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網路購物標錯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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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2→)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vysky (曼)時間20年前 (2005/12/12 12: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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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第一五三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如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為明示或默示,. 契約即為成立」。. 但在網路交易或線上購物時,買賣雙方,其時間點意思表示一致否?仍有爭議。. 下單後若是賣方的自動回應系統寄送訂單確認信,或者已寄出貨品,表示雙方合意. ,契約內容自然有效成立。. 若未收到確認信或貨品時,即
(還有15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ijee (baijee)時間20年前 (2005/12/12 02: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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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得到一個消息,某一個購物網站誤將原價1950的物品,誤植為195元。我當下. 就直接刷了一個。這次購物(也可以說是踩地雷XD)的重點不在於買不買得到東西. ,老實說這東西我其實用不著,我比較有興趣的是,廠商會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是和之前Canon一樣,虧損全吃下來。只要訂購成功,那麼一律一折大
(還有148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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