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收到國稅局的罰款公文
※ 引述《tao2tw (smile_ting)》之銘言:
: 標題: [討論]收到國稅局的罰款公文
: 時間: Tue Dec 3 00:02:21 2013
:
: 近日敝人收到了國稅局裁罰公文,
: 我想對於其他代購同業來說,也是值得注意的資訊。
: 如果有不妥,會自行刪除。
:
: 我先將所有結論重點,寫在這一段
: 敝人以及少數其他夥伴,被部分區域稅務員,以跨國買賣的交易行為課稅,
: 此稅率為交易金額 5% , 還必須被罰款倍數,因為尚未辦理營利事業登記。
:
: 舉例:
: ‧累積100萬交易額,你可能被罰款 5萬的倍數
: ‧累積1000萬交易額,可能罰款 50萬 倍數
:
: 如果敝人此案真的成立,開啟先例的話,
: 日後相信有更多稅務員會依照此方式對於其他同業進行課徵,
別想太多了,什麼開啟先例 = =",早就是這樣課稅了
分享本人的一個案例,給各位參考,
被查到基本上就是逃不掉的,快去協商吧。
敝人在2002年間開始經營線上遊戲幣的買賣 (天堂)
之後多跟大陸地區的夥伴合作,收購天幣到台灣轉賣或代練代售點卡等
當時網路拍賣課稅還沒有立法完成,過了2年後,立法完成了
我也有去詢問過相關規定,但多半是要註冊公司等回答
而且因為我交易的貨品都是虛擬世界的遊戲物品,連進口資料都沒
且都是透過地下匯兌打錢到大陸的,銀行間只有客戶轉帳、匯款給我的資料(面交則無)
後來也就想說 "應該不會被查到吧!!"
於是就沒註冊公司了。
之後在2006年時,被國稅局找去喝咖啡了
他很直接的把收集到的資料給我看,我當然也是用這套說詞,代為服務,利潤微薄
重點是利潤多少,他們哪管啊,
辦事人員關注的是 “比起一般企業,你逃漏了多少稅金”
正常進口商要繳交 1.關稅 (網路遊戲物品沒有) 2.營業稅 3.營利所得稅
所以我們等於是逃漏了三個稅金,另外什麼銀行資料,國稅局都可以去拉
除非銀行瘋了不想在台灣經營,不然不可能保護你的!!
最後找會計師,協商了往回追1年多,追到網路拍賣課稅立法完成那時候,
其餘不計入,也主動提供銀行相關資料給國稅局,
因為我交易量大,所以還是交了5%營業稅+罰款,如果月交易量小可以1%,
當年度開始申報營利所得稅等,也申辦了企業行、找會計師處理稅務問題,
所得採用核定的,因為核定營利率比較低。
跟國稅局哭是沒問題的,只是想不繳錢是不可能的,想繳超級少除非你巴庫很夠力,
還是乖乖協商吧,本來代買就會有稅務相關問題,說沒想過的那也有點誇張了,
國稅局小姐跟我講過:不管有沒有利潤,該繳的稅還是要繳的,因為他們照法規辦,
他們也有業績壓力,一般人辛辛苦苦賺2-3萬薪水,也是要繳稅啊XD
當然這是過了很多年後,我也釋懷了,反正該繳的也繳了,
不然當下也是賭爛的要死啦,哈哈。
另外你的案例,因為評價夠高,我推測90%是有人檢舉你的,多半是你的競爭對手,
你把協商資料一直在網路上分享,只會不利你跟國稅局私下協商的部分,
除非你完全負擔不起協商後的金額,那再來一哭二鬧三上吊吧~~
不然趕快協商後,心力放在思考後續要怎麼經營吧,殺價競爭的就讓國稅局處理吧。
反正要做大就是要被公開檢視,私下偷雞摸狗就是做不大,如此而已。
當初還有另一個管道
地下匯兌的錢莊有跟我提到,他們可以提供人頭公司戶,
開價 60000/每月,雜事全部處理 (包含線上遊戲收到黑幣的部分)
因為我本身沒做黑幣這塊,所以沒這需求,也就算了
用了的話,在台灣所有的錢就見不得光
會找人頭戶把每個月的利潤幫你匯款到香港or大陸,或用提款卡自行提領現金出來放
這不是我想要的,所以跟國稅局協商後就OK了
後來我補交了5%營業稅,加上一倍罰款,往回追一年多到立法完成時,
隔年補交營利稅,之後辦理公司,申報營業稅、營利稅等
當然這有很多省稅的方法,就不多說了,你找會計事務所就會知道,
前前後後也補給國稅局一百多萬吧,不過這個結果今天來看我是滿意的。
: 而我們辛苦賺錢的小老百姓,不只是沒賺到,
: 是根本就賺不夠賠(此言不假,有在做代購的內行人都知道利潤多少)
: 根據稅法,逃稅的追溯期為5年,逃漏稅更可以往前追7年。
: 目前大家的交易都是電子化交易,敝人不諱言,
: 當初前往稽征所報到時候,稅務員就直接印了幾年份敝人的銀行交易資料,
: 一筆都不漏。目前只是從交易額較大,以及部分稽征所開始查起。
:
: 而還沒收到消息的代購同業,除非是交易額真的太小,否則被追到也只是早晚問題
: 敝人不是要逃稅,而是負擔應該承受的稅務。
: 表妹與我都只是出社會一兩年、就學貸款還沒還清的年輕人。
: 平日上班以外,下班就是替台灣朋友處理代購的業務。
: 對於設立公司、以及請相關的律師,目前還在研究方法,
: 倘若板友有相關資訊,也懇請您提供資訊給我們,我們真的很感謝你們。
: 請來信 itaoker99+tax@gmail.com 謝謝您
: 如果我們有任何其他進度消息,也會隨時更新給各位知道。
:
: 各位一同努力為自己的家庭以及生活努力的代買夥伴你們好。
: 懇請您花費三分鐘,閱讀完這封信,與您的代購事業很有關連。
: 在商場上我們是競爭的朋友與對手,但是在面對國稅局上,我們是站在同一陣線的戰友。
: 先前敝人收到國稅局的來函通知,詳細內容,可參考掃描圖片
:
: http://d.pr/i/Q6JW
:
: 十月初敝人前往中區國稅局,說明我方經營的情形。
: 得知目前的國稅局採取態度,對整體代買業者相當不利。
: 在實務經營上,代買業者多是透過服務費賺取利潤,
: 以目前市場行情來說,
: 代購業者在服務費上面抽傭3~4 % 就算是很不錯的利潤了,
: 有些甚至只收取1~2%左右傭金。
: 然而目前國稅局很有可能將我們的服務行為,
: 視為一般代購行為(詳情可搜尋相關法條)
