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賣家營利 shikemui

看板BeautyMarket (化妝品買賣)作者 (原來我是舊金山藝術大學)時間16年前 (2008/03/19 21:4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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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kemui (頹廢羽毛)》之銘言: : 1.欲售物品,容量 及 物品狀態(到期日): : 糖瓷防曬隔離乳N01 30ml 期限到2010年 : 2.購買來源 及 購入價格: : 網拍,1200元(未含郵) : (購入價格請寫清楚) : 3.欲售價格: : 面交:800元 : 含郵:1000元 板內置底文有寫的很清楚 □ [公告] 關於郵資 未說明者及嚴重超收者 一律以營利論,以板規處理 此位版友嚴重超收郵資 就算希望以面交為主,也不可以以加高郵資方式訴諸 所以視同賣家營利 水桶1個月+劣文1枚 版主AAU -- 欲火燒不盡 心得吹又生 美容市場版 助你焚身...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95.116

03/21 17:55, , 1F
其實我覺得這點很弔詭,未說明者有必要罰這麼重嗎?他含
03/21 17:55, 1F

03/21 17:56, , 2F
郵的價錢比他當初的購入價還便宜,根本不算構成營利吧...
03/21 17:56, 2F

03/21 17:57, , 3F
以個人意見而言,我覺得抑制超收郵資的本意應該不在於此
03/21 17:57, 3F
我是指:未說明"及"嚴重超收,並非指說"僅未說明"就記點 再者,公告已明白說明,郵資嚴重超收,視同營利 若是只有10 20 元並不會去作記點

03/22 14:04, , 4F
我同意樓上 只要不超過原本價錢根本不算營利
03/22 14:04, 4F
就算價錢+郵資並未超出原價 但是利用提高價錢來賺取差額,不外乎是另一種手段罷了! ※ 編輯: AAU 來自: 118.168.197.26 (03/22 23:16)
文章代碼(AID): #17uHVdaW (Beauty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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