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鳳山 五甲夜市「頌」冷飲店擅自作廢集點卡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把撞球檯當床睡的男人)時間17年前 (2009/01/30 22:32),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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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名: 「頌」飲料店 二、地點: 鳳山五甲夜市(自強二路) 三、時間: 98年1月30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擅自作廢沒有標示使用期限的集點卡。  五、事實經過: 我是該店多年的忠實顧客,四年前該店就有集點換取贈品的活動,消費10元一點, 點數可以換取贈品或者飲料。 近幾個月本人到外地工作,年節期間回鄉,順口問了一下目前點數換購贈品的問題, 得知的結果是,新的卷20點可以換一杯最低價的茶飲,更舊的卷則是要50點才能換取 一包衛生紙。算了一下,很悲慘的是舊券剛好只有49點,於是我就丟掉舊券, 新券有百餘點,今天我就算了20點想去換杯飲料,沒想到小姐提示了更新的集點券, 並告知我我手頭上的也算是舊券,又說舊券的兌換日期只到1月10號,重點是, 臉色非常的差!!(我猜大概也是應付拿舊券的客人應付到很不耐煩了吧) 六、備註: 我應該是不會再去這家店消費了,並不是在乎那微薄的點數利潤, 而是對這種片面毀棄顧客權益的行為不滿,當然法律上我完全站得住腳, 只是又有誰會為了幾包衛生紙幾杯便宜飲料採取什麼法律行動呢? 嘆~~ -- You never go ass-to-mouth, Randal! You sound like my mom. Becks, do you ever go ass-to-mouth? You never go ass-to-mouth. You've never gone ass-to-mouth? You never go ass-to-mouth! I've never gone ass-to-mout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23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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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有權對自己的東西做任何的處理..所以要說他們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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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如說他們政策反覆..給人感覺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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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東西真的好喝...那OK...不好喝就換家吧.飲料店那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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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8:50, , 4F
我想樓上可能有些誤解 店家有沒有權對活動進行修改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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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很難一概而論說 在法律上站不站的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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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他們有沒有權片面變更活動時間內容 這要依個案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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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WmzmUA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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