: 將所有整體收入當做營業稅課稅,
: 而非只計算質實所得的服務費。
: 此舉將導致我們不僅沒有獲利,
: 更會使我們工作辛苦所得都不夠支付賠給國家。
: 然而事實上,我們僅從服務費賺取微薄利潤不到5%。
:
: 當前國稅局處理的進度從中區國稅局先開查。
: 再輪到其他區,從大陸淘寶開始查核、
: 再往其他國家的代購業者查核
: (追溯期為五年,國稅局可以慢慢查,我們逃都逃不走。)
:
: 目前得知露天拍賣、PTT 會提供給國稅局,
: 所以刊登拍賣代購的資料,
: 從評價高,交易量大,優先查核
: (我們露天評價數千,就是因此先遭到稽核),
: 並且調閱所有的銀行金流資料,
: 當天到稽征所,我們被要求需要逐筆解釋各款項都來龍去脈,
: 真正賺取的服務費有多少。
:
: 現行的稅法對於我們代購業者極為不利,
: 即便當前與您聯絡的稅務員認定以服務費方式課稅,將來更換承辦人員,
: 或者上行政策改變,由於追溯期具有五年效力。
: 隨時都有可能轉課營業全額收入的營業稅 5% 並且乘以倍數的罰款。
: 強課我們未獲取利潤的部位,負擔的賠款導致我們基本生存權都出現困難。
:
: 而這邊是近日收到的罰款裁示公文
: http://d.pr/i/Gflc
:
: 目前我們很努力的想要解決,也覺得很無力,倘若有任何一點幫忙的資訊,
: 都很誠懇的希望您能夠提供意見給我們。
: 目前我們扣掉生活上必要支出,
: 加上這一兩年初社會在公司上班賺的薪水,
: 根本就不夠賠給國家,我們實質上真的沒賺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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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來信 itaoker99+tax@gmail.com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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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06.186.30.219
: ※ 編輯: tao2tw 來自: 119.77.229.9 (12/03 00:14)
: 推 ganbaday:安全的做法就是違法的做法,真諷刺... 118.168.115.236 12/03 00:17
: → ganbaday:地下換匯,露天金額都寫1, 118.168.115.236 12/03 00:20
: 推 aqwe:這是在台灣 幫人買大陸的代購 8.37.50.152 12/03 00:21
: → aqwe:所以銀行資料才會在 他們手上吧 8.37.50.152 12/03 00:21
: → ganbaday:露天查到的只有一堆一元評價~ over 118.168.115.236 12/03 00:21
: → aqwe:還是每一筆款項 他都會來問阿 8.37.50.152 12/03 00:22
: → ganbaday:很簡單 收錢後都轉出去 118.168.115.236 12/03 00:22
: → ganbaday:等金錢豹酒店欠稅繳了再說 118.168.115.236 12/03 00:24
: → ganbaday:露天帳號拿退休的爺爺之類去註冊,無收入 118.168.115.236 12/03 00:24
: → ganbaday:帳戶則借奶奶的,也無收入 118.168.115.236 12/03 00:25
同上面所說,金錢豹巴庫夠力,你夠嗎?!
另外用爺爺奶奶的帳戶更是蠢到不行,到時候讓爺爺奶奶跑國稅局
你在親人中的整個名聲都毀了,做生意這樣做,超級沒格調的
除非近來的錢超級少,那做這麼小也不用太擔心就是了~
賺錢不就是為了讓自己和家人過上好日子嗎?搞到這地步不是好事。
另外用人頭戶做生意,給人感覺就是 "這個生意不正經"
賺到錢以後,再來會希望得到別人尊重的,尤其是親近的人
三思而後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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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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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的部分一定要有一個頭
簡單講 A進口商,進貨金額10000,繳交關稅??+營業稅500後
銷售給 B經銷商,進貨金額11000,繳交營業稅為 (11000-10000) * 5% = 50
以上都是有完整報稅發票的做法,但"實務上"往往不是這樣,俗稱的跳開等一堆
另外我之前提供"匯往香港的外匯水單",營業稅一樣無法扣除該金額
因為沒有一個頭給國稅局課稅,現在不知道有沒有新的認定了,畢竟那好幾年前啦
80%以上的台灣中小企業,採用的報稅方法是 "實務上" 的方法
不然網上也不會有一堆所謂 "未稅" 價格的產品
小吃店多少有申請營業登記,但發票能少開一樣少開啊 XD
※ 編輯: kilmo 來自: 125.230.149.175 (12/06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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