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搶福袋小心瑕疵品 春節網購7天可退貨

看板Depstore (百貨板)作者 (...)時間14年前 (2012/01/21 12:2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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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6&ns_pk=15146 搶福袋小心瑕疵品 春節網購7天可退貨 禮券不得限制期限 住宿解約有時間性 記者 林惠琴 報導 2012/01/20 選購福袋前先確認內容的相關資訊(圖/卡優新聞網)   一年一度的春節,向來是民眾消費意願高漲的時刻,但相關糾紛也層出不窮。像是不 管三七二十一,先下手再說的新春福袋,由於看不見商品,導致糾紛不斷。此外,年節衝 動購物、旅行住宿與禮券抵用等,也常出現令人頭痛的爭議,因此行政院消保處歸納簡易 「法典」,要民眾開心過節,遠離麻煩。   「福袋」一詞據悉起源自日本明治時代的東京百貨公司,取福氣帶(袋)著走的意思, 在每年1月1日發售。當這股福袋熱潮燒到台灣,大部分的百貨公司依照國人習俗,改在農 曆大年初一開賣。由於業者宣稱福袋內容遠較價格超值,買到就是賺到,所以新年搶福袋 成為血拼族必參與的盛事。   不過消保處表示,去(100)年曾有消費者指稱買到的福袋是出清的瑕疵品,並在退換 過程中與業者發生糾紛。因此民眾購買福袋時,要先確認福袋的內容物名稱、品牌、單價 、數量等資訊,以及購買福袋是否有消費滿額之類的資格限制、是否清楚揭示何時何地公 開抽獎等程序。   消保處指出,業者不可在福袋上標註「福袋售出,概不退換」等免除商品瑕疵擔保責 任的相關文字。若消費者購買的福袋出現過期、污損、瑕疵,甚至無法修復,均可要求更 換新品或退還費用,但若僅是不喜歡商品,則不得換貨或退費。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43條,業者應在消費者申訴日15天內處理。   依據消保處的統計,過年常見的消費糾紛還有3項,首先是購物後的退換貨糾紛。消 保處表示,受到年節氛圍影響,常發生衝動購物的情形,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郵購類商品,消費者可於收到貨品7日內,主張無條件解約退款;但實體交易則是商品出 現瑕疵,方可解約退款。   其次是旅遊住宿爭議,依據個別旅客向觀光旅館、民宿等旅宿業,直接訂房的定型化 契約範本規定,消費者在住宿前14日通知業者解約,可要求退還已付的全部定金;不過若 是在預定住宿前的14日內解約,業者則可依照天數長短比例,扣除定金後,再退還剩餘的 金額。   再來是禮券使用問題,最常碰到的情況是,業者以禮券已經過期為由,拒絕消費者使 用,等於消費者白花花的銀兩全部付諸流水。消保處表示,依照現行禮券的使用規範,業 者絕對不可以限制禮券的使用期限,因此民眾若遇到業者以禮券過期為由拒絕使用時,應 即時主張自我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33.59

01/21 19:59, , 1F
那懷疑詐欺怎麼辦?價值不到宣稱的3000
01/21 19:59, 1F

01/22 17:27, , 2F
廣告不實會被罰錢,可以跟消保官申訴。
01/22 17:27, 2F
文章代碼(AID): #1F6ZrPl- (Dep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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