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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聊聊K.L的新作吧(with 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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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不發長文. 但我覺得這應該是相輔相成的. 而設計師的價值略高於品牌一籌. 品牌的重要性只有在設計師展露頭角的初期會佔優勢. 一旦設計師具有了自創品牌的實力和名氣後 局勢就會逆轉. 之所以認為兩者不可偏廢. 是因為設計師是在既有的品牌價值及形象上運作. 融入自身的創意和行銷手腕 把原有的品牌資產進
(還有18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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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cardi (No.5的悸動!)》之銘^^^^^^^^^^^^^^^^^^^^^^^^^^^^^^^^^^^^^^^^^^^^^^^^看到這個問題,感覺起來就像電影界存在的一個問題一樣. 到底電影的走向,為導演制好還是製片制?. 我個人比較偏向設計師重要的看法,品牌精神可以不變. 但設
(還有48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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