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分享]車參聖整形外科訂書針雙眼皮泡泡眼手術心得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10/19 22:06), 8年前編輯推噓99(100184)
留言185則, 8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作者 trash1109 (垃圾車與水母嘍嘍們) 看板 facelift 標題 [分享]車參聖整形外科訂書針雙眼皮泡泡眼手術心得 時間 Wed May 4 23:19:22 2016 ─────────────────────────────────────── 一、店名:車參聖整形外科 二、地點:診所 三、時間:103年5月11日 四、非好店原因與事實經過 部落格: http://goo.gl/RBUu53 這篇ecos0821被多人質疑跟診所有關,推文超扯。 分析見:http://www.ptt.cc/bbs/facelift/M.1400350462.A.374.html 這篇手術心得文,被車參勝告刑事跟民事刪文, 檢察官認為這篇文章是事實,也合理評論,不算公然侮辱、加重誹謗,不用刪文。 但民事法官覺得雖然這篇是事實,但依契約有部分內容要刪改。 關於手術經過要刪除,至於其他部分,如後續的經過、網友的留言等等, 這些根本不是手術經過,法院判決說這些無須刪除, 只是基於刪改方便,所以在主文說「整篇文章」要刪除。 這些在二審判決當中有清楚的說明 然而,車參聖卻帶風向說這篇是我不實的文章,全在誹謗他, 還要求一併刪除所有網友的留言呢。 因此基於尊重判決,在不改變原文架構,直接以法院查到事實取代本來第一人稱的敘述 為了釐清真相,以下就貼出法院調查案件的結果, 因為事實都是地方法院查得最清楚,所以就貼上地方法院的判決。 這些都是公開判決內容,網路上都可以查得到。 三案件案號分別是 (103,訴,1940) (104,上,219) (105,台上,305 ) ~~~~~~~~~~~~~~~~~~~~~~~~~~~~~~~~~~~~~~~~~~~~~~~~~~~~~~~~~~~~~~~~~ 被告之文章內容略以: 「2008年給車初次手術,那時跟他說左眼以前受過傷, 他說不影響手術,術後約二個月雙眼皮就被脂肪吃掉了,不見了, 2011年11月去車參聖整形外科重修,徹底失敗,1/3睫毛斷掉,無法生長眼瞼變鋸齒狀, 之後歷經超多次手術: 修復左眼、降兩眼寬度、填眼窩、植睫毛、 降左眼寬度、電針除倒插睫毛手術, 但現在還是非常的難看。 手術失敗之後就備受煎熬,難過又痛苦,常躲起來哭,還去看了精神料, 有好長一段時間都不想出門,現在斷了睫毛吹風會痛,眼睛也常常紅腫,布滿血絲, 本來車說終身保固,願意幫我修到好, 後來卻翻臉不認帳,拒絕手術」(見本院卷第43頁)即明, 且其所述之後陸續接受原告診所上開整形外科之事實亦與病歷所載相符。 《1.覺得自己手術失敗,並非沒有根據》 又觀諸原告診所提供予被告接受手術前後之照片 (見本院卷第93頁、第199頁至第201頁背面), 足認被告之雙眼皮於手術後,確有發生如被告所述之雙眼皮就被脂肪吃掉不見、 睫毛斷掉無法生長、眼瞼變鋸齒狀等整形失敗問題, 故被告認為其雙眼皮手術失敗,造成其身心痛苦不堪,並非無據,應可採信。 《2.診所推延、拒絕給照片,有電子信件為證,拒絕手術違反「終身保固」之宣傳》 嗣因被告向原告診所要求提供手術照片遭拒或遭到拖延, 且原告因認被告係惡意向衛生局檢舉原告診所違反醫療法規之人, 而取消原定之103年1月12日手術,並拒絕再為被告進行手術, 違背原告診所標榜「終身保固」之醫療宣傳, 又否認被告因此罹患精神疾病係與原告手術失敗有關, 此經被告於醫療爭議調處申請書所陳明(見本院卷第21頁及背面), 並有被告所提之電子郵件可參(見本院卷第21 3頁 ~~~~~~~~~~~~~~~~~~~~~~~~~~~~~~~~~~~~~~~~~~~~~~~~~~~~~~ 因為診所不給照片,因而我至診所要照片。 然而,竟然被車餐勝指控指控「我說出我要讓它們生意變不好」 是「恐嚇危安」(但我根本沒說,而且就算有講,根本也不算恐嚇XDD), 另外還亂告我「侵入住宅」,詳情見以下。 [爆卦] 訟棍車參聖亂告我恐嚇、侵入住宅,告輸啦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2464347.A.60E.html 而關於這篇手術心得文,也被他告「公然侮辱」跟「加重誹謗」哩。 最後不起訴,所以附表的內容被「地檢署認證」 (一般俗稱的「法院認證」) [爆卦] 訟棍車參聖告我妨害名譽被地檢署認證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8138861.A.455.html ~~~~~~~~~~~~~~~~~~~~~~~~~~~~~~~~~~~~~~~~~~~~~~~~~~~~~~~~~~~~~~~~~ 以下是至診所要照片發生的事 1.護士們齊口同聲,鬼打牆的護航:我們全部照片都給你啦 N次 (00:00)護士問完車參聖後,回已經給了全部照片。 (02:16)我反問為何沒有填眼窩、植睫毛手術當天立即術前、術後照,護士們再次跳針。 (03:10)我又舉個簡單例子說:「如果你欠我100元,你還我20元後, 結果你說你還我全部錢啦,這不是很可笑嗎?」,護士們繼續跳針…… 2.(06:20)我跟員警到角落交待案情, 某「愛護航,邏輯不通」的護士偏要跑來聽,後來被趕走 3.(11:38)診所偷偷打電話叫員警來關切,結果被員警打臉說: 病人要照片的訴求很正當呀,我又沒有鬧事 4.(11:49)某位「不懂卻愛裝懂、寫手」的護士說:已經都按「法律程序」給照片了, (12:10)又說:我在櫃台前要照片,會影響、違反了醫療法 不懂卻偏愛裝懂,去查「醫療法」跟「法律程序」是什麼,再來辯論好嗎? 醫療法哪一條規定民眾要照片觸法的呀,明明是醫院不給照片才觸法 好好充實知識,再來酸人嗆人好嗎?先是跳針鬼打牆,再是這種爛理由 去看完醫療法再來戰啦 醫療法第71條:醫療機構應依其診治之病人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 摘要,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其所需費用,由病人負擔。 護士愛賣弄的水準真是差到讓人瞠目結舌。 5.某位「愛護航,邏輯不通」的護士跟警察告狀: 我在PTT說他們寫手,(14:28)而護士說被罵寫手,這樣對他們很「不公平」 邏輯一竅不通,兩者有何關係?罵護士寫手就不能要照片了喔? 態度又跩,又只會鬼打牆硬扯一堆歪理,程度差講不出道理又愛嗆人, 要護航也找好一點理由 而診所不是去告一些鄉民們跟PTT嗎?(13:00)我回問護士,那我是哪個IP呀 他竟然答不出來,是不是沒招啦?不知道是不是也對每位質疑手術的病人都這麼說呀? 還有,他竟然說寫手被揭穿、被鄉民唾棄這件事對他們很「不公平」,誇張! 明明他們那些寫手寫假文對其他商家才「不公平」吧,是非不分 明明自己才是造成不公平的始作俑者,卻不反省自己做了什麼? 寫手就寫手,還怕人說勒,明明是員工硬要說「友人介紹」,有種就表明身分呀! PTT分身帳號假裝路人,還有一堆異常暴怒的護航文 又是一個拿這種可笑的話酸我嗆我,當作我不能要照片或逐客的理由 6.員警打臉「愛護航,邏輯不通」的護士:(12:50) 網路的事跟要照片有啥關係,你覺得PTT不對,那去告呀。 (13:14)結果護士們齊口表示:已經告了呀 從護士們那語氣聽來感覺他們認為自己是護士寫手的行為光明磊落 那些反對寫手的鄉民才是惡意抹黑的少數,所以要提告對付他們 寫手這案子最好告得贏啦,懂法律應知勝算渺茫卻仍提告,居心為何? 三星被發現寫手後,馬上就出面道歉了 相較之下有人卻告鄉民們,有錢有勢就仗勢欺人 愛護航護士還一直跳針說:我們請警察查ip了無限迴圈 查ip就代表告得贏,以為鄉民好欺負嗎 愛護航護士了解這案子勝算再說吧,告輸了反而是自己難看 之前傳言車參聖的負評很快莫名其妙消失了, 有人說是醫生施壓,而醫生還有好多告人卻告輸記錄 所以感覺護士會義正言辭認為寫手很正當,看來也不意外 當然,也有護士我覺得還算有同理心,不過是極少數 他們只是辛苦工作,拿人薪水,所以也只好低頭,這也不能怪他們 但那些說瞎話照片全給了,程度差,沒道理又愛嗆人的護士們真是太誇張了 不知這篇會不會釣到莫名其妙、異常憤怒的護航文?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1.247.17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celift/M.1399927645.A.E13.html

