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ptaries3 販賣babyfactory圍欄
看板BabyProducts (婦嬰買賣)作者rachellou (Raquel L.)時間9年前 (2015/10/04 03:32)推噓21(21推 0噓 18→)留言39則, 21人參與討論串1/1
本人在BabyProduct版,購買一個二手的嬰兒用圍欄,對方指出(案原文):......圍欄
污漬如圖,附兩個地墊可替換使用,地墊一個八成新,一個九成新,圍欄本體狀況良好,
唯污漬須自行拆洗,附上照片(請參考附件)。此小姐(ptt帳號:ptaries3)我方於9/1
7詢問是否還購買物品,且詢問是否1800包含運費,此小姐表示(案原文):.......有誠
購買可以含運,謝謝。我方再於9/17晚間22:37分重複確認(案原文):......好啊,那
就是babyfactory圍欄 1800含運,麻煩你給我帳號。於是9/18日小姐便提供匯款帳戶,我
便於9/19立即付款。小姐於9/19表示已收到匯款,且週一會寄出貨物。小姐也於9/21下午
寄出並提供郵局收據編號。9/23我方收到包裹,打開之後發現內容物嚴重發霉且充滿霉味
,我方查看貨物之後,立即放回箱子中,且馬上聯絡小姐並告知貨物狀況(案原文):您
好,今天收到您的包裹,有點嚇到。您發表要賣的樣品照上並沒有如此明顯嚴重的發霉跡
不象我以為是孩子平時使用的污漬,我了解小寶貝的東西本來就會有污漬(如您的敘述是
可清洗的?!),可能是一些食物的痕跡,但是這個嚴重應發霉的狀況已經導致這個商品
無
法使用,小孩子很容易扶著欄杆站起來就直接咬竿子。將心比心我相信您也不會讓您的孩
子用發霉過的東西,尤其是孩子可能會啃那些東西。 我很遺憾我無法接受這些的商品,
我會把東西寄還給你,麻煩您再退我錢。
9/23小姐回覆(案原文):
您好
我的照片確實有照出發霉的地方喔
因為我也不希望造成誤解
我自己使用上曾經用漂白水+曬太陽
後來一直當作窗邊護欄使用
因為窗戶沒有鐵窗
最近搬家不需要用到了才售出
因為金屬框都沒生鏽
你可以考慮再拆洗一次
還是用一層布或塑膠包覆
如果真的無法接受就請你寄回
收件人和地址是寄出的地址
真的抱歉造成這次交易上的不滿
我方於9/23立刻回覆(案原文):沒有關係,因為看到您的敘述我認為您拍的便是污漬,
沒想到是發霉。(並提供轉帳資料,申請退款,且願意馬上退還貨物)
原本小姐於上方23號的信件已通知要寄回原處,9/23下午又通知要改寄去另外一個不同的
地址與不同的收件人,且說明收到貨之後才會退我款。我方也立刻回覆會馬上寄回去高雄
給小姐提供的收件人。沒有多久,小姐打電話來說,工廠同意幫忙換掉發霉的布,因此問
我如果她願意出錢更換新的布,我方願不願意接受,我方同意,小姐便要我等她消息跟工
廠確認,而我也口頭答應我會把貨自己寄去工廠。由於此為小姐已經一而再再而三的更改
不管是地址收件人還是貨物處理方式,已經導致我方無法徹底信任他所言。於是我方按照
貨品箱子上的電話,打回去跟工廠確認是否有提供替換布料的售後服務,當時工廠小姐向
我表示他們從來沒有得到過這種要求,也沒有做過,因此他無法跟我報價也無法確定可不
可行。
我是一方面要確認是否真有此事且工廠有這個服務,如果報價很貴,我也不希望小姐為
了這個貨物再多花錢,沒想到這卻導致此開始小姐的不滿。
跟工廠聯絡之後,我方辯馬上聯絡小姐,並表示工廠告知無此服務,且說明我願意明天就
把貨寄回去高雄她指定的地址。小姐回覆我她需要等工廠出貨的小姐跟他確認之後她才能
告知我是要換布,還是要退貨。
小姐於9/24通知(案原文):您好,麻煩您寄到,台南新化xxxxxxxx 上毅企業收,他們
會幫忙處理,謝謝。 ? ? 經過我方查證地址公司資訊無誤之後,我方於9/30寄出(這中
間是中秋連假補休以及颱風假,因此等到郵局開始營業才去寄出)
10/1號,我方接到台南工廠的電話,表明物品狀況很糟糕,且地墊中間也有破損,但是他
們願意幫忙處理,且台南太陽很大,願意幫我們讓貨物曬一曬太陽(工廠的小姐售後服務
真的沒話說,非常熱心且細心),並告知我方他們公司都是貨到付款,總共含運760元。
我方告知工廠小姐,由於物品損壞的狀況不是我方造成,是另外跟他聯絡的小姐,我方只
是那位小姐的買家,因此請他聯絡那位小姐,絕對不要把貨直接寄給我,以免造成工廠困
擾。
我方於10/1馬上通知小姐,案原文:Hello,廠商有打給我,他說換布,加郵資總共760,
麻煩你匯給他.......... ?
