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台北 個人的計程車 112-CM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時間16年前 (2009/10/03 04:46), 編輯推噓6(10416)
留言30則, 2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標題格式為:[情報] 地點 店名)(地點寫法:縣市+路名或地名) ^^^^ (虛構範例:[情報] 台北 中山北路8段 大明百貨公司美美專櫃) (虛構範例:[情報] 高雄 新掘江 小華服飾精品名店新掘江分店) 一、店名: 個人自營的計程車 二、地點: 台北市林森北路錢櫃路口 三、時間: 2009/10/03 AM:2點多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睜眼說瞎話,自己的過錯反怪到受害者身上   五、事實經過: 大約兩點多時我們三人開車到林森北路接近錢櫃路口, (等著載客的計程車為a 肇事者為b 我們為c) 凌晨的時候. 我們經過錢櫃旁的巷子,一台自營的計程車就衝出來,       長春路 ───── │    │──────    │  A│    │   A│    │  A│    │  A│     │    │    │   A│     │    │     │   A│ 全家   │  CB│ ─────    ──────         ───── │ 林 │──────   │ 森 │A 錢    │ 北 │A 櫃 │ 路 │A │  │A A->等著載客的一排計程車 B->112-CM肇事者 C->我們的車 就如圖所示, 有看到"C車"跟"A車"中間有一點點的縫隙嗎! B車就從那點點縫隙硬要闖出來... 我們為了閃B車只好往對向車道開去(所以有壓到一點雙黃線) 但還是來不及,B車根本不覺得是他錯,反正硬要擠就是了!!! 因為路上又窄車又多只好先往前移動停好. 但卻忘了不能移動車禍現場... B車司機一下車,講台語就算了批哩啪拉的罵了一堆 最好是惡人先告狀啦!!!!!! 後來我們叫了警察...一些基本的手續都用完後, 在警車上討論後續問題,但B車一口咬定是我們撞他... 真的是靠盃在心底....當作在車上的我是瞎子嗎 原本警察是說雙方都有錯 所以看是要和解還是要互相開價 他好意思的開了一千,但我們是受害者為什麼平白無故要賠你 盧很久,警察就跟B車說還是要五百三百就好 但我們就沒錯,根本不想賠!! 而且重點是我們就算三百等於一個禮拜的生活費 哪有錢付.... 警察看我們可憐~而且也知道計程車出來就是要錢的個性 就說三百他幫我們付... B車真的是好意思!!!!!!!!!!!他跟著警察回去拿錢!!!!!!!!!!!!!! 怎麼好意思~~也太不要臉了吧 警察錢也收的下去!!!!!!!!!!! 這種不肖計程車根本可以淘汰...不需再出現在路上 害人害己傷害風氣!!!! 六、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6.37

10/03 05:27, , 1F
112 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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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8:55, , 2F
巷子出來的車..路權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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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8:57, , 3F
不過這之間沒有消費關係 不知能否逕稱之非好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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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30, , 4F
-.-a po錯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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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3, , 5F
轉彎車的車權低於直行車,所以不知道錯在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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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3, , 6F
不過你真的是PO錯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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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41, , 7F
............可以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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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56, , 8F
三百元=你們一個禮拜生活費?出門還開車?油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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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57, , 9F
原PO打錯摟 三百=一個下午的油錢 請更正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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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3:41, , 10F
總覺得最近一堆不太跟本版有關的文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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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4:24, , 11F
車是她媽買給她的~當然不用出到錢! 而計程車是從巷子彎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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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5:35, , 12F
只有我覺得這篇文章似乎不像是非好店文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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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6:18, , 13F
確實是不像啊....我原本以為是乘客的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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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6:49, , 14F
大家都好客氣...在下起個頭吧.....這跟非好店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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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6:50, , 15F
HATE樓下左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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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6:52, , 16F
不對吧,警察哪能當場判決,只能幫你們做筆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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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5, , 17F
警察不想多事 將來上庭麻煩 才幫你們和解出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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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5, , 18F
波麗士大人真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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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0:33, , 19F
這跟非好店有什麼關係 請不要亂po文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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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2:19, , 20F
路口沒有監視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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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3:42, ,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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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0:35, , 22F
警察先生也太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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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2:24, , 23F
警察只是吃案而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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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3:23, , 24F
樓上,你說出事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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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26, , 25F
就算條子吃案也跟本版無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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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8:51, , 26F
寧可給他300塊也不想辦案 看你多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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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0:58, , 27F
幫低調
10/04 20:58, 27F

10/07 13:07, , 28F
林森北路的計程車你最好閃遠一點
10/07 13:07, 28F

10/07 16:12, , 29F
上週遇到類似的事 對方是機車硬擠到我們和另一輛機車(他朋
10/07 16:12, 29F

10/07 16:13, , 30F
友)之間 結果居然大言不慚地說我們開太快從後面追撞他
10/07 16:13, 30F
文章代碼(AID): #1AncQqlI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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