05/13 16:48, , 1F
高調
05/13 16:48, 1F

05/14 01:21, , 2F
上週我去車診所回診,有個女生來鬧,應
05/14 01:21, 2F

05/14 01:23, , 3F
應該是你喔!我當時還問了車醫師怎麼回事
05/14 01:23, 3F

05/14 01:24, , 4F
他說那女生左眼皮小時候受過傷,問病史時
05/14 01:24, 4F

05/14 01:26, , 5F
那女生沒告知他們,若有告知,他應該不會
05/14 01:26, 5F

05/14 01:27, , 6F
幫她手術。
05/14 01:27, 6F
那是他一面之詞吧 我有沒有鬧 這件事要動用警察處理嗎? 請聽完錄音後再來評論吧

05/14 01:29, , 7F
高調
05/14 01:29, 7F

05/14 01:30, , 8F
但我覺得如果是這種說法,執行手術前
05/14 01:30, 8F

05/14 01:30, , 9F
就應該主動詢問才對啊~病人哪知道要不
05/14 01:30, 9F

05/14 01:31, , 10F
要主動告知、有沒有影響O 3O
05/14 01:31, 10F

05/14 01:31, , 11F
就像每次上麻藥前都會先詢問有沒有藥
05/14 01:31, 11F

05/14 01:32, , 12F
物過敏一樣 都是很基本的事前準備吧~
05/14 01:32, 12F

05/14 01:33, , 13F
哦二樓對不起 我沒看清楚 你是說"問
05/14 01:33, 13F

05/14 01:33, , 14F
病史"時~ 抱歉我忽略了~請受小的一拜
05/14 01:33, 14F

05/14 15:04, , 15F
同情原po
05/14 15:04, 15F

05/14 15:05, , 16F
站出來需要很大勇氣 醫護應該給更多善意
05/14 15:05, 16F

05/14 18:49, , 17F
高調
05/14 18:49, 17F

05/14 18:49, , 18F
原po加油!!
05/14 18:49, 18F

05/14 20:14, , 19F
原po加油
05/14 20:14, 19F

05/14 20:28, , 20F
原PO加油!站出來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
05/14 20:28, 20F

