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爆料不肖房仲手段
一、店名:
xx不動產永和秀朗加盟店(綠白色那間)
二、地點:
永和秀朗地區
三、時間:
2023年5月29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用話術欺騙消費者
五、事實經過:
相信每個人都有一個買房的夢想,努力工作半輩子就是為了有一個自己的家。本人經歷過
第一次買屋到因家人工作地點轉換而不得不賣屋,因為無賣屋經驗以致被不肖房仲欺騙造
成損失,雖然經過與房仲業務周旋,但仍難以申訴...以下為事件過程。
2023/4/15,與XX不動產(綠白色那間)永和秀朗加盟店房仲業務林XX,以房屋成交總價的
2%為服務費簽約,委託業務林XX替我銷售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的房子,合約寫明底價
1950萬即可成交,並且不贈送任何家電傢俱,所以正常來說成交服務費為39萬元。
2023/5/29晚上22:00時,被業務林XX通知有買家下斡旋,請我到場讓他居中談價,跟一般
流程一樣,到場後買賣雙方各自待在一個房間中等待雙方仲介談價,等待一段時間後,業
務林XX第一次進房告知我說,經過努力已經讓買方出價至1950萬,但被要求贈送家電傢俱
,問我是否願意接受?我回答說可以,業務林XX就出去回覆對方,隨後業務林XX第二次進
來告知我,他們為了讓買家出到符合我願意成交的1950萬價格,已經榨乾買家所以沒有賺
買家服務費,問我是否可以退讓一點服務費給他們,當下我先拒絕不可能,然後他開始提
很晚了、幫買方出一點服務費、不退讓一點服務費買方仲介會不高興就不願意成交了、才
退讓幾萬塊沒多少等理由,誘騙我簽契約變更單為不管最後成交價多少,只實拿1905萬,
這邊因為他一再告知我不退讓會讓買賣無法成交,我在擔心之下簽了契約變更單,他又再
出去(這邊他忘記給我契約變更單的副本),之後他第三次再進來通知去跟買家見面簽約,
此時才告知最後成交金額是1960萬並贈送傢俱家電,這往上多增加的10萬是他們房仲努力
的,是他們的服務費與我無關(當下我真的不懂所以相信了)。
2023/6/5,下午我與業務林XX電話中討論後續賣屋事宜,他提到他是我的貴人,居然要求
我要請他吃飯。(事後他辯解這是因為他生日)
2023/6/6,我向消保會提出第一次申訴。申訴重點為契約變更單無拿到正本或副本,業務
林XX低報高賣賺取不當價差,要求XX不動產遵照合約2%服務費。
2023/6/9晚間,業務林XX在接獲消保會申訴文件後,來找我解釋事情經過,他說會回公司
討論如何處理,談話完整過程我有錄音並告知他有錄音。
2023/6/26,已符合第一次申訴後要給對方法定15天的時間處理,我用Line詢問業務林XX
貴公司打算怎麼處理,他告知我公司已回函,不清楚後續決定如何處理。我只好向消保會
提出第二次申訴。
2023/7月初,收到消保會回函,信中XX不動產說已經告知總價是1960萬後才與我簽契約變
更為實拿1905萬,認為他們一切合法。因為我2023/6/9有與業務林XX對話的錄音,可證明
他們明顯說謊,是契約變更單簽了之後才告知最後成交金額。
--------------到這邊為止業務林XX都不肯告知買方的聯絡方式--------------
2023/7/20透過臉書搜尋與買家鐘XX私下聯繫上,得知他一開始下斡旋就是1950萬也無要
求贈送家電傢俱,此金額已符合我合約上底價可立即成交的金額,買家鐘XX說斡旋談價當
時他被告知1950萬賣家不肯賣,他的業務請他提高到1960萬並且贈送傢俱家電,他同意此
條件讓他的業務再去與買方業務談,也得知他並非沒有被收服務費,一樣也是被收2%服務
費。到這邊就可推論得知XX不動產的業務員們想要賺取中間價差,拿我約30萬的傢俱家電
當籌碼,讓買家鐘XX再把出價提高10萬。
2023/7/27至消費者保護中心協商,業務林XX與其法務人員出席,我告知業務林XX以上行
為經過詢問律師,已經涉嫌刑事詐欺與背信罪,他說我身上就兩萬現金要不要隨便你,語
畢就轉身走人了,剩下我與他的法務留在原地繼續談,從法務那邊也看到買家的斡旋單,
上面的確是寫下斡旋為1950萬並且無要求傢俱家電。
[賣屋被詐騙總結]
1.斡旋那天一開始告知成交金額為1950萬,然後用話術誘騙我重新簽下1905萬的契約變更
單,最後買賣簽約前才告知真正的成交金額為1960萬,從中賺取10萬價差,服務費也從
39.2萬(1960萬的2%)變成55萬,服務費多損失15.8萬。
2.賣方底價1950萬,買方下斡旋出價也是1950萬,業務林XX為了能賺取價差10萬,拿我約
30萬傢俱家電當籌碼好讓買家提高出價為1960萬,讓我損失約30萬傢俱家電。
我只是一般上班族,並不會像房屋仲介一樣每天經手那麼多一千多萬的房子,對對方而言
,也許從家電傢俱到買賣方的年紀、職業都只是籌碼,但我相信不透明公開的交易過程一
定不會是只發生在我身上,希望我的經歷可以讓更多人知道這中間可能會有的陷阱,以及
若你也遇到了,對方的行為是犯了詐欺與背信罪。希望藉由公開分享,讓這樣不愉快的房
地產交易經驗能夠就此被注意到,及減少發生。
六、備註: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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