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解讀時尚的一千零一夜-當創意遇上生意

看板Brand (名牌)作者 (Survivor)時間18年前 (2006/05/10 20:45),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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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各位好,好久不見。我是Bernie,之前寫的"解讀時尚的一千零一夜",因馬姐的 誠品講堂結束而毫無下文。接下來沿用馬姐的題目,一樣以"解讀時尚的一千零一夜", 來跟大家分享,還希望大家能有所回應,讓我有動力再寫下去=)寫的好不好也交給大家 來評斷了,畢竟現在的東西都是自己一點一滴寫出來的,一定沒有馬姐的精闢。還請大家 海涵。    在這邊,也因為自己對板上的毫無貢獻跟大家深深的道歉(鞠躬) 正文:    創意,是把自己所想的表現出來,作出最前衛或是創新的東西    而商業,無非是以最大利益為考量,以獲得最大利潤為所求    當創意遇上生意?兩者之間如何去取得平衡?       之前的Jil Sander,Helmut Lang出走Prada Group,無非是因為與集團的理念不合。 個人以為集團是以商業利益為考量,當極簡風潮不再,集團自然選擇去改變風格以迎合大 眾市場,也因為創意不跟商業利益妥協,設計師才會毅然離開品牌。像這樣的例子並不少 見,不過Prada算是一個創意對商業妥協的例子,不過個人並不覺得成功。Prada也是因極 簡風潮不再,轉而走向與miumiu接近,或許還保有一點Prada的精神,不過已不如從前純 粹。而好久之前一直想不通的問題還是無解,就是,Prada現有的走向會不會導致流失原 本的客戶,而新的客戶又覺得與miumiu相差不遠而購買miumiu這種兩頭空的窘境,只能靠 品牌死忠支持者和品牌的光環撐著? 這只是我個人的疑慮=)   而創意向商業低頭的個人以為還有Dior的John Galliano,原本驚世駭俗的Dior秀, 曾幾何時變得實穿?這邊的驚世駭俗是與他的同名品牌相比,個人以為是因為Dior是相當 大的品牌,所以不能讓Galliano盡情揮灑創意以免損失營收(當然,這是廢話)不過這樣 消費者就少了很多精采的作品欣賞。   創意重要,還是利益重要?是先有利益才有創意,還是先有創意才有利益?   我不敢妄下定論,這有很多可以討論的空間=)   寫的東西絕對比不上馬姐講的,不同意的話大家笑笑就可以了。   本篇文章只分享於PTT-brand板以及我的網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5.5

05/10 23:45, , 1F
台灣的時尚未來有你真好 ^^
05/10 23:45, 1F

05/10 23:51, , 2F
後生可胃阿
05/10 23:51, 2F

05/11 01:35, , 3F
對PRADA真的失望 現在會買的就是他剩下的那一點了
05/11 01:35, 3F
文章代碼(AID): #14OU25LG (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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