小姐於10/1回覆表示會匯款回去,並請我另外轉郵資160元給他並且提供匯款帳號要我方
匯款過後通知他。
我方立刻表示(案原文):這個郵資應該要你那邊負責吧?我已經付了一次的郵資把東西
寄過去了~
小姐回覆(案原文):
你好
之前電話中我確實有跟你提到
換布費用是我負擔
來回郵資請你負擔
你也回覆可以
不懂為什麼現在會這樣呢?
我很有誠意解決問題
還是希望你能負擔郵資
謝謝
從以上的內容開始我們雙方不苟同對方的說法。
我方回覆表達我方同意服的將物品送去台南工廠的運費,畢竟貨品已經在我方家中,我自
己寄去也比較方便,並體貼到小姐要再匯款給我也是很麻煩,所以才願意自己負擔這一個
部分的運費。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
1. 接下來,小姐開始闡述他考量到我退貨還得負擔來回的郵資,所以才詢問我是否要換
布
首先,交易上,當我們同意以1800元含運交易商品時,已構成此買賣交易的合約,在這中
間,我方沒有任何一個隻字片語答應願意用超過1800的價格購買此商品,更不用說小姐在
我方先願意付一半運費之後,另一半的運費也要我方出。我方認為,此次糾紛,並不是我
方造成的,如果小姐的貨物只有污漬沒有發霉,我們也不會有此糾紛,小姐整個文案清楚
地寫出了圍欄有污漬且狀況良好,但是我方收到貨物的時候,貨物不僅沒有狀況良好,還
滿是發霉。在最基本的認知中,污漬是污漬,發霉是發霉。如果小姐認為污漬跟發霉是一
樣的,為什麼當初文案不寫明此物品是發霉物??是否有隱瞞的嫌疑??我方很好心的願
意負擔換布過程中一半的運費,小姐還不饒人的要我方再出另外一半,這樣是否太超過?
從頭到尾我們雙方的買賣契約都是1800含運(其實理論上我自己連第一次的運費都不該出
,因為不是我執意要購買發霉物的!),中間唯一有改變的是要不要把發霉的布換掉而已
。況且,小姐畢竟一開始就知道自己物品的狀況,如果她本人並不知曉的話,她不可能會
願意在沒有看到貨物的狀況下自己願意處理換布事宜,這樣是否已構成隱瞞?
2. 我們交易的物品,是嬰幼兒用品。所有的嬰幼兒用品,都是經過各個國家各自高規格
的審核,通過之後才可以合法販賣,我方從未看過政府有通過任何一種嬰幼兒使用的發霉
物品可供販售,難道小姐沒有這些基本知識?我方已經告知小姐,這樣的商品連他自己都
不會給自己的孩子用,為什麼還要拿出來賣給廣大的群眾鄉民?這樣是否有違道德良心?
今天是我拿到這個貨品,如果是其他願意息事寧人的媽媽,是不是會讓這種貨物根本不能
用的狀況還出售的事件在板上更猖獗??
污漬是污漬,污漬不是發霉。發霉是發霉,不是污漬。
3. 小姐指控我方“自行拆洗都不做就說要退貨”。所有消費者,在政府的認同下,當消
費者買到一個毀損/瑕疵等等的商品時,要連標籤都不能拆的帶著發票(或者沒有發票)
回去找原賣家處理,試問,他的貨物都已經發霉成這樣的狀況,如果我方還拆下來洗,萬
一不小心破壞到主體或者布面,誰負責?小姐又會要退款嗎?這個我方無法認同。
4. 我方並不知道除了我方之外,小姐有跟多少組另外的消費者聯繫,跟我方沒有關係,
我方既沒有討價還價,也沒有推延付款,可謂非常優質的消費者,不明白小姐為什麼要認
為含運是給我優惠?????
