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新禾toshiba電視保內故障報修卻持續缺料
本文為抱怨、反推文,是否明白本文發出後不可回頭串改內文: 是
*[31;1m(刪除上述任一文字、未回答是或者回答否,
文章不通知直接刪除,水桶7日、二犯水桶14日)*[m
以上文字請置頂,內文請寫在下方,勿將上述說明往下排放。
1.反推 : 賣家,新禾(代理商) (請寫出是反推賣家或者是反推商品,
反推賣家請至少事發七日後才可發文,反推商品請到貨使用十四日後才可發文)
2.廠牌:Toshiba
3.品名及型號:43C350LT
4.購買來源:momo(未寫清楚直接刪文,二犯水桶14天)
(網購可貼網頁截圖,勿直接張貼賣場,違者刪除,
二犯水桶14天)
(購買來源若為小蔡/米米實業,請清楚寫明)
5.已使用時間:14個月(自購買日收到貨起須超過14天使用後才可發文,
未寫或未超過14日即刪文,二犯水桶14天,
資料若與購買證明上時間不符, 視同造假、廣告文,退文及永久水桶處理)
(抱怨商家請至少事發七日後後才可發文,期間請先和商家溝通)
6.購買憑證:https://tinyurl.com/2at2gg7f (若無購入證明(發票、訂購記錄,須清楚的年月日)刪文,
二犯水桶14天;資料造假以退文處理及永久水桶,
(超過一年以上商品已遺失購買證明,請提供保卡,
上面需有廠商印章跟保固年月日)
(購買來源為小蔡/米米實業,商家名稱不需隱藏)
非自行購入商品請附上保固卡,上面需載明清楚的保固日跟商家發票章)
7.額外收費:無 無/有
8.詳細情況:
前年底要買電視
看到網路文章
有人買 Toshiba保固三年的電視
使用兩年多故障
廠商直接換新
所以買了Toshiba 43吋電視 (新禾代理,保固三年),
用了一年多
螢幕產生水波紋
2025年1月保內報修
客服告知判定面板異常說要整機更換
然而卻一直拖延
到了5月還是告知缺料不知料何時到
期間跟消保會申訴,也有過兩次到消保會調解
第一次調解,廠商代表竟然問「你是用哪款機型?」
來調解前,應該熟悉一下要談的內容吧?
而過程中一樣一直推說「缺料沒辦法」,調解失敗。
第二次,廠商未出席
廠商態度消極,開始告知要待料三個月
詢問是否有替代方案?客服說沒有
申訴後才陸續提供方案
但彼此沒共識
要求整機更換 → 廠商告知採購有下單買料,請我耐心等待,但不確定何時會到
要求換新機 → 沒同尺寸新機,一直沒貨 (從1月到5月都完全沒新機?)
要求換大尺寸機 → 要補高額差價,直接再買一台43吋比較划算
要求現退款 → 要簽聲明書,不得再議論此事 (是要剝奪言論權?)
近日最新進度是因第二次調解廠商未到場
我要求退款
廠商才同意依使用比例折價退款
也就是「保固三年,使用一年,退三分之二的錢」
這算法等於三年後電視殘值是零
但不想再拖,只能接受
備註:好心版友告知應可根據政府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來折舊
還幫查詢電視年限是"6年"
然後廠商法務要求我簽聲明書
我想增加保障言論自由的條款
卻被說「太複雜」不讓加
能理解對方法務立場
但又怕被對方找麻煩所以不敢簽
只能繼續等待不知道何時會到的料件
過程中客服與法務態度還算客氣
但法務似乎不太清楚狀況
客服也好心提醒:不急就等,急的話就自行走法律程序
但以這樣的企業規模
維修流程應該更透明、高效
但至今仍未有確切進度
看板上toshiba電視抱怨文好像不多
只有我這台是機王嗎?Q_Q
經過細節:
2024/12月中下旬 toshiba電視開始出現水波紋
--報修開始時間--
2025/1/17 空致電至新禾公司 0800078988
加官方line傳相關資訊及保卡和故障問題影片及照片
2025/1/20 建立案件編號 C202501170019
2025/1/22 照片判定面板異常,工程人員現場無法進行處理
,後續會進行設備交換。告知目前因零件短缺,設備需等待至過年後處理。
2025/2/3 致電詢問,客服說未收到新消息
2025/2/4 再致電詢問,告知零件進貨時,會再通知回覆。
請客服提供時程,僅告知公司已採購零件,尚未到貨,客服會再通知我
2025/2/10 再次詢問進度
依舊回答公司已採購零件,尚未到貨
多次詢問都是一樣答覆 我覺得不對勁
後來客服人員打來說零件是國外訂貨
零件要到四月才到無法提供確切時程)
客服說向上呈報
2/13再次詢問狀況是否有確切時程或相關配套
客服一樣回覆"訂購的零件目前尚未送到"
到行政院消保會進行申訴後,廠商未主動聯絡
line詢問 客服回覆依舊一樣
提說加價換機型也不允許
後提出第二次申訴
3/4 客服來電提出高價換購方案,告知無法接受請說明
費用依據,但從2/24後線上客服都不理
3/28 至新北市政府進行第一次調解會,一樣說零件未到無法處理,且無相同機
型機器,要求提供確切維修時間,或是提供合理換購大尺寸電視報價
4/7 客服依舊說只是代理商,無法確認零件到的時間,零件到會盡速處理,消費者可自行
走法律程序
或是接受換購大尺寸電視(價差太大不接受)
4/8 到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起申訴,以及消保會再提調解
4/29 至新北市政府進行第二次調解會,廠商未到
4/30 請客服轉達
貴司對產品有瑕疵擔保責任
貴司既然無法修復產品
我要求解除契約退費
5/2 對方法務打來說
可依使用比例折價退款(ex.保固三年,使用一年,退三分之二的錢)
下午線上客服 (隔了兩個多月終於再理我Q_Q)
傳"聲明書"請我確認
5/3 我想在聲明書新增兩條保障我言論自由的權益,對方法務覺得"太複雜"
若我堅持加,請我再去申訴調解
我告知對方,您可以幫忙簡化,若不願同意也沒關係
就請盡速幫忙修復我的電視
對方依舊回答 缺料不知道時間
繼續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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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60.5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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