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台北 敦化南路 LACUS 吃到飽泰國餐廳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tw518)時間13年前 (2012/09/14 18:09), 編輯推噓23(351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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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名: LACUS吃到飽泰國餐廳 二、地點: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36巷29號 三、時間: 2012年9月12日(週三)晚間7時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服務差/態度差   五、事實經過: 9月12日(週三)晚間7點 跟2位朋友到這間泰國餐廳用餐 餐廳的確有先告知限時2小時 並且吃不完的話一盤食物罰款100元 到這邊沒有問題 接下來便是跟朋友邊吃邊閒聊近況 兩小時後 店家來桌邊要求買單 而且說我們並沒有完全吃完桌上食物 所以要罰款 這項要求讓我們無法接受 即使沒有提前告知時間快到了 那是不是至少留個5分鐘讓我們把剩下的東西吃完? 沒想到店家不理會 認為要立即買單 並且支付浪費食物的罰款600元... 好吧 既然店家認為沒吃完是浪費的行為 那我們就說剩下的最後一點點食物就讓我們打包帶回家 餓的時後再吃吧 ....結果店家還是不准 而且很不屑地說了一句「你們有看過有人去吃到飽還打包帶回家嗎?」 這個說法讓我們很不解 妳說沒吃完 所以我們才說打包帶回家慢慢吃 又不是刻意叫了一堆根本吃不完的東西再帶回家 店家表示:要帶走可以!一盤就是100元! 事實上 當晚沒吃完的東西只有半碗湯 一隻蝦 一點點酸辣銀芽 兩塊蝦餅 兩小塊雞肉 醬還要罰600?? 是不是連酸辣醬汁也算沒吃完要罰錢?? 一個人的用餐費也不過400多 光罰款都可以讓我們再摳其他朋友來幫忙吃 而且還有得找咧.... 且態度讓消費者認為真像是吃到飽的費用不是主要的收入來源 這麼積極主動的來桌邊買單跟罰款,罰款才是主要的收入吧! 我們表明不能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 店家竟然很令人傻眼地說的 「我想你們不適合來我們餐廳用餐 這次就算了!」 我們還想繼續溝通協調 畢竟600元實在太多了 結果對方頭也不回地轉身走了.... 讓我們非常錯愕 店家自行規定時間內要吃完 卻又完全不給一點點緩衝時間 我想我們是來用餐 不是在參加大胃王比賽的吧... 連溝通一下都不給 還可以說出我想你們不適合來我們餐廳用餐這種話... 台灣也不適合有這樣的服務業吧! 這種服務態度實在讓我們非常生氣 以上 我們已經寄信給蘋果以及消保會 也希望大家多注意這家店 別跟我們一樣 願意溝通協調還被店家狠狠地羞辱了一頓 六、備註: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7.231

09/14 18:11, , 1F
他們有FB 要不要去FB講一下
09/14 18:11, 1F

09/14 18:18, , 2F
我去吃過兩次 第一次因為朋友還沒到先在裡面等了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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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8:19, , 3F
朋友來了才開始算時間 我們也吃了超過兩小時也沒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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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8:19, , 4F
可能是也九點十點所以沒差 第二次去服務也很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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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8:20, , 5F
我的評價是很正面的 好吃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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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8:30, , 6F
忘了說 是幫朋友代PO的 我會將各位的回應帶給她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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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8:52, , 7F
自己就沒有注意時間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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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9:01, , 8F

