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釋疑 有建議請推此篇

看板BeautyMarket (化妝品買賣)作者 (honest)時間15年前 (2010/02/12 00:36), 編輯推噓27(270281)
留言308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以下是針對板規的釋疑, 若有實質建議請推本篇, 先前板規因偏離主題已先鎖文, 若是對版主行事作風有意見者請私下寄信囉! 所有回覆我會修文一一回覆, 但自2010/2/12 01.08後本文內文不會新增跟修改。 有新增和修改及補充部份會推文或修文回文在下方。 一. 禁止買低賣高原因: ptt為學術平台,必須禁止買低賣高,不得有營利行為。 教育部電子計算中心數位平台組組長李長樹表示: 台灣學術網路(TANET)只供教學及研究用途,不能有營利行為。 許多版友提到的:自動四捨五入,199.5賣200很合理阿! 但合理和違法沒有牴觸。 總之,目前為了保護本板,也為了保護ptt, (相信之前在其他熱門板發生很多案例, 讓ptt面臨關站危機, 大家不得不人人自危) 很多事情能避則避,能免則免, 所以我們盡量減少營利的空間, 也會在板規註明小數點要無條件捨去, 希望大家能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 二. 嚴格要求寫出購入來源原因: 嚴格要求寫出原價及來源的原因有2: 1.為了減少營利空間。 2.相信沒有人希望買到仿品, 能讓本板(作為一個交易平台)為買家做一個把關, 我相信這樣對買賣雙方都是能減低紛爭的最好方法。 相信有買網拍的人都知道, 很多人在怨歎拍賣平台不好的同時, (如追加久,惡質賣家多且不會被停權等) 卻沒有想到平台對賣家的規範鬆, 變相的就是對買家沒保障。 三. 贈送物降低到五折價出清: 這個折扣數是我跟K版主想出的, 主要原因還是避免營利。 若有心在看板上文章的版友便可知道: 目前板上充斥著許多隱瞞來源的文章和商品, 不說來源,便直接說:朋友贈送。 但他的商品均來自同一品牌, 且商品量多製造日期又新, 引人遐想的空間相當大。 為了降低營利風險, 故我們提出了五折, 這個折扣數在部份品牌週年慶是滿合理的, 而將信用卡積點,滿額贈,無法提出購買證明物等均列為無償取得物, 基本上是因為愚昧如版主兩人實在想不出更好的方式, 在此可請版友針對此項提出建議, 若沒有實質建議則還是以五折作為日後板規。 四. 對鬧板板友的處分部份: 雖說許多版友抱怨版主處分嚴厲, 但版友們沒看到的是這些版友私下來信的部份: 有些版友對於版主的提醒回以髒話, 或是調查版主隱私權威脅版主, 還有許多讓人摸不著頭緒的手段, 但起因都是自己沒看清楚板規。 在建議文下推文說自己"莫名其妙"被水桶的各位, 麻煩請檢視當初的文章是不是真的和板規有牴觸, 是否真的沒看板規就PO文? 自己搞錯,PO錯,貼錯, 難道您都沒錯都是版主的錯? 我想答案很清楚,我們也沒錯,您也沒被冤枉, 那推這些文的版友們實在有欠考量。 試問,沒看板規就PO文, 違反板規反怪版主, 這樣不是很站不住腳嗎? 被處分後又上板斷章取義胡說八道, 甚至在非相關之公告文下模糊焦點, 換做別板難道不該以鬧板處分嗎? 若是並沒有犯錯, 這樣站得住腳的情形下我相信小組長十分公正, 可上組務板申訴, 既然有版友提到可以看組務板, 那也可以很清楚的發現不是沒有申訴成功的案例, 而大部分的案例都是誤觸板規的使用者最後心虛所以不了了之。 版主的行事照著版主所能行使之範圍規範走, 若不服小組長之裁決仍可再上訴, 若的確是自己犯錯的版友們是否更該自省而非一直責怪版主? 我們做錯的會虛心接受, 但有時候遇到不得已狀況請版友們見諒: 如漏信,信箱滿了,漏看信。 基本上接到後續訊息我們都會立刻補處理, 所以板規也才加上新的一條: 請各位有任何問題務必寄信給三位版主, 以免損害到您的權益。 五. 要求24hr緩衝期 基本上我和K版主都是每天晚上上線處理板務, 其實大部分文章都是有緩衝期的, 不會馬上PO馬上被刪除。 且新版規上路適應期中每篇文章就都有24hr緩衝期(加重處分區除外)。 況且強烈鼓勵各位先看板規再PO文, 就像考駕照要先考筆試再上路一樣的道理。 若是將違規文章延遲24hr再進行刪除, 會有以下兩個疑慮: 1. 若是營利行為,此時就很可能會被當成營利證據。 2. 會破壞板上整齊美觀,且不少版友來信都是說: 我是學某某某PO文為什麼我錯了? 會有誤導其他版友之嫌。 故目前仍採 加重處分:10分鐘緩衝,一般處分:30分鐘緩衝。 違規後去信通知。 六. 文章內售出部份 目前仍採全部保留, 因本板無其他平台之評價保障, 故希望買賣雙方為自己做個保障, 能新開一篇售出文貼上所有售出物品。 七. 小版主精華區部份 因設置小版主精華區需要較多的支援, 故我跟K版主雖很贊同此建議, 然則目前無法立即推行, 我們會另徵求一位版主, 然後再推出此新增板規。 八. 新版規會新增及修改部份 1.新版規上路的適應期每篇文章有24hr緩衝期(加重處分區除外)。 2.贈送物五折之價格 若有實質建議可解決現存問題 會加以調整 3.黑名系統的加強以及處分 (如跑單 詐騙等) 4.發文預設內容的微調 最後,有任何"實質"建議者請推文, 其他無關推文一律警告+刪除, 早在上任之前就有人說這個板很難管, 我們對這個板付出的心血不少, 當然會希望這個板更好, 我們也接到許多版友的支持, 我們會努力做到最好, 在各大交易板中雖然本板人氣不是最高, 但我私心認為美容市場板是很有規範的板, 真正沒看板規PO文的版友少之又少, 而我也相信大家都不是故意要營利, 但既然板規寫明, 我們只能執法公正, 實在無法接受私下來信的通融以免遭致更多爭議。 嚴苛的板規雖然對賣家造成不便, 然則對買家卻是多重的保護, 有任何意見麻煩請在2/17前提出, 以推文或寄信方式表達(請寄群組信), 你們的聲音我們都有聽到, 請體諒版主難為, 我們真的需要更多的寶貴意見。 等我請假回來後我們會貼出板規正式板, 屆時就按照新版規執行,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88.41

