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台北 士林美術社 找錯錢不還我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dong)時間13年前 (2012/11/16 21:53), 編輯推噓-2(3519)
留言27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店名: 士林美術社 二、地點: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88號1樓 三、時間: 2012/11/16 晚上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找錯錢的當下,已經指正他,卻死無對證,不還錢。 當下拿一千給他,因為有零頭 所以在掏錢包,沒想到對方說我只拿500塊出來。 沒有監視器、只有默默收到抽屜這種,給客人找錯錢,當下還不還!!   五、事實經過: 以下為轉po我男友的對話,要是當場我也在我一定會叫警察,可以列為侵佔嗎? ------------------------ 下班後因為身上沒現金去領了錢,有領過錢的都知道ATM只會給千鈔和百鈔。 之後去士林美術用品社買材料。 結帳時的順序是:老闆算出我買了4百多塊,我拿大鈔給老闆, 老闆低頭在抽屜拿錢找, 我想到了我皮夾裡還有零錢於是拿出銅板給老闆(多給零頭以便拿回整鈔)。 這時老闆還給我一百多塊。 「老闆,我剛是拿一千塊給你喔。」 「沒有啊!你拿五百塊給我,你剛不是又給我30塊嗎? 我就是要給你百鈔不然幹嘛再另外拿錢?」 這,種,鳥,事,就,發,生,了!!!!!! 沒監視器,再怎麼吵也是口說無憑,所以我先出了門口,仔細思考自己下班後做的事。 廢話,我身上哪來的500塊鈔票啊別鬧了。 於是我再進去好聲好氣的跟老闆說明我去買東西之前的情況, 請他再好好回想是不是有弄錯。奇妙的事來了: 他問「領錢有單據嗎?」 當然我沒印單據(神經病,就算我出示証明我領了2000元, 你也可以硬咬我拿500給你呀,甘單據屁事啊) 「好嘛好嘛,既然你這麼不開心,我也沒証據說是誰對誰錯, 那我給你250嘛,對雙方都好」 於是再經過一串無聊的爭論後, 我心裡覺得雙方沒憑沒據難不成要報警?算了下班好累。 我只有收下這250塊...... 六、備註: 無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196.34.104

11/17 00:13, , 1F
跟老闆說不然驗鈔票指紋
11/17 00:13, 1F

11/17 00:15, , 2F
直接找警察告侵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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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0:57, , 3F
直接報警驗指紋
11/17 00:57, 3F

11/17 01:16, , 4F
找警察+1
11/17 01:16, 4F

11/17 05:57, , 5F
傻傻的被坑二百五 直接報警+1
11/17 05:57, 5F
我也覺得我男友怎麼那麼空,明明可以叫警察, 不過前提是因為口說無憑,對方一直說他沒錯,沒找錯錢(在當下)! 他跟老闆都有點恍神(剛下班),有理也說不清。 沒有監視器、單據, 他的抽屜就是那種小朋友隨時可以拿去買冰之類的零亂充滿鈔票的抽屜。 我一聽到整個肚爛到不行,覺得這家店就算是賣的東西最便宜 也不想去了,況且他馬上說要“和解”還我男友兩百五, 就覺得非常可疑,懷疑根本是故意的。 如果是我的話,我可能會把皮包的錢都給他然後說不然你用搶的好了,之後叫警察。 po出來讓大家小心一下! ※ 編輯: carol1989818 來自: 1.161.24.89 (11/17 10:29)

11/17 16:21, , 6F
要便宜我還寧可去隔壁巷的文生 老闆娘服務客氣好多了
11/17 16:21, 6F

11/17 18:32, , 7F
一個成年人連報警都不會 妳男友應該要接受再教育
11/17 18:32, 7F
再教育?我覺得沒這麼嚴重,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沒必要再教育什麼吧? 我是有口頭唸過他,是也覺得應當報警, 他的選擇當然就是損失錢。 事後問他,他才說因為當時很多他的小孩也在旁邊, 不想當著小孩的面跟他大小聲,加上自己剛下班又累。 不過大家以後去這加拿大鈔還是要注意一下。 ※ 編輯: carol1989818 來自: 113.196.34.104 (11/18 10:45) ※ 編輯: carol1989818 來自: 113.196.34.104 (11/18 10:47)

11/18 12:46, , 8F
這真的很誇張呀 為什麼你男友不懂得爭取自己權益
11/18 12:46, 8F

11/18 15:40, , 9F
我也是一直念他 後來就想當學經驗好了Q__Q
11/18 15:40, 9F

11/18 17:34, , 10F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權益不敢爭取不敢報案要女友幫po文
11/18 17:34, 10F

