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RI**19*6 主購的團員請進

看板Chat82gether (轉讓合購)作者 (笨貓)時間11年前 (2015/04/26 12:34), 11年前編輯推噓7(7011)
留言18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件經過一年 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淡忘這件事了吧 我提供一下我的經過給大家做參考 而最重要的結果簡單來說就是 因罪證不足 不起訴處理 (我因為太震憤了 就把單子直接進垃圾桶了 XDDD ) 其實 整個過程蠻麻煩的 1. 蒐集證據,一定要完備 (我死在沒有直接有利的證據) 2. 我直送地方法院 3. 警局到案說明 4. 地院檢察官到案說明 5. 被告所在地的地院到案說明 (與被告同時說明、釐清案情) 6. 等候判決 然後將近一年就過去了... 雖然說 真的很麻煩 但我想 再發生一次 我還是會選擇同樣的路 但我會記得準備充足的罪證 ^_<* 然後我要謝謝當時細心發現的團員 以及願意填寫資料的團員們 也要謝謝跟我一起奮鬥集結資料的兩位團員 並且謝謝版主在當時的協助 還有謝謝我老闆的支持跟陪同 以及謝謝版上所有的板友給的建議 最後 我相信合購的出發點是大家一起買便宜的東西 但是 再跟團的當下 別被秒殺鬼遮眼 誤踩了陷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48.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t82gether/M.1430022857.A.342.html

04/26 12:37, , 1F
辛苦了.....請問告侵占嗎??
04/26 12:37, 1F
偽造文書、背信

04/26 13:29, , 2F
秒殺兩個字我用力看了五秒...
04/26 13:29, 2F
很重要 不要被兩個字衝腦~

04/26 13:43, , 3F
想問問這種事情發生怎樣叫充足的罪證呢?
04/26 13:43, 3F
我以我的事情來說 難度在於 要提出罪證證明 但是 被告可以說是賣場疏失 我沒有看到有提出事證 最重要的單據也沒看到 Orz 因此我想 充足的罪證是指 要讓被告百口莫辯 不過我們當時因為有三團 並且商家不同 我並沒有全跟 因此其實釐清上有點難度 外加是我第一次跟G市 所以一個小建議是 最好弄清楚淘寶、G市怎麼運作再跟團 團龐大又有不同商家的 並且短時間開多團的 都要特別注意

04/26 14:34, , 4F
連進法院判決都沒有,在檢察官那裡就直接
04/26 14:34, 4F

04/26 14:35, , 5F
不起訴駁回了。本來合購就違反民法很多的
04/26 14:35, 5F

04/26 14:35, , 6F
規定(應該有的保障卻不能請求)
04/26 14:35, 6F
謝謝c大 不起訴確實是檢察官階段 因此還是提醒大家 跟團眼睛要張大注意

04/26 14:52, , 7F
推!真的要張大眼睛><
04/26 14:52, 7F

04/26 20:20, , 8F
推~這種時候就好希望自己是學法律的
04/26 20:20, 8F

04/26 20:55, , 9F
想問所以有請問過相關法律人士嗎?
04/26 20:55, 9F

04/26 20:55, , 10F
其實告哪一條很重要
04/26 20:55, 10F
我們都不懂法律 也是網路上拼拼湊湊 其實本意是希望主購能提供正確單據 Orz ※ 編輯: gogocat (140.116.48.104), 04/27/2015 09:10:37

04/28 01:30, , 11F
rita1986主購 出事以後就沒再上線了
04/28 01:30, 11F

04/28 01:30, , 12F
我猜應該換了新分身
04/28 01:30, 12F

04/28 01:30, , 13F
合購版有很多 上站次數200出頭 發文篇數
04/28 01:30, 13F

04/28 01:31, , 14F
全部都在合購版的,有點先入為主;但一半
04/28 01:31, 14F

04/28 01:32, , 15F
有可能就是"問題主購",(第一次就開大團
04/28 01:32, 15F

04/28 01:33, , 16F
的尤其最為可疑,沒經驗的人心臟沒這麼猛
04/28 01:33, 16F

04/28 01:34, , 17F
但非常感謝原PO現身經驗分享<(_ _)>
04/28 01:34, 17F

04/28 13:57, , 18F
感謝原PO分享心得,辛苦了!>"<
04/28 13:57, 18F
文章代碼(AID): #1LF6h9D2 (Chat82gether)
文章代碼(AID): #1LF6h9D2 (Chat82ge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