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得] 為了防止夏小姐一直東山再起

看板Bilk (詐騙板)作者 (豬豬夫人)時間13年前 (2012/04/04 21:25),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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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hat82gether 看板 #1FV4L-_2 ] 作者: everyanzi (豬豬夫人) 站內: Chat82gether 標題: Re: [心得] 為了防止夏小姐一直東山再起 時間: Wed Apr 4 20:58:36 2012 因為是手機回文 我怕格式跑掉 請大家擔待 雖然只是路人 但不認為其行為應被寬待 今天和念法律系的男友討論 其實就算夏小姐退了錢 1.其詐欺行為依舊構成 因為是詐欺未遂 2.如果她寄錯物品 要反咬你說:侵佔 其實這也不會構成罪行 主要原因:債務不履行 今天你跟她的團要買物品A 她卻寄了物品B 這種行為類似於 你拿著錢 然後跟店員說要買S2手機 店員卻拿了Desire給你 你可以認為其不履行原訂合約 故不付帳 且你也告知過夏小姐 這不是你的東西 所以也不是你蓄意侵佔 而是像路上的路人突然硬塞你東西 如果他要告你侵佔 這是無法構成的 如果他真的告你侵占 請告他誣告吧XDDDD 3.各位可以查利用刑法使其判刑 千萬要小心警察吃案 如果被吃案建議去地方法院控告 並告知監察官:警察吃案 其警察人員也會受到應有的制裁 4.呼籲大家務必報案 不要讓她逍遙法外了 路人說拜拜囉!希望有幫助大家 ※ 編輯: everyanzi 來自: 114.42.24.118 (04/04 21:11)

04/04 21:17, , 1F
推!長法律知識!
04/04 21:17, 1F

04/04 21:22, , 2F
沒錯,請報案!你的姑息會害了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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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不報警那對情侶就只坐在電腦前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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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24, , 4F
樓上同校好主購XD
04/04 21:24, 4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veryanzi (114.42.24.118), 時間: 04/04/2012 21:25:22

04/05 20:23, , 5F
補充:其情節重大,可和檢察官提
04/05 20:23, 5F

04/05 20:24, , 6F
夏小姐在mobile1曾涉及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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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20:24, , 7F
在加上aids事件
04/05 20:24, 7F

04/05 20:25, , 8F
加上maing9事件,可知其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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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20:26, , 9F
一犯再犯
04/05 20:26, 9F
文章代碼(AID): #1FV4l4hp (B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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