5. 小姐在後來的信件中,一直不停堅持要我方付從工廠送到我方的郵資,並一直強調畢
竟換布的錢都是他本人出錢。首先,我方相信,沒有人會在不認為自己有問題的狀況下主
動提議要換布,畢竟這是二手商品,我們雙方都知道。我方沒理由要求小姐用一個二手商
品的價格賣給我一個小姐認為幾近全新的商品,要不是小姐自覺理虧,我方不相信小姐會
願意負擔全額的換布費。
6. 案原文,小姐表示: 您好,我接受您的殺價是含郵(由上方的對話已經可知,我方一
毛錢都沒有跟小姐討價還價,是小姐自己表示有誠購買含郵),並不代表退貨我就要負擔
郵資損失,而且工廠大姐連地墊髒汙都一併處理,還有框架的彈簧也是換全新的,更附上
備用零件,請問您對商品還有什麼疑慮?
在此,我方要重申,我方從來沒有要求過要全新的貨物,我方買的是二手貨,但是我方不
願意接受的事:在未被清楚告知的狀況下購買到發霉的貨物。此間工廠換了那麼多零件跟
布,是否表示小姐po文所說的”主體狀況良好”有疑慮??????????
7.案原文:
只是有一點我我不了解
為什麼我告知您廠商願意換布時
您不相信我還要打電話跟廠商確認呢?
這個行為讓我覺得不受信任...
希望您能解答我的疑惑
因為我真的覺得...
您後來翻口說不負擔廠商寄回郵資有其他原因
是家裡空間的因素嗎?
否則已經近乎全新的商品
還多一個可以替換的墊子
(我印象+600元,但是現在的價格得再跟大姐確認,墊子污漬大姐也處理好了)
怎麼算都比再買一個划算啊~
1800+360=2160 這次就可以說是近全新的
3700+600?=4300? 新品但是要排隊
不過就算您退掉我的商品
我猜您後續也不會購買這個圍欄?
因為我真的覺得這個圍欄不符合您的需求?
我方認為,在經過這麼多更改之後,跟廠商確認並沒有任何不妥,畢竟我方已經把錢全數
匯給了小姐,現在小姐一下要我回寄桃園,一下要我寄高雄,一下變成寄台南,我方能夠
合理的懷疑最後會不會錢財以及貨品兩樣都損失,合情合理,不明白小姐為什麼覺得不妥
????????
如果我不信任小姐,當初我方也不可能在根本沒有看到貨物的狀況下直接匯款,我們彼此
素昧蒙面,又怎麼可能發展出什麼深厚的信任?
後來又捏造我方家中是不是空間不夠,所以看到貨之後不想要貨?完全是無稽之談,如果
是因為空間,我方又何不在第一時間把貨退回去給寫姐?來會的匯款我方自己不僅損失郵
資還有匯款手續費,沒有人會這樣做。
至後,我方有清楚告知小姐,我方完全願意收貨,但是我方已經不願意再負擔任何運費,
因為以上的原因且沒有一個是我方的疏失造成的。我們的買賣合約從頭到尾都是1800含運
。
小姐表示,願意退我錢,可是是1800扣掉160當初寄給我的郵資以及另外一個160元從台南
寄回去給小姐的郵資,只願意退1480!!!!我本人什麼都沒有拿到,還要寫了落落長的
文章,直接損失320!可是這位媽媽如果把換布的費用再加上去他原本含運的售價1800,再
拿到板上賣2560,以現在babyfactory缺貨的狀況來看,我相信會有板媽願意購買的,而
他本人一毛都不會損失,所以我真的不了解為什麼他不退我1800元要多賺我運費........
........................
整件事,我方已經提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及消基會處理,我最不能接受的是一個同樣身
為媽媽的人居然認為一個已經全然發霉的物品可以賣給我讓我的小孩用,己所不欲勿施於
人,如果您的寶貝都不用了,為什麼要賣給我?實在無法苟同這位媽媽的做法。媽媽們會
上版上買二手的物品,一方面是孩子的東西很容易有使用期限,孩子長大了,東西不適合
使用了,東西也沒壞,才拿出來跟廣大的媽媽分享,期待有需要的媽媽可以用少一點的金
額一同享受這一個物品,可是發霉損壞的東西,是不能使用的,天下沒有一個父母會願意
讓自己的孩子用一個一買來就發霉的物品,也許這位媽媽可以接受,但我不行。1800買發
霉?誰願意?
我從來沒有在板上po過任何黑文,幾次跟板上媽媽買賣的經驗都非常的美好,快速且完全
沒有後續問題,在這裡要提醒大家,以後買二手品,還是要請對方提供非常仔細的物品近
照,而不是兩張遠照就先信任了對方,才會讓我自己不僅虧了1800的貨品費再加170的運
費,得不償失。(我方握有全部的通信往來,童叟無欺,絕對經得起檢視?)
至今,我沒有收到退款,也沒有收到貨物。
感謝大家耐心的看完。希望我至此以後再也不用po黑文。?
http://i.imgur.com/82Os9zw.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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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Products/M.1443900725.A.A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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