09/14 19:05, , 9F
喔不對 他們好像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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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9:07, , 10F
如果是敦南的標題要改一下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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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9:08, , 11F
名字好像還有 泰Mix 幾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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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9:45, , 12F
事主沒在規定時間內用畢,還要打包?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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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18, , 13F
的確是沒看到有人去吃吃到飽還打包的...那大家都去那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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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18, , 14F
包食物就好啦!店家都把遊戲規則講清楚了沒什麼好爭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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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44, , 15F
沒有喔!如果沒吃完要罰錢..為什麼不能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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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58, , 16F
最好大家都會那麼注意時間... 另外店家一定要那麼硬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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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1:59, , 17F
給個5分鐘讓人吃完不行嗎? 而且原PO也說了 又不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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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2:00, , 18F
叫一堆來浪費食物 另外那句話真的會讓消費者挺無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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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前提是原PO是照實敘述 沒有選擇性保留的情況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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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2:13, , 20F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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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3:46, , 21F
店家已經告知用餐規定在先,你們違反用餐規定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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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3:47, , 22F
不覺得店家有需要特別給你們通融的義務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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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3:49, , 23F
店家如果願意給你們通融是好心不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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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3:50, , 24F
不認為照著規定走的店家有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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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3:54, , 25F
如果照規定走的店家不適合臺灣,那我覺得有問題的不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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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3:57, , 26F
家,而是習慣認為應該不用守規定的人本身問題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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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04, , 27F
moknaa是認為罰錢就可以帶走還是認為沒罰錢也可以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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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1, , 28F
文中的打包是想規避浪費食物跟罰款.接受罰款後打包剩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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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2, , 29F
店家應該不會有意見.否則就如店家說的到吃到飽來打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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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2:26, , 30F
純粹想問一下這種店家自訂的罰責具法律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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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樓上一樣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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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9:01, , 32F
店家在客人消費前有盡到告知的義務,客人選擇用餐,契約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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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9:01, , 33F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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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9:06, , 34F
大家都很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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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0:33, , 35F
文中沒提到滿兩小時之前店家是否有來提醒過,若沒有就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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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在時間到的時候來罰錢,確實有改善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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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0:36, , 37F
喔,有寫 "即使沒有提前告知時間快到了" 。那真令人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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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罰錢後打包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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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2:26, , 39F
看這說法店家態度的確很差 生意不是這樣做的吧 而且一般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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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43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9/25 22:34, , 283F
還不能剩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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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你還可以幫店家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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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看過哪間餐廳都不會剩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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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那麼多還是在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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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2:38, , 287F
所以你到底同不同意這家店是非好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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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2:38, , 288F
不同意的話請你找個例子來反駁我,看哪家店跟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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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2:39, , 289F
時間到有剩菜直接罰客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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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2:39, , 290F
不要再扯店家有規定最大這種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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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3:00, , 291F
看了一下我只覺得 大概我們跟他是活在平行世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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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5:50, , 292F
所以吃這家店要自己拿碼表倒數計時1小時又50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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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5:50, , 293F
剩餘十分鐘再注意到底有什麼還沒吃完...也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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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5:50, , 294F
個人認為提前提醒客人用餐時間已快到是店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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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0:27, , 295F
我也覺得要提醒耶...而且通融5分鐘不過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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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31, , 296F
我覺得原PO不過份阿...沒提醒通融幾分鐘吃一吃這樣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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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23:00, , 297F
感覺樓上很多朋友都認為店家應該給消費者通融的時間,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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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23:03, , 298F
有人想過沒有,下一組的客人也在等你吃完,店家既然已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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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23:05, , 299F
說規則了你也同意了,那幹嘛發來討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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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1:12, , 300F
又一個沒溝通協調手腕的支持者.... 沒能力僑好兩邊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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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1:14, , 301F
人 那上新聞真的是自找了 僑一下省幾十萬的損失都不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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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1:17, , 302F
打哈哈陪個笑臉 "抱歉剛收拾比較久 讓你們久等了 我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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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1:18, , 303F
幫你們服務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醬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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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6:42, , 304F
S一定沒看完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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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1:15, , 305F
怕耽誤到客人就給她們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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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1:15, , 306F
怕廚餘沒地方到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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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29, , 307F
mitzuishi:你可以以你的經驗認為我沒出社會,我也同樣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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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32, , 308F
為你太年輕,所謂的商譽本來就有所謂的好壞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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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33, , 309F
但也多虧那些好與壞的風評幫我們過濾掉不少會影響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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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35, , 310F
的客人。今天狀況許可你通融覺得「沒什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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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36, , 311F
等到裝況不許可時你還依然能通融那些「沒什麼」的事嗎??
09/29 21:36, 311F

09/29 21:39, , 312F
可不是每個客人都會笑笑的對你說沒關係啊,多的是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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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39, , 313F
什麼上次可以這次不行」或「為什麼他們可以我們不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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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上次我們不能這樣」,結果是被客人說「你們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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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43, , 315F
實」,另外你覺得很OK的回答一樣會被不滿的客人抱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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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43, , 316F
明都先訂好位了,到現場還讓我們等,這爛店下次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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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48, , 317F
d445566:沒人知道這爛規定嗎?原PO好像一開始就說知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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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49, , 318F
餐時間只有兩小時和吃不完一盤罰一百這個爛規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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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57, , 319F
至於這家店是否是非好店,如果你沒選擇性忽視某些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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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58, , 320F
這討論串一樣有去過這家店並稱讚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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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59, , 321F
而和這家店一樣的例子,請用關鍵字「吃到飽」和「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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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2:04, , 322F
你絕對會找到那些事的。
09/29 22:04, 322F
文章代碼(AID): #1GKm9AF4 (Anti-ramp)
文章代碼(AID): #1GKm9AF4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