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網路反詐 六不一提防 (重點在第二段)

看板Chat82gether (轉讓合購)作者 (幻想の花)時間18年前 (2007/01/02 14: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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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反詐 六不一提防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 網路詐騙頻傳,交易平台業者推出「六不一提防」口號,呼籲消費者不要點選不明人 士傳送的網址,提防偽裝頁面及電子郵件等,減少遭詐騙機會。 今年初開始,在國內最大的網拍平台奇摩雅虎的拍賣網站,就陸續傳出消費者遭詐騙集 團誘騙,以更改設定為由,詐騙存款事件。 業者特別在網站首頁刊登提醒公告,歸納詐騙集團使用的方式,主要是透過植入木馬程 式,或設法盜取被害人帳號密碼,進而行騙,因此提出「六不一提防」口號,提醒網友 們要注意。 所謂「六不」就是不點選不明人士傳送的網址、不買賣租借拍賣會員帳號、不公開姓名 電話等個人資料、不選用懶人密碼並定期更改密碼、不與他人共用帳號及不在公共場合 使用拍賣服務。「一提防」則是因為詐騙集團目前常仿照雅虎拍賣等網頁或寄發電子郵 件,騙網友連結,網友一旦連結,資料便遭竊取,因而呼籲網友提防詐騙集團透過偽裝 頁面與信件騙取基本資料。 資料外洩 網路業者有責 消費者疑因網路資料外洩,遭詐騙集團騙財得逞,業者仍須承擔部分責任。 消保法第7條明文規定,「提供服務的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 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因此 業者需負起「無過失責任」,做好系統管控工作。 一般而言,網路業者對所屬資料庫都會加以保密防護,但若因此讓客戶遭受損失,消費 者可根據消保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向企業求償。 雖然業者已張貼公告,提醒消費者注意,且消費者在接到詐騙電話時,自己也應小心求 證,但消費者受損是事實,如消費者求償,業者雖可減輕責任,但還是不能完全排除責 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2/today-south6.htm (轉載於自由時報-電子報) -- 常網購的主購或團員要多注意,不希望有人受騙,若是接到這類的詐騙電話, 還是可以提醒一下交易過的賣家,讓賣家知道資料外洩,減少更多人被詐騙吧~ >"< ※ 編輯: gensonohana 來自: 218.171.224.135 (01/0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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