賣方因素我會被記點(但是我根本就沒錯) 我寫信給客服又要花我很多時間,叫買方寫買方又愛寫不寫 尤其是我每個月都有30幾件,真的是很浪費時間 YAHOO的邏輯說真的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難道說交易不完成就只有兩種可能,賣方的錯或是買方的錯嗎? 他就不能設計一套叫做「雙方同意取消交易」的功能嗎?(以前EBAY、露天都有) 每次都要叫雙方寫信,做事真的是白木到極點了 我真的覺得自己花了3%買到了一堆的爛客服以及糟糕的功能 完全都沒有站在「使用者的角度」來寫介面 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19.23

05/14 16:26, , 1F
設計了「雙方同意取消交易」...以後她就收不到3%了
05/14 16:26, 1F

05/14 16:54, , 2F
我倒比較好奇有誰因為被記點多次後就被停權的?XD 因為到底
05/14 16:54, 2F

05/14 16:55, , 3F
被記幾次才會被停也是一個y拍的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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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你可以跟買家說其實這只是yahoo的警告方式而已,反正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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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6:56, , 5F
不要多用就沒問題,請他體諒一下你身為賣方的立場試試囉
05/14 16:56, 5F

05/14 21:02, , 6F
不會不要用呀!
05/14 21:02, 6F

05/14 23:26, , 7F
EBAY好像如果是"雙方同意取消交易"不會退回成交費...
05/14 23:26, 7F
文章代碼(AID): #16I1jRb7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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