05/15 00:40, , 21F
那天在診所說要鬧讓車醫師生意變不好的女
05/15 00:40, 21F

05/15 00:42, , 22F
生,原來就是妳唷!可是,那天在診所看妳
05/15 00:42, 22F

05/15 00:51, , 23F
眼睛沒什麼異樣丫,妳po的這個照片是恢復
05/15 00:51, 23F

05/15 00:54, , 24F
期的吧!而且,那天問車醫師,他說之前在
05/15 00:54, 24F

05/15 00:55, , 25F
其他診所有幫妳手術,之後你來車醫師診所
05/15 00:55, 25F

05/15 00:58, , 26F
希望抽更多,雙眼皮做更大,車醫師是在幫
05/15 00:58, 26F

05/15 00:59, , 27F
妳保固,所以,也沒再跟妳收過任何費用
05/15 00:59, 27F
你是那時候坐沙發區的病人? 是病人不就知道「終身保固,重修不收錢」是他的「招牌承諾保證」嗎? 還有2個月後就會恢復變自然,車參聖不是「常」這麼對病人說? 補充:我當天有說「要鬧讓車醫師生意變不好」嗎? 我的說法是若沒有誠意解決問題,不給照片的話,我也不會再顧及車的感受, 我會爆料我手術失敗與診所惡行。你不要只截取片段啦。 我也有說有極少數護士還算有同理心,但畢竟領人薪水,只好低頭,我不怪他們, 請記得平衡報導,客觀評論喔。 還有同為「病人」的你,原來覺得「病人爆料手術失敗」是「鬧診所」呀。 我還「鬧元宵」哩,車醫師時薪約4萬,你還這麼擔心他生意不好, 你對診所真是有高度同理心,深感欽佩。衷心認為診所應該請你這種人當「員工」 ※遇到誇張事,我說話PH值就會變低,請各位包涵

05/15 01:05, , 28F
樓上的上站次數2次 嗯...
05/15 01:05, 28F

05/15 01:05, , 29F
樓上同帳號卻像不同人發文.原PO加油
05/15 01:05, 29F

05/15 01:06, , 30F
應該不能將病人隱私透露給其他人知道吧?
05/15 01:06, 30F

05/15 01:07, , 31F
某樓是不是知道太多了?
05/15 01:07, 31F

05/15 01:27, , 32F
某樓動機可疑
05/15 01:27, 32F

05/15 01:30, , 33F
但原po最好也放上術前照片,對雙方都公平
05/15 01:30, 33F
原文已補,謝各位的關心與加油,真的

05/15 07:01, , 34F
原PO加油
05/15 07:01, 34F

05/15 09:06, , 35F
原po加油!!!!
05/15 09:06, 35F

05/15 10:14, , 36F
最好醫生會告訴其他病人醫療糾紛的細節
05/15 10:14, 36F
還有 113 則推文
還有 25 段內文
07/13 00:25, , 150F
推原PO,請加油!拍拍大家給妳力量!
07/13 00:25, 150F

11/23 15:06, , 151F
只要陳述的事實是不用怕被告的,加油
11/23 15:06, 151F
※ 編輯: trash1109 (223.140.188.80), 03/20/2016 23:57:12 ※ 轉錄者: trash1109 (223.140.199.133), 時間: 05/04/2016 21:39:31