11/18 17:34, , 11F
,既然成年人自己要放棄自己的權益,那又有什麼好po的呢
11/18 17:34, 11F

11/21 02:56, , 12F
推再教育
11/21 02:56, 12F
回應b大 對於 您認為需要“再教育”以及“何必po出來”回應 不好意思,我覺得這些事情我們已經選擇“承擔“ 我自己是認為不需要再來反相指責“消費者”, 怎麼感覺遇到黑店沒有妥善處理 變成是網友來“指責”/“再教育”我們 這種話? 是我主動來po的 並非我男友“要求”我po文 當然我更不是要上來討拍,更沒意義 要教育我已經跟他說他就是要承擔“損失”他已經受到教訓 也是他自己的權益受損,我也無法說什麼,是他的選擇。 po出來是要大家小心這家店家小心有這種事情發生, 者本來就是黑店版的中心主旨不是嗎? 以及有這家店以後要去消費可能會碰到的小梅角 那這樣的話大家以後遇到黑店,po上來 好像都要去指責每個權益受損的消費者,好像不太合理我覺得 那這樣我何必po這篇文章,我去黑特一下 大家嘴泡罵一罵 打個月經文不就好了? ※ 編輯: carol1989818 來自: 220.136.127.223 (11/25 14:21)

11/25 15:45, , 13F
請不要太閒亂寄信,好好花點時間回去管好你家的"成人人"吧
11/25 15:45, 13F

11/25 15:47, , 14F
po這裡大家笑一笑就好了,信箱空間不多勿來信騷擾,萬分感謝
11/25 15:47, 14F
不好意思,這位大大是否有點過度反應? 我寄信給您是非常禮貌的,也非太閒, 是希望您知道po文是想跟大家說這家店有這個小問題, 並非要騷擾您,並且無“攻擊語言” 只是對於您的推文些許不舒服:”何必po上來這種推文“ 感謝您的回應 大家都是“成年人” 沒必要虛文 打嘴泡 錢是我們損失,你只要上網打打字就好了 感謝您的回應 如此的回應感受到您“成年人”的處理方式了 謝謝 ※ 編輯: carol1989818 來自: 220.136.127.223 (11/25 19:28)

11/25 20:44, , 15F
反應過度亂寄信的成年人,真的太讓人困擾了,唉......
11/25 20:44, 15F
不好意思,我並非“亂寄信攸” :) 信中並無謾罵、情緒字眼、如果您再次以挑釁噓文回應我將不再回應您 並且您已設成我無法寄信給您回信給您,何來“亂寄”之有給您呢? 感謝 ※ 編輯: carol1989818 來自: 220.136.127.223 (11/25 21:20)

11/25 21:28, , 16F
因果關係搞清楚,你亂寄所以我只好設成無法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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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1:29, , 17F
被莫名奇妙寄來一封,確實讓我有被騷擾到的感覺,不要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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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1:30, , 18F
妳自認為ok的信就可以隨意寄,你的自以為讓我深深覺得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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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1:32, , 19F
先搞清楚再戰吧,看完妳的這些回應我終於了解貴男友怎麼會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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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處理了,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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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如果您要繼續筆戰我也可以繼續。 如真您認為我的信是騷擾真不好意思, 但是我並無騷擾之意,也無謾罵請您也搞清楚, 免得其他人認為是我發什麼奇怪內容的信給您, 不過您的連續噓文確實讓我感到“不舒服” 那我也可以說對我是種騷擾,本推文我認為已經跟文章無關。 請問您是瞭解我男友怎麼處理事情,與文章有何關聯? 有何不意外,請不要牽脫 :) 感謝您的再教育。 ※ 編輯: carol1989818 來自: 220.136.127.223 (11/25 21:50)

11/26 00:55, , 21F
有人討拍失敗,見笑轉生氣,說不講又講XDD
11/26 00:55, 21F

11/26 00:57, , 22F
推文原來還要讓作者舒服,真是太威了!
11/26 00:57, 22F

11/26 20:09, , 23F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應該多少可以體會有時事情剛發生的當下
11/26 20:09, 23F

11/26 20:10, , 24F
會一時無法反應而沒有選擇最佳處理方式 也許原po男友處理
11/26 20:10, 24F

11/26 20:10, , 25F
的不是很完美 比不上板上其他成年人 但本板本來就是讓人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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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0:13, , 26F
應非好店 不覺得原po來此po文就叫作討拍
11/26 20:13, 26F

03/28 01:23, , 27F
士林美術社黑很久了 我永遠不去
03/28 01:23, 27F
文章代碼(AID): #1GfaLEzz (Anti-ramp)
文章代碼(AID): #1GfaLEzz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