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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BuyTogether (合購)作者時間12年前 (2012/03/26 12:4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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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雜費需不需規範範圍? ─────────────────────────────────────── ◆ 投票中止於: 03/26/2012 00:10:06 Mon ◆ 票選題目描述: 現今雜費的收費方式愈來愈多元化了XD 也有一些較為誇張的狀況, 所以版主提出這個投票,讓大家決定一下雜費是否需要由版規規定範圍~ 請投下你神聖的一票,來決定合購版之後的規範吧! ◆投票結果:(共有 874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要 510 票 58.35% 58.35% 不要 143 票 16.36% 16.36% 不要,但須公開明細 221 票 25.29% 25.29%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blueway147 的建議: 這是在內文就標示清楚的,不喜歡可以不要跟團,畢竟有些時候比較複雜的合購物 會耗費主購大量的時間 ○使用者 findme1020 的建議: 我覺得大團最高不能超過20 地方小團不能超過10 ○使用者 shiueling 的建議: 應該要規定範圍,但也要強制規定主購應該列出雜費使用明細 ○使用者 st5350268 的建議: 那個什麼重複對帳費真得很扯 有夠會巧立名目 還好我遇到的主購都是佛心來的 ○使用者 TNing 的建議: 有一些團,像是文具團OR全館皆收的,主購可能需要很多心力在下標還有分類上 如果硬要給一個範圍,好像在跟主購說 可以收這麼多~反正雜費支出都會寫清楚在合購文裡,看到不合理的雜費會自動左轉 ○使用者 minksable 的建議: 明細其實很難列,但主購要收就要列得出來。 ○使用者 Aw 的建議: 要 也需要公開明細 ○使用者 x3000 的建議: 雜費在合購文一定會寫,可以選擇跟其他人的團或找代買呀... ○使用者 vizcacha 的建議: 飾品團被收過以總金額為標準的雜費,於是款式不多雜費卻爆表QQ 希望有標準出來 ○使用者 feelingswing 的建議: 雜費內容有時很難定義~像打電話傳簡訊需不需要列在雜費內?有時又只是各人行為( 例如面交)還有膠帶、破壞袋之類~買一捲一團還用不完~那這項雜費是要歸在哪一團 ?再加上油錢~雜費根本就入不敷出@@"列明細也有難處... ○使用者 archdeacon 的建議: 雜支其實主購自己定清楚就好,如果訂出範圍可能又會引起"熱烈"討論 回歸市場機制吧,就像有人找比較貴的代買,因為這是他信任的代買,就看團員接受 不接受這樣子的匯率,是團員自己都可以評估的事情! ○使用者 KPKCS 的建議: 明細也許還沒辦法盡信,希望版主可以規範金額 ○使用者 lestatako 的建議: 雜費的訂立分標準比較好 文具、飾品或是有開全館等比較複雜的適用較高額 僅單項或直寄收到$10up就太誇張了 ○使用者 myrahugh 的建議: 金額寫在合購文中, 跟團者就是同意規定 ○使用者 oclick 的建議: 對於直寄的雜費,希望可以設定一公斤內或五件內,收10元,進一等及又收5元之類 的規定,有些合購文真的有點誇張,一單只限三件,多少幾個團員不就多少雜費了 ○使用者 doodo1357 的建議: 不用,但可在該文推文表示雜費過高,讓該團無法成團而流團 ○使用者 theratiffa 的建議: 版規都說了雜費不是勞心勞力費,所以收那麼高的雜費真正的用意呢 摸著良心說的話只有自己知道了..什麼電費@#^^#@%,當主購不開團時我也不相信 主購電腦跟電燈真的不開..主購辛苦所以大家不計較..但是大團跟高額雜費就... ○使用者 pinktears 的建議: 若開全館雜費可多5~10元 算是慰勞主購幫忙理複雜的單 ○使用者 younot 的建議: 不需要規範太多吧 雜費不合理就拒跟團抵制 強行規定會造成主購困擾 ○使用者 aliceme 的建議: 雜費太超過自然沒有人會跟,直接找代買不是差不多? ○使用者 tmr0218 的建議: 主夠很辛苦 ○使用者 chaperon 的建議: 大多數的雜費收取範圍:0.1元~10元,像是包裝袋、透明膠布、主購的勞心勞力等 ,是挺適切的;但超過這金額時,可請主購提出明細、用途。 ○使用者 shiningme 的建議: 有個規範 大家有所依歸 ○使用者 star964523 的建議: 雖然規定,但也要有明細,我覺得最好是規定一單最多只能收10元;關於改單費,我覺 得可以收最多一次5元,不然就是抽單~不然就會有一堆小白亂改....重對帳費等罰款 我覺得就收得很不合理了... ○使用者 anita12328 的建議: 對於直寄且為單一項商品,不懂為何要收取較高雜費 ○使用者 kviolet1 的建議: 10-20 是我能接受的範圍 ○使用者 lemonycc 的建議: 公開明細與訂合理標準 ○使用者 greatime 的建議: 淘寶團大家都按"慣例"收10元雜費,真的要那麼多嗎?尤其直寄團! ○使用者 TvT0423 的建議: 團員應可自行判斷雜費是否合理或過高 亦可比價 罰款則希望不要變成常態 ○使用者 k1160122 的建議: 地方團小主購不應增加額外雜費 因開地方團主要就是攤大主購雜運 / 雜費不應該 超過10元不管品項有多多 (如此商品不需額外包裝) ○使用者 joycehi 的建議: 雜費在合理範圍內是不需要請主購提出明細,因為有時候面交打電話根本就不只雜 的金額,所以我覺得只要規定一個合理範圍就可以了! ○使用者 kArc316 的建議: 並在合購文中列出明細以說明為何收取此金額之雜費 ○使用者 mia249 的建議: 但遇模糊地區或如國際團之類雜費偏高時,最好還是能提供明細~ ○使用者 leavess 的建議: 雜費真的要規範,有些還規定每單限收幾個,超過就要填另一或每項收多少雜費..等 真是要管制一下,辛苦版主們了~ ○使用者 lucy0184 的建議: 看到雜費很誇張的團,不要跟就好了,如果有原因,自行把明細列出即可, 讓團員自己決定願不願意負擔這樣的雜費,規定金額範圍沒什麼實質意義。 ○使用者 glassby 的建議: 現在的雜費都收過高,且理由含糊(什麼勞心勞力,電費之類的),以前開團雜費幾乎都 才5元,沒想到物價漲連雜費也漲,以最近很紅的SOLONE筆為例,一單常10~20元的收且 一收就上百單,雜費幾乎可以淨收數千元,還不如大團規定以定額勞務費由團員分攤 ○使用者 sunnymai 的建議: 雖然希望公開明細,但主購聯絡用的電話費公開應該會很麻煩,申請電話明細也是 一筆費用 ○使用者 ming061807 的建議: 可以在包裹或面交時退費 ○使用者 nekobaby 的建議: 回不去以前無雜費.5元雜費的日子了... 現在10元好像是常態... ○使用者 jaygotony 的建議: 應該規定總雜支金額或單張雜支收超過怎樣的金額 需要提出細項的規定 來避免超收與濫用的狀況,同時也可以增加對於主糾當雜支沒有超過一定限度 對於雜支使用的彈性 ○使用者 RAM4615 的建議: 雜費其實很可觀 一個人收10元 其實可收取到合購商品的好幾倍價錢 的確是要規範 讓大家都能接受雜費的使用 ○使用者 chubic 的建議: 如果要規範,希望時間成本可以納入雜費,但是必須規範合理的金額上限 ○使用者 AGF7 的建議: 我覺得有時候雜費真的就是補貼主購整單或是心力的小錢,不需要公開,但可限定 上限金額不要讓有心想營利的主購藉機營利即可。 ○使用者 cwiruby 的建議: 要限制而且也應該公開明細!!! ○使用者 applemilk 的建議: 自己如果覺得雜費不合理 可以不要跟 ○使用者 jpyama 的建議: 覺得這次舉辦的投票都是針對主購的清廉程度 雖然身為團員需要承擔部分風險 但是在主購身上附加太多規定 會將主購的辛苦給"義務化"了 難道連使用電腦用 多久時間花的電費明細也要列的清清楚楚? 再這樣下去沒有人想當主購了 ○使用者 josephine010 的建議: 明細要公開?!所以是要在電腦上裝電表嗎??? 還是買膠帶破壞袋的證明...這個選項真TRICKY.... 有個上限還是比較好,不然就無限上綱了.... ○使用者 ilove5566 的建議: 選票賓果:3 ○使用者 nji756 的建議: 有時候團員一多 雜費很嚇人 建議有收取上限 以免營利行為 例:一團雜費上限500 這樣一來主購收的團員會減少 以後也可減少受騙人數 以上小小建議^^ ○使用者 donotfoolish 的建議: 有些該計算進去的成本因人而異阿要什麼規定阿 <3>巧立名目的話 明細何難? 所以現在要計算電費 用多久整理g單 今天用了幾卷膠帶買了多少黑色垃圾袋包裝 今天打了多少電話聯絡賣家團員 網內網外 還要分開計算 誰受的了阿!!!! ○使用者 crcr 的建議: 我只開過一次淘寶團 但覺得雜費沒用到那麼多 ─────────────────────────────────────── ◆ 總票數 = 874 票

03/26 23:29, , 1F
選票賓果:3 XDDD
03/26 23:2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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