10/20 00:54, , 152F
原po加油!佩服你的勇氣,也感謝你的分享
10/20 00:54, 152F

10/20 12:12, , 153F
好妙 某護航的不知這樣會害到醫生嗎?一直說:"醫生說.."
10/20 12:12, 153F

10/20 18:21, , 154F
說不定潛意識想幹雇主阿樓上
10/20 18:21, 154F

10/20 19:55, , 155F
原po加油。
10/20 19:55, 155F

10/20 20:27, , 156F
原po加油!
10/20 20:27, 156F

10/20 22:27, , 157F
原PO加油!!
10/20 22:27, 157F

10/21 08:31, , 158F
光那三個字 醫生說...就代表醫生洩漏個人隱私
10/21 08:31, 158F

10/21 08:32, , 159F
毫無醫德,依據個資法 可以判4萬元罰金(每筆資料)
10/21 08:32, 159F

10/21 12:32, , 160F
自爆真快
10/21 12:32, 160F

10/23 14:41, , 161F
原po加油!你的勇氣會帶你走下去(抱)
10/23 14:41, 161F

10/23 16:25, , 162F
謝謝各位Q_Q
10/23 16:25, 162F

10/24 17:01, , 163F
護航增加大家的反感度 寫手卻一直不停手真辛苦阿...
10/24 17:01, 163F

10/25 07:46, , 164F
想對原po說 睫毛植回去 畫點眼線應該會好點 拍拍
10/25 07:46, 164F

10/25 07:48, , 165F
另外某寫手…太可笑了 希望他們做的事可以很快有報應
10/25 07:48, 165F

10/25 19:34, , 166F
你單眼皮時還比現在好看百倍
10/25 19:34, 166F

10/25 22:15, , 167F
樓樓上,謝謝你的建議,樓上
10/25 22:15, 167F

10/25 22:15, , 168F
,我也覺得以前好看
10/25 22:15, 168F

10/25 22:16, , 169F
現在奇醜無比,照鏡子還是覺得
10/25 22:16, 169F

10/25 22:17, , 170F
好難過QQ
10/25 22:17, 170F

10/26 03:27, , 171F
原po加油啊!!!! 我不太會講話 但是我真心替你加油Q__Q
10/26 03:27, 171F

10/27 14:43, , 172F
無法理解那位醫生的處理態度 他告了你 對他自己的商譽
10/27 14:43, 172F

10/27 14:43, , 173F
一樣是一點幫助都沒有阿..應該是好好幫你解決問題才對
10/27 14:43, 173F

10/27 14:46, , 174F
原po加油!! 寫手真的置若罔聞的寫自己的欸XDD
10/27 14:46, 174F

10/28 02:59, , 175F
樓上2位,3Q,q_q
10/28 02:59, 175F

10/28 13:34, , 176F
原PO加油~~那個護航的寫的也太拙劣了有夠無恥的
10/28 13:34, 176F

10/30 02:33, , 177F
支持原po!但私心希望能把文中護士改成護理師……
10/30 02:33, 177F
感謝兩位~因為據我所知,護理師是大學護理系畢業才能考,護士是護校畢業就可以考。 兩者還是有區別(有錯請更正),然後,我不知車參聖那些護士學歷有無符合考護理師資格。

11/01 01:10, , 178F
護士就是護理師喔 但是診所裡的不一定是有執照的喔
11/01 01:10, 178F
照以下資料,兩者是不一樣的喔。然後就車參聖那些愛賣弄、說出要照片違反醫療法、 明明是寫手卻理直氣壯,攻擊網友的小姐們不專業的誇張行徑來看, 或許真如同樓上所說,她們根本就沒有考上執照也說不定! http://www.nurse.org.tw/Enactment/Enactment1.aspx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10507

11/23 11:22, , 179F
某樓是不是從醫生那邊知道太多啦?這樣的醫生沒問題嗎
11/23 11:22, 179F

11/23 11:22, , 180F
?(笑)
11/23 11:22, 180F

11/23 11:23, , 181F
原po加油!
11/23 11:23, 181F

11/24 10:52, , 182F
謝樓上,某樓還被釣了四次,科科
11/24 10:52, 182F

02/06 01:20, , 183F
一直護航的真的很過分,欺壓別人很好玩嗎,真噁心
02/06 01:20, 183F

02/06 01:22, , 184F
真的好過分
02/06 01:22, 184F

02/10 21:22, , 185F
加油
02/10 21:22, 185F
※ 編輯: trash1109 (223.140.199.133), 05/04/2016 21:45:01 ※ 編輯: trash1109 (223.140.199.133), 05/04/2016 21:57:04
文章代碼(AID): #1KGyLj07 (Anti-ramp)
文章代碼(AID): #1KGyLj07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