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llt7114 板友 不當噓文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強哥)時間19年前 (2007/08/26 10:37),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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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板第 8904 篇文章(R: [心得] 探索課程 LEGACY?)中, llt7114 板友於 08/26 08:24 針對本文作者噓文乙則, 已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依板規第五條第二項逕送公海。 legist 敬上 ─────────────────────────────────────── 受處分噓文:

08/26 08:24,
真是笨翻了~"~
08/26 08:24
─────────────────────────────────────── 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 公告文禁止回文。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62.70

08/26 17:49, , 1F
問依下公海多久才會解禁阿
08/26 17:49, 1F

08/26 20:48, , 2F
兩年
08/26 20:48, 2F

08/27 21:47, , 3F
那有些兩個禮拜的是小公海嗎
08/27 21:47, 3F
文章代碼(AID): #16qETQ7b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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