02/12 00:43, , 1F
請問我們現在推文建議有用嗎?
02/12 00:43, 1F

02/12 00:43, , 2F
2/14的板規就是目前的beta板嗎?
02/12 00:43, 2F

02/12 00:44, , 3F
199.5元可以請買家自備5角嗎?
02/12 00:44, 3F

02/12 00:47, , 4F
我是因為0.7元被判買低賣高,處分1.置底公告 2.設劣文
02/12 00:47, 4F

02/12 00:48, , 5F
3.水桶一個月 4.近日又被列入置底黑名單中
02/12 00:48, 5F

02/12 00:48, , 6F
美容市場板板規真的比較嚴格
02/12 00:48, 6F

02/12 00:49, , 7F
2/14板規是修改過的 如果你想要請買家自備5角我不反對
02/12 00:49, 7F

02/12 00:49, , 8F
禁止營利是我們的本意 不牴觸都不算違規
02/12 00:49, 8F

02/12 00:54, , 9F
國外寄到台灣的運費,應該可以加在商品售價中
02/12 00:54, 9F

02/12 00:55, , 10F
國際運費也算在商品成本中,加上合理的國際運費不算是牟利
02/12 00:55, 10F
我跟K版主討論之後, 認為國際運費和國內運費屬性相同,都是相似的性質。 當初會禁止是因為難以證明運費之花費金額。 最後討論決定: 1.若是自行下標國外網頁,則不可計算國外運費。 2.若是託代買/下標拍賣賣家,其國外運費可算,但須提出證明。 但國內運費一律不可算。

02/12 00:57, , 11F
coocean板主2/13就請假了,2/14新板規上路,這樣會很辛苦
02/12 00:57, 11F
謝謝您我收到了,已經討論決定延後實施,抱歉。 ※ 編輯: coocean 來自: 114.25.88.41 (02/12 01:12)

02/12 01:18, , 12F
運費不算成本有違常理,可以包裹外觀照片為證
02/12 01:18, 12F

02/12 01:19, , 13F
五折問題實在嚴苛,但什麼是實質建議呢?
02/12 01:19, 13F

02/12 01:20, , 14F
我的實質建議是維持七折,或者提出幾種折數由板友投票
02/12 01:20, 14F
但這個問題並沒有辦法解決現狀: 如:謊報為贈送物打七折但是有營利空間的版友。

