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建議板規禁止刪除他人推文應排除兩願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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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對原PO (TZUYIC) 至上萬分的歉意,也辛苦板主了。. 在此說明一下這整件事情的完整經過,內文稍長。. 因為我平常都是用網頁版看PTT,. 剛好看到事發的前一篇Openpoint PO文 #1SMmM7wt (Lifeismoney) ,. 就開Openpoint的APP來看看有沒有點數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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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1-8的部分,仍維持不允許修改刪除 自己 及 板友 推文. 《8》禁止修改刪除自己及板友推文,經檢舉查證屬實者。. 違規處分★刪文備份、水桶一週、累犯水桶一個月★. 主要原因是,本板許多違規處理,需仰賴 板務功能其中之 刪除推文,只要推文被原文章作者刪除過,此功能就會失效,如果是大量違反紅利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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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集思廣益一下,體諒一下版主的認真跟版規的修正. 我的想法跟你相似,但是在報備這件事情上相反.... 我認為兩願的狀況,不用報備,免得麻煩版主。. 這次也是因為版主一向認真,大家報備,版主也只能已經定好的版規處理。. 我建議兩願的狀況,就不用報備,版主不知道就算了。. 畢竟兩願通常表示沒有傷害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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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板主#1SNBJ6RN此文判決. 當事人因推文者來信要求刪除推文. 而遭板主以板規一、8處分水桶一周. 個人認為此板規並不合理. 推文者因一時錯誤如:誤揭露個人資料等狀況. 而去信要求原發文者刪除推文. 此狀況應非板規當初欲處分對象. 因此希望板規能將兩願刪除的狀況排除於處分對象外. 另於該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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