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超幹] 光南就可以誣賴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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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搜我身,我一定先請他們找警察來,然後話先說在前面,耽誤我工作時間,我一小時. 身價值5000元,如果是剛好耽誤到我重要會議或是生意,店家要全額賠償.店家先跟我. 簽白紙黑字的契約,我就給搜.. 如果有搜到我偷竊,隨便店家處置,要法辦要賠償一萬倍都行.. 如果沒有搜到我偷竊,那店家先給我說清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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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法律小常識,請參考!(自身的保障). 一、錢借給別人! ,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 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 寫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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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發生的事情就不用再追討什麼了. 但要記得以後,若有店員懷疑你是小偷,要搜身時. 東西先不要給他們,表明你要打電話報警。. 畢竟,. 親愛的店員,我知道你們被偷怕了,上面也有壓力. 可是直接搜消費者的袋子,這等於是私刑. 你們怕我偷東西,我難道不怕你們也偷我東西嗎. 如果有警察來幫你們蒐消費者的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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