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問題] 網路拍賣的問題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白天 不懂 夜的黑QQ)時間15年前 (2010/02/10 09:22), 編輯推噓8(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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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作者: windcary (cary) 看板: LAW 標題: Re: [問題] 網路拍賣的問題 時間: Wed Feb 10 01:02:01 2010 ※ 引述《wqchung (pp)》之銘言: : ※ 引述《enterpirse (小嘉)》之銘言: : : 如果你勾賣家自付 : : 又不想付運費 : : 其實是你違約 : : 要是我看到這樣,我也當然以為是你要付運費,不然賣家自付是勾假的 : : 現在有點搞混了 : : 你勾的是買家付運費還是賣家付運費?? : ok....如果是我違約 : 那我最大可能需付的法律責任是甚麼? : 那我若打官司反告對方精神騷擾告的成嗎? : 會想這樣做是已經影響我生活了 : 為了區區xx塊真不值得(淚) : thx : PS:此人已在ptt公布我的個資 你勾選賣家自付,本來就是你該負責! 已經明顯違約,並且構成民事上的債務不履行! 不然契約字由原則是創假的嗎? 你後來變更契約內容,但是對方已經下標成功,你就必須依據契約的內容來履行。 再者,依據民法之規定,對方還可以要求你遲延給付之損害賠償, 這種下標資料去網拍網站上查詢馬上就知道誰對誰錯,恣意擅改契約內容還在這問 這種問題?你的法學素養可能還需研修! 再者,精神騷擾?你是要依據哪一條規定?法源依據在哪? 對方沒有告你精神上之慰撫金已經不錯了,還在這問這種問題, 不要降低法律板的水準。 關於anti-ramp的回應,我想請問一下你是法律系的嗎? 說出這種答案來還是不要這說好了,真的頗令人汗顏。 恐嚇罪的構成要件你有沒有念過?電腦個人資料處理保護法,這是規定在哪一方面 ,依據?很顯然的你好像都搞不太懂狀況,如果不董真的別在這亂發文。 依據上述案例事實,明顯的是賣方違約,買方基於自己的權益發簡訊向賣方要求履行, 此乃符合債權債務關係之要求履行,無涉所謂之恐嚇,遑論精神慰撫,又個人資料 保護法之規定意者乃是侵害到他人私人隱私,公布帳號並無公布實際關於內部隱私 與侵害他人資訊保護無涉,anti-ramp不要不懂裝懂亂po文。 結論:賣方要求買方精神損害或是啥鬼的,要請求法律途徑,我在律師事務所工作 這麼多年我還沒看過這麼好笑的案例成功,你的案例還真令人好玩。 噓 windcary:又是這種賣方自己違約還不願意履行契約的人,如果買方覺 02/10 01:28 → windcary:如果買方覺得,想對賣方提出法律追訴,本人在實務(律師 02/10 01:29 → windcary:務所工作多年,可以教您如何對他發存證信函及法律訴追, 02/10 01:30 → windcary:看到這種人就很不高興! 02/10 01: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0.240

02/10 02:25, , 1F
我就是唸資工不是唸法律的阿,所以才來這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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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2:26, , 2F
我如果是唸法律我還需要來問可行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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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y大是唸法律畢業的?還是從事法律相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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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7:18, , 4F
可以來這問阿!只是殺了人有必要來這問說,殺人罪要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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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說,欠人錢的還要跑出來說,我可不可以欠他錢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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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7:19, , 6F
你的問題都是令人噴飯的問題~!並且還要說的理直氣壯~~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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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engwind 來自: 123.193.217.117 (02/10 09:24)

02/10 10:46, , 7F
你一直轉文章是怎樣,我已經想把事情簡單化了想打電話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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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0:46, , 8F
你手機又不通,請麻煩與我聯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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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0:47, , 9F
你這樣一直轉已經讓我生活造成困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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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0:51, , 10F
這幾天被你搞得失眠,我們就此打住吧,留個msn或電話,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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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0:56, , 11F
這簡單 妳把書寄出 換你可以要求幾付價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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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還是想講白了,我怕他會不會收到書又說書有點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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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我當初說全新不同又開始潑網路?who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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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講明白比較好,我想也許就是沒直接溝通才造成這樣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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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1:03, , 15F
書要是真的有點"舊"的確是和全新有點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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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人認定觀感不同吧,誰知道他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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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書店新書當標準"庫存"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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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全新"不僅表示沒用過同時也對外觀樣貌有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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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 沒用過卻有歲月痕跡的商品 當不得"全新"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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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說"非常新",不然怕黃小姐又會開始潑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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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1:47, , 21F
若你出去確實是非常新那就不用擔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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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化就是你依原契約並把你的非常新的書寄出即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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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1:49, , 23F
牽拖嗎?就直接寄啊!PO上網路是因為不履行交易~跟書新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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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1:50, , 24F
什麼關係?買家PO文也沒說書是全新未拆封~拖時間不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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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3:27, , 25F
念資工又如何念法律又如何? 這是基本概念的東西吧
02/10 13:27, 25F
文章代碼(AID): #1BSWe_qS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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