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超幹] 光南就可以誣賴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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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uffet (~)時間20年前 (2006/04/20 04: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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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搜我身,我一定先請他們找警察來,然後話先說在前面,耽誤我工作時間,我一小時. 身價值5000元,如果是剛好耽誤到我重要會議或是生意,店家要全額賠償.店家先跟我. 簽白紙黑字的契約,我就給搜.. 如果有搜到我偷竊,隨便店家處置,要法辦要賠償一萬倍都行.. 如果沒有搜到我偷竊,那店家先給我說清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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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66 (V66真不錯)時間20年前 (2006/04/18 16: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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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倍!!!!!~~~. 棍~~下次我一定隨時準備好證人,錄音機~. 去光南買貴一點的東西~. 讓他懷疑我偷竊~~再叫她們陪100倍!!!!!!~~. 我就不相信100次不會有一次他懷疑我XDDDDDD. 就靠這個來吃飯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推噓6(6推 0噓 2→)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66 (V66真不錯)時間20年前 (2006/04/18 16: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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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法律小常識,請參考!(自身的保障). 一、錢借給別人! ,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 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 寫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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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o4 (__)時間20年前 (2006/04/02 00: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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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有家衣飾店在通往2樓的牆壁上張貼. "欲上2樓者請將包包置於置物櫃內,. 將包包攜帶上去者,店員有權搜查包包內容物". 這樣正確嗎=_________=. 基本上是不是不該公告出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43.166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ova (帳號已賣出)時間20年前 (2006/04/01 17: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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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發生的事情就不用再追討什麼了. 但要記得以後,若有店員懷疑你是小偷,要搜身時. 東西先不要給他們,表明你要打電話報警。. 畢竟,. 親愛的店員,我知道你們被偷怕了,上面也有壓力. 可是直接搜消費者的袋子,這等於是私刑. 你們怕我偷東西,我難道不怕你們也偷我東西嗎. 如果有警察來幫你們蒐消費者的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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