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訴訟問題
禮拜六收到宜蘭刑事庭傳票,今天致電告知不便前往及只想拿回被騙款項,於是幫我轉接民事訴訟輔導科,對方說到台北地方法院,帶印章、損害單據、傳票申請後寄至宜蘭即可
中午,我打去地方法院輔導科,對方要我和宜蘭地方法院說明和詐欺犯和解並要聯絡資料,尋求賠償即可
真的是這樣的程序嗎?我要如何申請賠償呢?是填寫損害賠償申請書嗎?第一次遇到真的不知問誰,請求各位幫忙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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