02/12 01:22, , 15F
板規修訂的過程比較明顯的是幾位板主討論行之
02/12 01:22, 15F

02/12 01:22, , 16F
但板主不應是制定規範的人,而是執行規範的人
02/12 01:22, 16F

02/12 01:23, , 17F
我以為各種修訂方案仍應以板上使用者投票決定為宜
02/12 01:23, 17F

02/12 01:25, , 18F
譬如小數點是四捨五入、無條件捨去、自備零錢,可投票決定
02/12 01:25, 18F
小數點問題有相當大營利空間, 根本無須投票表決, 折數先前有想要投票表決, 然則除了去控管折數, 應該可以有其他方法杜絕那些鑽漏洞的版友, 只是我們苦思卻想不出方法。 所以此次要徵的是除了改變折數外的方式, 若有其他方式,則不更動折數仍保持七折。 畢竟投票可以有兩方面來看: 賣家當然希望折數不要限定太低, 買家當然希望折數限定越低越好。

02/12 01:26, , 19F
怎麼樣算是鬧板,也應該付諸公決
02/12 01:26, 19F

02/12 01:27, , 20F
「鬧板」者,鬧的是共同使用的板面,如何為鬧,
02/12 01:27, 20F

02/12 01:28, , 21F
由同樣使用這個板面的眾人共同約定
02/12 01:28, 21F

02/12 01:29, , 22F
畢竟「鬧板」和「鬧板主」和「質疑板主」是完全不同的問題
02/12 01:29, 22F
絕對支持本段言論,針對有人身攻擊之言論才會進行處分,其餘均以提醒為主, 板規會再詳加註明。 ※ 編輯: coocean 來自: 114.25.88.41 (02/12 01:41)

02/12 01:37, , 23F
洽特板規:買低賣高、附加非必要之費用...等,牟利之嫌之
02/12 01:37, 23F

02/12 01:38, , 24F
處理:一律刪除原文。情節輕者,浸水桶一周。
02/12 01:38, 24F

02/12 01:38, , 25F
嚴重違反者,除浸水桶一個月,並至組務處將之檢舉,以站規
02/12 01:38, 25F

02/12 01:39, , 26F
處置。 以上舉他板的規定提供參考
02/12 01:39, 26F
本板此違規處理方式行之有年, 可參考精華區。

02/12 01:45, , 27F
事情有兩種思考方向。一,為了杜絕鑽漏洞,所以改為五折
02/12 01:45, 27F

02/12 01:45, , 28F
若有方法杜絕鑽漏洞,才維持原案七折。
02/12 01:45, 28F

02/12 01:46, , 29F
二,有可能無償取得,於七折售出有營利,所以討論,
02/12 01:46, 29F

02/12 01:47, , 30F
那麼幾折售出才是大家認為不至於有營利問題的?
02/12 01:47, 30F

02/12 01:48, , 31F
我覺得板主們跳過了第二個方向,會成為制定而非執行者
02/12 01:48, 31F

02/12 01:48, , 32F
對這個板的發展而言是危險的事
02/12 01:48, 32F

02/12 01:48, , 33F
事實上就無償取得而言,五折也可以有營利吧?
02/12 01:48, 33F
還有 235 則推文
還有 26 段內文
02/13 17:32, , 269F
老實說要抓要舉證實在有些困難,版主定這麼嚴老實說我並不覺得
02/13 17:32, 269F

