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桃園 中壢 台灣房屋 環中分店(缺版權聲明)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OR)時間15年前 (2010/06/14 16:58), 編輯推噓4(4011)
留言1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店名: 台灣房屋 二、地點: 中壢市環中東路二段那家分店 三、時間: 2010年5月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兩面手法/欺騙客人  五、事實經過: 人物:林小姐、許先生、我先生、我 我是一個小市民我要對抗的是台灣房屋這隻大鯨魚 我在中壢買了海華之星一層電梯大樓 台灣房屋店長林小姐房屋仲介許先生積極找我聯絡接恰所有買賣事宜 我告訴許先生因為我有自住的須求 所以除非價格很好我才會考慮 事情過了一段時間之前合約也已過期 許先生又找上我希望能讓他幫我賣房子 但是我說因為我這段時間我又繳了契稅及銀行利息 (海華的契稅非常貴約10多萬元) 我不可能會同意上次合約內容 我掛了他的電話 先說明一下 我跟我先生感情非常好 他是一個非常老實的人 我們家所有財務都是我在幫他處理 這也不是我們家第一次購屋 但是節稅考量 才會買我先生的名字 許先生之前找我很多次 他也都了解我們家都是我在處理的情況 因為我掛了他電話 後來他轉而找我先生 連哄帶騙讓我先生去跟他簽下一份和之前條件一樣的合約內容 在簽合約之前還希望我先生能瞞著我 這買賣過程中抽取了足足4%的手續費(約31萬多元) 但是台灣房屋對於我先生因為提早償還銀行本金所造成的違約金卻至之不理 許先生不知道是忘記還是刻意隱瞞 (我之前有告知過他) 最讓我不能接受的是 他們理直氣壯的說 「因為房屋所有權人是我先生 所以他們沒有任何不對」 我想要表達的是 難到他們只求穫得利益 為達目地不擇手段才是他們的王道 號稱台灣最大的房仲業 可以在不管是不是會引起家庭糾紛的情況下取得利益 之後把過程因為處理遐疵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算在客戶頭上 這就是台灣房屋的真面目 請大家告訴大家 為了避免對買賣房子不了解的自己被坑 請一起抵制這種無賴沒有品格的企業繼續存在台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58.99 a12141214: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06/14 16:58 a12141214:轉錄至看板 ChungLi 06/14 16:59

06/14 17:11, , 1F
重點是 妳先生為啥要瞞著你去簽約???
06/14 17:11, 1F

06/14 17:13, , 2F
夫妻感情很好 卻瞞著另外一半!? 這算感情好嗎??
06/14 17:13, 2F

06/14 17:16, , 3F
樓上跟我覺得一樣 不過房仲說的話能信 XXXXXX都能吃
06/14 17:16, 3F

06/14 17:16, , 4F
只能說妳先生太大意被騙了
06/14 17:16, 4F

06/14 17:18, , 5F
如果我沒記錯 法律是規定 買賣雙方服務費以不超過6%
06/14 17:18, 5F

06/14 17:19, , 6F
收4%還在法定範圍內呀..而且找房屋所有權人並沒有錯吧
06/14 17:19, 6F

06/14 19:10, , 7F
重點應該是原PO不爽房仲被著她去找她"老實的先生"簽約~~
06/14 19:10, 7F

06/14 19:12, , 8F
06/14 19:12, 8F

06/14 19:13, , 9F
尤其是原PO已經表明拒絕之後~~還被這樣擺一道~~~~
06/14 19:13, 9F

06/14 19:14, , 10F
於"理"房仲作法沒有不對~~但是於"情"令人無法苟同
06/14 19:14, 10F

06/14 21:01, , 11F
-----請補上備註跟版權聲明-----
06/14 21:01, 11F

06/14 21:19, , 12F
建議啦...看完全文並無兩面詐騙手段...最好把文章改標題
06/14 21:19, 12F

06/14 21:20, , 13F
不然哪天 就真的被收到 存證信函 了 不要小小看他們的法務
06/14 21:20, 13F

06/15 01:12, , 14F
我不認為他們有錯,你們有問題,自家人沒溝通好
06/15 01:12, 14F

06/15 12:48, , 15F
4%沒有不對呀,除非你能證明他們向買方收取超過2%
06/15 12:48, 15F
文章代碼(AID): #1C5UyQ0r (Anti-ramp)
文章代碼(AID): #1C5UyQ0r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