02/13 17:33, , 270F
誇張耶!
02/13 17:33, 270F

02/13 17:41, , 271F
不過對於合購的"國外運費"我覺得可以請主購推文,畢竟這應該也
02/13 17:41, 271F

02/13 17:42, , 272F
算在物品成本之內。對於雜誌贈品算法可否請版主再說明一下
02/13 17:42, 272F

02/13 17:42, , 273F
我看不是太懂
02/13 17:42, 273F

02/13 17:47, , 274F
樓上是美市板以前的板主喔....您以前好像沒抓無條件進位
02/13 17:47, 274F

02/13 17:48, , 275F
精華區文章:10.155 內容:2個399,一個應為200
02/13 17:48, 275F

02/13 17:48, , 276F
卻賣250 買低賣高,水桶1個月+劣文1枚 AAU
02/13 17:48, 276F

02/13 17:49, , 277F
Sun May 11 21:32:54 2008
02/13 17:49, 277F

02/13 17:51, , 278F
所有的法條也不是全民公投,所有的規定也不是版主"現在"訂出的
02/13 17:51, 278F

02/13 17:52, , 279F
我以前似乎是沒有抓那麼嚴,或是似乎沒有抓到過 XD
02/13 17:52, 279F

02/13 17:54, , 280F
不過我抓過 "1g只多1元" 當時也是被版友爭執過
02/13 17:54, 280F

02/13 17:55, , 281F
但是我依舊維持我的判決,規則如果不按規則走那定來幹嘛?
02/13 17:55, 281F

02/13 17:57, , 282F
多數版規都是由歷屆版主討論規定出來,版主本身既是修法立法者
02/13 17:57, 282F

02/13 17:57, , 283F
也是執行者,不是嗎
02/13 17:57, 283F

02/13 18:00, , 284F
如果真的贈送的物品,五折也有賺阿,改版規只是賺多賺少,端看你
02/13 18:00, 284F

02/13 18:00, , 285F
是否願意寫出"真正"來源呢
02/13 18:00, 285F

02/13 18:03, , 286F
不好意思我看懂chao930的推文,當時的公告我似乎是沒寫那麼仔細
02/13 18:03, 286F

02/13 18:04, , 287F
因為當時的違規是差太多,不要這樣講究嘛
02/13 18:04, 287F

02/13 18:06, , 288F
我賣東西也都是399/2=200(實際上應是199.5),在各大BBS混過
02/13 18:06, 288F

02/13 18:06, , 289F
多年,也從沒被認定為買低賣高,我也真的是看過板規再來PO文
02/13 18:06, 289F

02/13 18:10, , 290F
以前就有人建議直接把"小數點下無條件捨去"列入板規
02/13 18:10, 290F

02/13 18:11, , 291F
但是這次修改仍然沒有列這一條
02/13 18:11, 291F

02/13 18:11, , 292F
版規"美容雜誌以刊登美妝保養類等資訊為主"可是版主有些列出的
02/13 18:11, 292F

02/13 18:12, , 293F
雜誌是以服裝為主,但是"含有"美妝保養類資訊,可能要修改一下
02/13 18:12, 293F

02/14 02:20, , 294F
既然要討論這件事,就把我被版主誤判的拿出來講清楚,請問
02/14 02:20, 294F

02/14 02:21, , 295F
原置底版規沒有寫雜誌來源需寫明雜誌價,只有寫贈品需要列
02/14 02:21, 295F

02/14 02:21, , 296F
正貨原價,卻被版主認為雜誌一款是舊版規規範,她沒有寫在
02/14 02:21, 296F

02/14 02:22, , 297F
置底條款內,所以我還要被她判犯!這樣合理嗎?
02/14 02:22, 297F

02/14 02:23, , 298F
反應版主誤判之後,版主又拿版規根本沒有規定的條款,指責
02/14 02:23, 298F

02/14 02:23, , 299F
我有營利嫌疑,拜託!我每樣東西販價都是原價的3折以下,連
02/14 02:23, 299F

02/14 02:24, , 300F
化妝包都定到0.5折以下,版主還能硬凹,這種為了自己的面子
02/14 02:24, 300F

02/14 02:25, , 301F
更改版規,找版友麻煩,根本就沒有面對美市的問題,美市的
02/14 02:25, 301F

02/14 02:25, , 302F
問題不是買低賣高,原本的規定已經很足夠了!美市的問題是
02/14 02:25, 302F

02/14 02:26, , 303F
東西價格訂得再低,有這種版主,東西一樣也賣不出去!
02/14 02:26, 303F

02/14 02:26, , 304F
一直把問題聚焦在買低賣高學術不該營利,根本就是背離事實
02/14 02:26, 304F

02/14 02:27, , 305F
一個矯枉過正的版主,一個可以隨版主心情更改的版規,這種
02/14 02:27, 305F

02/14 02:28, , 306F
地方要怎麼交換?價格訂得過低沒有人詢問也沒有人交換,美
02/14 02:28, 306F

02/14 02:28, , 307F
市沒人氣,版主要不要負責任!
02/14 02:28, 307F

02/19 17:29, , 308F
找這篇找挺久的。版規討論,為何不置底啊?
02/19 17:29, 308F
文章代碼(AID): #1BT38bzh (BeautyMarket)
文章代碼(AID): #1BT38bzh (Beauty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